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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penana感謝文及勸世文(走過就請點進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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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子恩
#1
相信部分的人先前曾經看過我在約一周前發過新人文,但是這次我是要來感謝各位的
感謝各位讀者跟每一位給我建議的創作同伴們
我即將要退penana了,因為我受不了這裡的風氣,雖然有朋友非常熱心,但是也有人非常之討人厭
先感謝讀著們的愛戴與支持,讓我能夠進來不久就衝上熱門排行,真的謝謝你們
我會繼續在popo創作,也會在作品發公告,popo才是我的歸屬,那裏有更多我的創作,喜歡的朋友可以去看。
真的會希望繼續與我互動的讀者可以加我fb,私訊我就可以了,接下來的兩天內我都還會回私訊,之後就徹底不上站了。
再來是勸世的部分
這裡的風氣老實說我很不喜歡,當然排除熱心給意見的朋友們啦
還有某作者我真的很受不了,不斷開分帳汙衊我所喜歡的作家,還有我自認不管是讀者帳號或是作家帳號,我都認為我保持了優良的勸導態度進行不對的問題上的矯正
但是對方卻對我還有我的朋友作家相當無理,甚至開了分帳嗆人,這樣的行為非常不可取。
而且說一套做一套,跟朋友道歉時看來真心懺悔,卻開分帳為自己護航,然後大言不慚,還以為我看不出來?
相信明眼人都清楚我在說誰,這裡列一下她的分帳,大家可以去看看她是怎麼演戲的
確定是分帳有momo、cinya、李雪月、曾經、玲、以上五支帳號,剩下還有幾隻不確定怕誤傷到人所以就不列出來了。
態度惡劣、自己刷榜、說一套做一套、玻璃心,這些都是她,也是我在這裡看到的,我很失望。
我要退penana了所以說話沒甚麼好顧忌,我的確很討厭她,真心討厭。
也討厭這樣的風氣,所以我要離開。
我不想引戰,但是也堅決不刪文,我忍你這麼多次,不是為了讓你繼續胡作非為的,不要看我好像比其他人溫柔就蔑視我,我不是你可以輕易招惹的,就算離開,我也會告訴大家你的事蹟,別讓大家繼續傻。
最後,真的很感謝喜歡我的讀者,幫助我的創作者的觀照,謝謝你們。
7 years ago
Reply
病態恩
@岑雪, 那個我已經把事實真相全都寫在另一個討論區了。你可以去看看嗎?
7 years ago
Reply
十三郎(多媒體廢作人)
@岑雪,
不好意思,我一直也是路過的心態來看看故事。
但真心想對你說,一個平台總會有好有壞的作者,如果因為他們的惡作令好的作者離開,這真是一種可惜⋯⋯對你如是、對其他作者如是⋯⋯
因為用心寫作的人,才沒有精神時間去搬弄是非(最壞的應該都只是我這種,常常花時間去「找正確的方法」來宣傳自己的作品)目的都是希望讀者可以閱讀下自己的心血。
不良的作者就像奸臣一樣,他們只會死纏不休的一直霸佔自己的地方,令大家也失去理想的平台。
當然我沒有指明道姓,因為我不太清楚,我只知道讓作品及自己留到最後,才是真正的勝利者。
7 years ago
Reply
格子恩
@恩恩, 我可以去看
但是我不知道你是放在哪裡@@
7 years ago
Reply
文維
#2
所以留下一句「說話沒甚麼好顧忌、我不是輕易招惹」,之後就走了
就覺得自己做對了,沒有破壞風氣?
