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那之後,我再也沒有見過他的身影。像是守著一座空墳,卻還在按時燒金紙。
升上國中一年級的我,在網路鄉民版上,得知無名小站就要關閉,我帶著一種資產即將被清算的忐忑不安,早已將我那些文字,一篇篇像搬運舊傢俱一樣,搬遷去了隨意窩。在那裡,我重新開拓我的荒地。
寫作的時候,我有一種近乎病態的投入,彷彿要將自己整個人,都傾倒進那些劇情發展裡。因此,文章裡有多少錯字、多少語病,我從來不管。所以文章底下,有多少錯誤,我自然不會知道。
直到那個他,原上草的出現。
時間不知不覺地滑到二零一三年。這一年,是無名小站正式關站的一年。
像是一場盛大的網路葬禮,許多人的青春回憶,都寄放在那裡。它陪伴我的時光,其實不過短短三年。對那些初代創作者而言,我的三年,短得像一場午睡。可這三年,裝滿了我與他的全部回憶。那不是可以輕易割捨的。
而無名小站的團隊,大抵是擔心大家因為創作心血付諸東流,抗議聲更為激烈,所以推出一種創作搬家的服務,幫忙大家把作品,一鍵搬移去隨意窩。
殊不知,我早就事先在那塊新的田地上,一鏟一鏟地,挖好我的新坑。而我,就是這樣才開啟與原上草相遇的情緣。
原上草實在好得有些詭異。他會用私信,把我的錯字,特別框起來發給我看。
這讓我省下不少重新在字海裡尋找的時間。當時我的文章,一篇都四千字起跳。要從那密密麻麻的字堆裡,找出一個小小的錯誤,也需要一點時間。而他,很好心地,幫我把那一段錯字,都給框起來,送到我眼前。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對原上草,特別感到一種親切與熟悉。所以我毫不猶豫地發送訊息,希望跟他交流,成為朋友。他也欣然接受我的交友邀請。
不過,他的個人網站,是一片駭人的空白。像一間剛粉刷好的空屋。
我們這樣來往不久後,他介紹我,除了隨意窩,還能發展自己人脈的創作地方,巴哈姆特。
恰好那時,我也聽現實的好朋友介紹過那個地方。我興致勃勃地去找好朋友,請她幫我也註冊帳號。
二零一三年的六月,是我第一次踏入。那裡是一個真正的大觀園。我認識了許多厲害的網友,還都是經由他介紹。在那裡我才正式看到,別人是怎麼寫小說。透過與這些人交流,才知道,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不可取代。
後來我的文筆能力,幾乎是突飛猛進。那種進步,是肉眼可見的。就連學校作文課,老師也讚賞有加。
而我的好朋友,則是一頭霧水。她覺得,我們明明是同時開始寫文的,怎麼忽然間,就出現差距。
也是在這個期間,好友才發現,我都極少去看她的作品留言。一問之下,我跟她撒了謊。我說,我是在學習那些厲害的人。她問我,是怎麼結交這些網友的?我還是撒謊,說是我自己隨便遇見的。
少少的四十個網友裡,除了現實的好朋友與她的幾個好友,剩下的,全是原上草介紹讓我認識的。
交流了一段時間,我們從文章創作,聊到現實生活,無話不聊。甚至,聊到最喜歡的虛擬遊戲。原來,他跟我,都喜歡同一個線上遊戲。
我迫不及待地,馬上開遊戲裡的法師,與他相遇。我意外地發現,他跟臭肥龍,是同一個騎士的人物模型,只是職業不同而已。當然,打法,也完全不同。
原上草對我很好,送武器、送裝備、送時裝,已是家常便飯。為了感謝他,我在遊戲裡,和他作了網公網婆。也就是,網路夫妻。我還傻呼呼地跟他說:「既然我們做了夫妻,以後我打來的好東西,都會分你一半。」
