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晴來林昭家的那天,帶了一台筆記型電腦和一個厚厚的文件夾。她坐在客廳的餐桌前,把電腦打開,文件夾攤開,表情嚴肅得像在準備一場重大訴訟。蘇晚坐在她對面,雙手放在膝蓋上,手指緊緊絞在一起,指節發白。沈念在旁邊的遊戲墊上堆積木,完全不知道大人在說什麼。
「我看了網路上所有的評論,」方晴說,語氣平穩而冷靜,「大概分成三類。第一類是憤怒的,要求蘇晚回到監獄。第二類是困惑的,不確定該不該給更生人機會。第三類是同情的,認為蘇晚已經服完刑,應該被允許重新開始。」
「第三類最少,」方晴看了蘇晚一眼,「但也不是沒有。」
蘇晚低下頭。她知道第三類最少,她不怪那些人。如果她是受害者的家屬,她也許也會憤怒,也許也會困惑,也許也會不確定該不該原諒一個殺害自己親人的人。
方晴打開一個文件,推到蘇晚面前。
「這是我草擬的公開聲明,妳看看。如果沒有問題,我們明天以妳的名義發表。」
蘇晚拿起那張紙,從頭讀到尾。聲明不長,只有幾百個字,但每一個字都像是一塊石頭,壓在她的胸口上。
「我是蘇晚。我曾是一個職業殺手,代號夜鶯。我殺過人,我做過不可原諒的事。三年前,我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在獄中,我積極接受矯正,學習繪畫,試圖找到一個全新的自己。因表現良好,我獲得減刑,於日前獲釋。我知道,我的自由對某些人來說是一種傷害。那些被我傷害過的人,那些失去親人的家屬,他們看到我的照片、看到我站在陽光下的樣子,也許會感到憤怒、痛苦、不公平。我理解他們的感受,因為如果我是他們,我也會有一樣的感受。我不請求原諒,因為我沒有資格。我只想說,我正在努力變成一個不一樣的人。不是為了被原諒,而是為了不再成為那個會傷害別人的人。謝謝那些願意給我第二次機會的人。對不起,那些我永遠無法彌補的傷害。」
蘇晚讀完最後一個字,眼淚滴在了紙上,墨水暈開,模糊了幾個字。
「這樣可以嗎?」她問,聲音哽咽。
「可以,」方晴說,「但我要提醒妳,這份聲明發出去之後,輿論不會立刻轉向。還是會有人罵妳,還是會有人要求妳回到監獄。妳準備好了嗎?」
蘇晚抬起頭,看著方晴的眼睛。
「準備好了,」她說,「我沒有資格逃避。他們罵我,是我應得的。但我想讓那些人知道,我真的在改變。」
方晴點了點頭,把文件收回公事包。
「好,明天早上九點,我幫妳發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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