雖然不知你會不會看到
但你說出來的話
是會跟著你自己給別人的印象,才不是沒有顧忌
7 years ago
Reply
病態恩
@文維, 是啊!這樣給人的印象確實不太好,而且還是不正確的事實,如果有人想去看你的小說,聽到這句話,應該......。
7 years ago
Reply
格子恩
@文維, 你們似乎曲解我的意思了
我的意思是,既然要退penana了,那麼我希望這裡更好,所以才要把暗面揭發
正因為要離開,所以才更有膽量說出來,而說出來的本意不是為了詆毀別人,而是希望整體更好,也點出這裡有什麼問題
7 years ago
Reply
十三郎(多媒體廢作人)
#3
其實如果只是因為某些人做出對自己不好的行為,而感到整個平台是不良,這有點可惜⋯⋯
如果同一間出版社,有作者(們)對你不滿,就決定退下來避開他們嗎?
我始終相信,留下來讓他們見証自己的成功才是最有效的反擊。
7 years ago
Reply
夏璐
@十三郎寫作團隊, 我同意,留下來狠狠地用實力碾壓你的敵人才是最好玩的做法。
7 years ago
Reply
雲海幻夢
@十三郎寫作團隊, 我也認同你的說法。
7 years ago
Reply
格子恩
@雲海, 這樣的確好玩
但是想必大家也看過了,梓凌姐姐的文章一度是最熱門的,但是還是照樣混被刷下來
這裡樣這麼做並不可行
7 years ago
Reply
病態恩
#4
不是分帳哦!都是真實的人,我在跟作者談時,都有見到他們,他們是朋友,而且把別人的筆名說出來,不太好吧!那些朋友,我佩服他們的義氣,雖然留言不值得學習。
7 years ago
Reply
十三郎(多媒體廢作人)
@恩恩,
也許我清楚一點來說,
其實我不是就這事件來判斷誰對誰錯,
只是在這位作者提出的理由作回應。
從作者角度來想,我認為只要有機會發佈,什麼平台也應該嘗試,但有侵權、利益受損等環境因素而影響寫作,我覺得就不再用也沒關係,但如果只是作者與作者之間的問題,我便覺得太可惜⋯⋯
其實本來我沒打算回應,不過見有位朋友留言,我才湊湊熱鬧。
7 years ago
Reply
雲海幻夢
@恩恩, 就你的言論,我提出幾個疑問,竟然你有見到他們,想必也都是韓文交談。竟然作者有了一群會打中文的朋友,為何要透過翻譯?
既然使用電腦翻譯,他也能用電腦把中文翻回韓文,既然有心翻譯了,為何不可能去查閱代理人的留言,畢竟這有關聲譽。
我只是旁觀者,小小疑問
7 years ago
Reply
病態恩
@雲海, 因為作者不想麻煩自己的朋友,他們都很忙,所以作者就請了要付錢的翻譯者。
安作者很信任翻譯者,對他所做的事,全都不過問。
7 years ago
Reply
十三郎(多媒體廢作人)
@恩恩,
就你所寫來看,安作者也很多是非。
但恩恩你本身認識岑雪嗎?
覺得他這離開有什麼感覺?
7 years ago
Reply
病態恩
@十三郎寫作團隊, 這是當然,可惜了好作品啊!
當然不能只憑這個,就說誰錯,這樣是非不分,我是了解後,才小心翼翼的發言,如有冒犯,我非常抱歉。
7 years ago
Reply
十三郎(多媒體廢作人)
@恩恩,
這⋯⋯
其實我未能解讀你的回應。
如果你本身認識岑雪,便不要再從安作者的角度去說話了,如你說的,單事件無法分別對錯,就信這是真相,也只是你或懷疑是分身的帳戶護航,再說也沒有意思,而且似乎你知道的都比大家多。
你真的想岑雪留下來,應該要從她的角度考慮,不是再為安作者說什麼。
再說一次,現在不是誰對誰錯,是以留下岑雪為目的,除非目的不是這樣。
7 years ago
Reply
病態恩
@十三郎寫作團隊, 我的目的只是要讓人知道真相,不過我希望她留下來,因為他寫的小說還不錯。
7 years ago
Reply
夏璐
#5
非中文使用者在中文論壇發布「翻譯過來的文章」且還是極端劣質的翻譯功力......