雖然一直都和原上草待在一起,但我未曾遺忘過,要寄信給他。就好像是我異地戀的男朋友一樣。只要發生什麼有趣的事情,我都會在遊戲裡,寫長長的信,寄給永遠不會回覆的頭像。
除了網路交流,原上草還問我,願不願意跟他見面。
那年的我,十二歲。過了暑假生日,才滿十三。
誰能想到,一個十二歲的小屁孩,這麼大膽。我住在屏東,竟然敢一個人買區間車票,坐火車去。
我還偷瞞著我家裡。天知道,我媽如果發現,我騙她說「我騎腳踏車去跟朋友逛環球」,實際上,是跑去了高雄,她會不會把整個南台灣都掀起來。
當然,其實這個行為,也不算特別瘋狂。和學校裡那些不良同學相比,我這點小小的冒險,根本是小巫見大巫。
和他網路認識快一年了。下意識告訴我,這個人,一點兒也不壞。
坐在充滿汗酸味的區間車廂裡,因為媽媽給我的鍵盤手機沒有網路,不能夠隨時傳送訊息,都是回家使用電腦。
我只在周五晚上,遊戲裡的聊天室,記下他的穿著打扮,就去赴約。下了車站以後,夏天的車站大廳,實在悶熱得像一只蒸籠。人潮眾多,每個人幾乎都汗流浹背。
我在那片晃動的人群裡,尋找一個身影。據他描述,他很高大,一眼就能找到。
而我,也真的一眼就看見了。甚至還不需要確認服裝,就朝他走去。當時身高才一米四三的我,在人群裡,像一顆會移動的小豆子。
他要找我,可困難重重。我走上前,伸出手指,戳了戳他的後腰。
「請問是原上草嗎?」
由於我們身高差距實在太大,而且,矮小的我,走在他身旁,更顯得他像三十歲以後的大叔那樣。其實,他不過二十三歲的年紀而已。
他是哪裡人、就讀哪裡學校的一些私人資訊,在跟他約出來前,我早就聽他說過。
但我一到他身旁,戳他、叫他時,難免引來身邊的路人側目。那些銳利的目光,像探照燈一樣,往他身上搜查。就怕他是那種誘拐未成年少女的混蛋。
他才彎低身子,小聲跟我講:「還是叫我哥哥吧,不然這網路名字叫出來很奇怪。」
第一次和他出門,我們簡單在火車站逛了一圈。因為他帶路,我才知道,火車站前站,有兩、三間專賣動漫周邊商品的店,還有很多好吃的小吃攤販。
不過,最後我們還是選擇麥當勞。那裡的冷氣,是那燠熱的夏天裡,唯一的救贖。
這一頓,還是他付錢的。
和他吃飯的時候,我才終於正視他。他的身高體重,還真的如他所說,沒半點欺騙。他有一米八這樣高,體重差兩公斤就破百。過重和過高身材的他,無論是走在哪裡,都引人注目。所以,他都習慣穿平底、沒什麼墊高的運動鞋,就怕再高,變成巨人。
一件洗得發白的白色上衣,和卡其色的工裝褲,讓身材圓潤臃腫的他,連坐在麥當勞裡,都讓旁人目不轉睛地盯著。
原本對他的印象,是從他介紹我看的小說拼湊起來的。他介紹我看的一系列都是盜墓小說。他也常看言情,他說,橘子和藤井樹是他最喜歡的。
對他的印象,在見到他以前,都還幻想是一個斯文氣質的眼鏡男。就是那種,和人說到重點時,會推一推眼鏡表示專業。
結束後,我們在前站的光南逛。二樓大部分都是擺放小說書籍,華文愛情是暢銷熱門,連旁邊的總裁系列言情口袋小說,都是青少年的喜愛。
「在大學四年,無聊的課堂裡,我都會看口袋小說,消磨時間。把那巴掌大的小書,藏在那些厚重的課本講義裡,老師完全看不見。」
他跟我稍微分享他的大學生活,原來,身為台南人的他,大學在高雄讀書,五天的住宿後,六日就是坐火車回家。所以,幾乎沒嘗試過在宿舍以外的地方過夜。這次他考回台南的研究所後,有空閒的時間,他就回來高雄,想一個人在外面住旅館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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