抱歉,這並不合邏輯,也違反經驗法則,請恕我無法相信你說的話。
7 years ago
Reply
病態恩
@夏璐, 他現在因為工作,成為台灣人,而且原來他根本沒有翻譯執照,可惜的不只有好作品,還有安作者的錢。
7 years ago
Reply
文維
@恩恩, 那麼你是怎樣接觸到安本人?
7 years ago
Reply
夏璐
@恩恩, 以一個正常人的思維來說,使用習慣的母語進行創作是理所當然的,但如有投稿之意,絕大多數只會投往使用同樣母語的創作社群中發布。
請問是一個怎麼樣的心態讓安初夏不惜耗費資金也要將他辛苦創作出來的作品翻譯成他沒辦法控制品質與質量的陌生語言之後進行投稿?
有在寫作的人肯定知道,同一段故事經過翻譯絕對是面目全非,安初夏有這麼多支持他的粉絲可見在其他地方人氣頗高,如此作者會不懂這個道理?
且,既然已經花錢請翻譯了,為什麼還要用電腦一點一點翻譯?
你說的話依然漏洞百出。
7 years ago
Reply
十三郎(多媒體廢作人)
#6
原來大家都說了,早知我繼續寫網誌呢!
我為了岑雪卻不小心刪除了自己寫的數百字網誌!T_T
7 years ago
Reply
病態恩
#7
安作者明天看到應該會來說明清楚,我現在被同房的一直鬧,要睡覺了,有疑問明天私我。謝謝。
7 years ago
Reply
夏璐
@恩恩, 希望明日的安初夏有辦法證明是他本人在場進行發言。
我會持續關注。
7 years ago
Reply
木淺
#8
狂戰士裝甲碾壓!
7 years ago
Reply
雲海幻夢
#9
@恩恩,其實你的話很多矛盾,我就再指出一 些地方。比如說一開始你為何知道要用韓文去罵安作者,唯一得解的就是你們是認識的人,你把自己描述的與安作者並不熟悉,站在客觀的位置圓場,但你們應該原本就是認識的。如果你要表明你一開始並不是用韓文,很抱歉在你所描述的安作者他是看不懂中文的。
而且來探討一下你筆下的安作者,韓美雙通的人應該也有一定年紀,找一個沒有執照剛到台灣工作的香港人來翻譯自己的作品,不覺得很好笑?更不要說使用他國語言在他國累積自己的人氣,從國外紅回國內這種機率小到不行的可能性。
再者你簽了合約,付了錢,找一個沒有執照卻能夠翻譯小說的曠世奇才?就算會韓文會英文要翻譯小說可不是那麼容易,而且對方沒有執照。
還有一個問題,這個軟體並非只有在台灣才能使用!你卻要強調香港人到台灣工作,所以我大膽假設一下,你是台灣人,你就是安初夏,安初夏就是你,只有這個可能性,可以排除我所看見的矛盾。
而且安作家很忙碌的朋友,在未使用此軟體的情況下知曉在這軟體上發生的問題,然後相繼登錄發表聲明,忙碌的朋友在安作者都不知情的情況下展開保駕護航行動,各種支持聲浪。然後才由你告訴安作者,他朋友都腦殘了?他們自己用韓文告訴安作者不就得了,還需要你去訪問,然後眾位好友現身說法。
各種矛盾,不覺得?
7 years ago
Reply
雲海幻夢
#10
而且有一個殘酷的事實,連載數不多且未完成的作品,還要等待作者更新,應該是找不到翻譯的。
7 years ago
Reply
夏璐
@雲海, 精闢無比的見解,我無法同意你更多。
在提一疑點,安初夏的帳號曾經表示過「我是小六要升國一」小六生請得起專業翻譯?
還是按照先前的聲明,其實他是那位翻譯?一個精通韓英中三語的小六生?
安初夏呀安初夏......唉......
7 years ago
Reply
格子恩
@夏璐, 重點在於
就算發言全部都是透過翻譯
她跟他的朋友的留言的法律知識程度也決不會高過國中二年級你們發現了這個盲點嗎?
如果她真的是有年齡有法律知識,那麼就算翻譯過來也沒有什麼差別,還是一樣會是正確意義不是嗎?
當初的事件雖然我是主張她一定有抄襲,但是「假設」這是一個錯誤推斷的前提下,她如果是有法律常識的成年人,就應該要善用正確的法律條文引用來替自己做辯護不是嗎?
可是今天出面的是她的分帳(或假設真的是朋友)為她說話喔?而且更大的重點在於,梓凌姐姐對於她可是一個字都沒有提到不是嗎?有的也只是懷疑罷了,這些都完全不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
如果不是抄襲又為何急急刪除?應該正大光明的為自己辯護不是嗎?
而且如果有正確常識就應該知道,抄襲這種東西是遊走法律邊緣的,非常難告成功,所以如果有正確常識她應該要我行我素繼續寫的。
但是以上所有推斷都不是現實發生的,所以我們應該要斷定她的精神與身體皆非成年人,而且年齡只能小於13。
7 years ago
Reply
夏璐
@岑雪, 沒錯,這些疑點我與梓凌都有討論過。
且幾乎稍微知道事情經過的人恐怕都會同意我的一個猜測:小夥伴們互相之間、與事主之間的語氣及用辭驚人地雷同?
且同一件事情可以有七八種說詞,每一種都說得頭頭是道、似是而非,但是自相矛盾又經不起推敲的內容毫無可信度,彷彿就像是一個受委屈了的孩子對長輩撒謊,想要誤導長輩的目光來企圖報復讓他委屈的事情一般?
但是無論對錯、無論事情怎麼發展、就算事主公開道歉也罷,事主那部作品依然衝上了人氣第一。
我相信,某些人的目的依然達到了,因為這個勝利沾沾自喜的他們笑得肯定很開心。
7 years ago
Reply
格子恩
@夏璐,
繼續讓他們胡作非為也不是什麼辦法
但是她自己刷榜我們又能拿她怎麼樣呢?
作品靠自己衝到第一也沒什麼光彩,是不?
而且玥姚在留言與她對話時曾經說過,「“”」是不對的標點使用方法,也是事實,會中文的應該都要知道,更何況是有執照的翻譯?
還有,玥姚也說過,會考這樣用一定扣分,而他回答的是:放心好了,會考我絕對不會這樣用的。
由此推斷,她的年齡就絕對低於15,這是確定的,但是以法律常識判斷就還要再消減到13。
而且她的處事態度非常不成熟明智,由此可見不諳世事之處,不懂得正確保護自己,也不懂得衝突時的處事之道應該是一道歉二商討三行動,而做成一行動二道歉三商討,不覺得天真的有點誇張嗎?
混血什麼對寫作半點不重要,重點在於你的態度跟文法標點是否有誤才是真正的問題點。
今天不管有什麼苦衷,她都還是使用了不對且低劣的處理方式,該道的歉還是要道,這個世界不會因為你有任何苦衷而對你留情半分,這就是現今的社會,年紀小的該好好認清,還天真的該好好磨一磨,僅僅如此而已。
7 years ago
Reply
夏璐
@岑雪, 我其實也很難把某人的發言當成「攻讀博士」的人該有語言能力......
7 years ago
Rep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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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討厭這樣的風氣,所以我要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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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真心想對你說,一個平台總會有好有壞的作者,如果因為他們的惡作令好的作者離開,這真是一種可惜⋯⋯對你如是、對其他作者如是⋯⋯
因為用心寫作的人,才沒有精神時間去搬弄是非(最壞的應該都只是我這種,常常花時間去「找正確的方法」來宣傳自己的作品)目的都是希望讀者可以閱讀下自己的心血。
不良的作者就像奸臣一樣,他們只會死纏不休的一直霸佔自己的地方,令大家也失去理想的平台。
當然我沒有指明道姓,因為我不太清楚,我只知道讓作品及自己留到最後,才是真正的勝利者。
但是我不知道你是放在哪裡@@
就覺得自己做對了,沒有破壞風氣?
雖然不知你會不會看到
但你說出來的話
是會跟著你自己給別人的印象,才不是沒有顧忌
我的意思是,既然要退penana了,那麼我希望這裡更好,所以才要把暗面揭發
正因為要離開,所以才更有膽量說出來,而說出來的本意不是為了詆毀別人,而是希望整體更好,也點出這裡有什麼問題
如果同一間出版社,有作者(們)對你不滿,就決定退下來避開他們嗎?
我始終相信,留下來讓他們見証自己的成功才是最有效的反擊。
但是想必大家也看過了,梓凌姐姐的文章一度是最熱門的,但是還是照樣混被刷下來
這裡樣這麼做並不可行
也許我清楚一點來說,
其實我不是就這事件來判斷誰對誰錯,
只是在這位作者提出的理由作回應。
從作者角度來想,我認為只要有機會發佈,什麼平台也應該嘗試,但有侵權、利益受損等環境因素而影響寫作,我覺得就不再用也沒關係,但如果只是作者與作者之間的問題,我便覺得太可惜⋯⋯
其實本來我沒打算回應,不過見有位朋友留言,我才湊湊熱鬧。
既然使用電腦翻譯,他也能用電腦把中文翻回韓文,既然有心翻譯了,為何不可能去查閱代理人的留言,畢竟這有關聲譽。
我只是旁觀者,小小疑問
安作者很信任翻譯者,對他所做的事,全都不過問。
就你所寫來看,安作者也很多是非。
但恩恩你本身認識岑雪嗎?
覺得他這離開有什麼感覺?
當然不能只憑這個,就說誰錯,這樣是非不分,我是了解後,才小心翼翼的發言,如有冒犯,我非常抱歉。
這⋯⋯
其實我未能解讀你的回應。
如果你本身認識岑雪,便不要再從安作者的角度去說話了,如你說的,單事件無法分別對錯,就信這是真相,也只是你或懷疑是分身的帳戶護航,再說也沒有意思,而且似乎你知道的都比大家多。
你真的想岑雪留下來,應該要從她的角度考慮,不是再為安作者說什麼。
再說一次,現在不是誰對誰錯,是以留下岑雪為目的,除非目的不是這樣。
抱歉,這並不合邏輯,也違反經驗法則,請恕我無法相信你說的話。
請問是一個怎麼樣的心態讓安初夏不惜耗費資金也要將他辛苦創作出來的作品翻譯成他沒辦法控制品質與質量的陌生語言之後進行投稿?
有在寫作的人肯定知道,同一段故事經過翻譯絕對是面目全非,安初夏有這麼多支持他的粉絲可見在其他地方人氣頗高,如此作者會不懂這個道理?
且,既然已經花錢請翻譯了,為什麼還要用電腦一點一點翻譯?
你說的話依然漏洞百出。
我為了岑雪卻不小心刪除了自己寫的數百字網誌!T_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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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來探討一下你筆下的安作者,韓美雙通的人應該也有一定年紀,找一個沒有執照剛到台灣工作的香港人來翻譯自己的作品,不覺得很好笑?更不要說使用他國語言在他國累積自己的人氣,從國外紅回國內這種機率小到不行的可能性。
再者你簽了合約,付了錢,找一個沒有執照卻能夠翻譯小說的曠世奇才?就算會韓文會英文要翻譯小說可不是那麼容易,而且對方沒有執照。
還有一個問題,這個軟體並非只有在台灣才能使用!你卻要強調香港人到台灣工作,所以我大膽假設一下,你是台灣人,你就是安初夏,安初夏就是你,只有這個可能性,可以排除我所看見的矛盾。
而且安作家很忙碌的朋友,在未使用此軟體的情況下知曉在這軟體上發生的問題,然後相繼登錄發表聲明,忙碌的朋友在安作者都不知情的情況下展開保駕護航行動,各種支持聲浪。然後才由你告訴安作者,他朋友都腦殘了?他們自己用韓文告訴安作者不就得了,還需要你去訪問,然後眾位好友現身說法。
各種矛盾,不覺得?
在提一疑點,安初夏的帳號曾經表示過「我是小六要升國一」小六生請得起專業翻譯?
還是按照先前的聲明,其實他是那位翻譯?一個精通韓英中三語的小六生?
安初夏呀安初夏......唉......
就算發言全部都是透過翻譯
她跟他的朋友的留言的法律知識程度也決不會高過國中二年級你們發現了這個盲點嗎?
如果她真的是有年齡有法律知識,那麼就算翻譯過來也沒有什麼差別,還是一樣會是正確意義不是嗎?
當初的事件雖然我是主張她一定有抄襲,但是「假設」這是一個錯誤推斷的前提下,她如果是有法律常識的成年人,就應該要善用正確的法律條文引用來替自己做辯護不是嗎?
可是今天出面的是她的分帳(或假設真的是朋友)為她說話喔?而且更大的重點在於,梓凌姐姐對於她可是一個字都沒有提到不是嗎?有的也只是懷疑罷了,這些都完全不構成誹謗或公然侮辱。
如果不是抄襲又為何急急刪除?應該正大光明的為自己辯護不是嗎?
而且如果有正確常識就應該知道,抄襲這種東西是遊走法律邊緣的,非常難告成功,所以如果有正確常識她應該要我行我素繼續寫的。
但是以上所有推斷都不是現實發生的,所以我們應該要斷定她的精神與身體皆非成年人,而且年齡只能小於13。
且幾乎稍微知道事情經過的人恐怕都會同意我的一個猜測:小夥伴們互相之間、與事主之間的語氣及用辭驚人地雷同?
且同一件事情可以有七八種說詞,每一種都說得頭頭是道、似是而非,但是自相矛盾又經不起推敲的內容毫無可信度,彷彿就像是一個受委屈了的孩子對長輩撒謊,想要誤導長輩的目光來企圖報復讓他委屈的事情一般?
但是無論對錯、無論事情怎麼發展、就算事主公開道歉也罷,事主那部作品依然衝上了人氣第一。
我相信,某些人的目的依然達到了,因為這個勝利沾沾自喜的他們笑得肯定很開心。
繼續讓他們胡作非為也不是什麼辦法
但是她自己刷榜我們又能拿她怎麼樣呢?
作品靠自己衝到第一也沒什麼光彩,是不?
而且玥姚在留言與她對話時曾經說過,「“”」是不對的標點使用方法,也是事實,會中文的應該都要知道,更何況是有執照的翻譯?
還有,玥姚也說過,會考這樣用一定扣分,而他回答的是:放心好了,會考我絕對不會這樣用的。
由此推斷,她的年齡就絕對低於15,這是確定的,但是以法律常識判斷就還要再消減到13。
而且她的處事態度非常不成熟明智,由此可見不諳世事之處,不懂得正確保護自己,也不懂得衝突時的處事之道應該是一道歉二商討三行動,而做成一行動二道歉三商討,不覺得天真的有點誇張嗎?
混血什麼對寫作半點不重要,重點在於你的態度跟文法標點是否有誤才是真正的問題點。
今天不管有什麼苦衷,她都還是使用了不對且低劣的處理方式,該道的歉還是要道,這個世界不會因為你有任何苦衷而對你留情半分,這就是現今的社會,年紀小的該好好認清,還天真的該好好磨一磨,僅僅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