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祢叫我狗官?」余用權聞言大感意外,自思任官二十餘年,從來一介不取,絕無貪贓枉法,今日竟被冥司如此羞辱,斯可忍,孰不可忍?幸而自己亦曾習得道法在身,今日縱在冥府大堂之下,亦不能任這不知來歷的鬼神欺侮,隨即口誦真訣,欲與堂上判官一較高下,訣曰:
「天地玄宗。萬炁本根。廣修萬劫。證吾神通。三界內外。惟道獨尊。體有金光。覆映吾身。
一卷神光咒。物象空中有。
念動金光咒。萬神都拱手。
天之光,地之光,日月星之光,普通之大光,光光照十方,急急如玉皇上帝律令 勅。」
真言念罷,余用權周身炫出金光護體,已不怕鬼吏來犯,遂壯起膽子,朝著公堂大聲斥問:「余某一生清廉,今日竟被爾等邪神以狗官二字相侮,今天若不與我說清是非曲直,諒天地亦不容汝。」
堂上判官見余用權如此這般,果真弄權淫官,心裡好笑,面上卻不動聲色,只是淡淡說道:「你既是三清弟子,身內自有三尸鑒察。」語畢,余用權身上的金光倏然退去,消失殆盡。
余用權不見了護體金光,大吃一驚,想要再度念動真言,呼請滿天神佛護駕保身,豈知心裡混屯一片,什麼真言、咒語都想不起來。這下完了,法力比不上別人,今日天道不彰,我這陽間清官要被陰間鬼神欺辱了……心裡驚慌,耳邊只聽得判官說道:
「你道法淺薄,我若以力逼人,諒你不服。今天是非曲直,你我不問鬼神,只問蒼生。」
判官向吳若愚招了招手,又對余用權說道:「就讓這個未明道法的凡人,來和你說一說道理。」
判官將手中一份文書化為二份,分別擲入吳若愚和余用權手中,然後要吳若愚有何不平,可以逕自質問余用權。吳若愚瞥了一眼手中文書,是傍晚陪朱奶奶在統境大王府金爐燒化的判決書,書眉自己紅筆所寫狀告之詞,紅光耀眼,字跡炫然。
余用權看了判決書眉頁文字,已知有人不服馬見孫強盜殺人案判決,代朱瀚元家屬向冥府告了自己一狀。又見書眉上字句,雖未直接指摘判決違失,卻字字暗喻判決有違天理,現在冥司追究本案,莫非認為我所做判決瞞心悖理?眼前代人告狀之人,似在何處見過。看他年紀,不可能是什麼高官,應該只是被害人親友等一輩略通文墨的無用之人。我應該先聲奪人,弄清楚這青年人來歷背景,再定行止。於是,對著吳若愚道:
「你官居何職?為何有本院所撰馬見孫強盜殺人一案判決書正本?」
「我不是官,只是個押解人犯的法警。」吳若愚回言:「我在法庭內外,見聞惡人馬見孫罪大惡極,又見朱奶奶跪在貌似陰間府衙的廟裡冤屈無告,一時義憤填膺,替她寫了狀紙,希望上達天聽。」
「簡直胡鬧!」余用權大罵:「不服本院判決,也要有律師資格,受了被害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委任,先到法院調閱卷宗,指出案卷內哪些地方未遵法律、有所違誤,才能具狀上訴。你一個小小法警,法律都沒讀懂幾條,憑什麼替別人胡告濫訴,你的行為,別說陰間,就是在陽間都是犯法,明白嗎?」
「你的意思,簡單說,就是有錢請律師才能上訴,窮人的冤屈都活該?」吳若愚說。
「不服高等法院判決,上訴最高法院,前提是判決違背法令,這涉及法律專業,自然需有一定法律知識的人才能勝任,」余用權說:「上訴權人若無資力委任律師,自有訴訟救助規定。這是國家制度,不是你這種不懂法律的下人可以干涉的,你還不知罪。」
「法律專業?若遵從所謂法律專業的結果,就是讓人民有冤難申,這法律便是惡法。」吳若愚想起第一女中橄仁樹下顏力賢他們說的一些法律基本知識,心念一轉,接著說道:「你既然這麼遵守法律,請問你,我犯了哪一條法律?你寫下瞞心悖己的判決,難道沒犯法嗎?」
「你沒有律師身分,幫人濫訴,若有收錢,違反律師法;至於本院依法判決,何罪之有?」
「信徒在人世間受了委屈,向神佛申告,抒解一下心裡的委屈也犯法了?莫說我沒有收錢,就是廟裡的執事人員收了錢,幫老太太告冥狀,也不犯法吧!」吳若愚知道憲法保障宗教自由,告陰狀頂多被人說是迷信,應該不至於犯罪,因此說得理直氣壯。氣勢一上來,猜測的話就敢講了:「至於你說的依法判決嘛……你真的認為,馬見孫在法庭上磕幾個頭,就是幡然悔悟?就是有教化可能?你把自己不相信的事都寫進判決書裡了,你敢問我,你何罪之有?」
「呿!跟你們這些不懂法律的人說話還真累。」法律是一門邏輯思辨的學問,有時依法理推衍出來的結果,和常人的直覺會有所落差。余用權知道,要用法理去說服不懂法律的吳若愚不是易事,遂轉而別開蹊徑,直接要堂上判官查明自己判決是否有違天律:
「堂上判官,請祢翻閱生死簿查明,馬見孫犯了本案,是否命該以死刑槍斃?」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判官說。
「陽間律法實已形同廢除死刑。」余用權說:「罪該萬死卻沒被判處死刑的案例,多如河沙——向家人索求財物未果,放火燒死多名至親,不必死。駕車途中和女朋友吵架,下車隨意殺死路邊陌生路人,不必死。在校園旁的暗巷裡,隨機擄走女大學生,強逼姦淫未果,先殺人後姦屍,也不必死⋯⋯現在要讓惡徒以死刑正法,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年輕時,余用權亦曾將幾個人神共憤的惡人判處死刑,但是案子依法送最高法院上訴審查後,屢被吹毛求疵發回更審,更一、更二、更三……有時甚至被發回更審十幾次,直到有法官把死刑改成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方才同意定讞。
既然如此,何不一開始就將該判死刑之人改判無期徒刑,讓案子早早了結?如此,我的判決維持率高,既能獲得長官肯定,又可節省大量時間精力,專心致力好好地審理其他案情混沌的案子,以求勿枉勿縱,造福百姓。如此公私兩便,正是順天應命,哪裡是瞞心悖理了?
判官翻閱生死簿,果然馬見孫在監獄裡作威作福,十幾年後便縮刑假釋,出獄幾年後,方因衝撞了權貴,被其側翼圍事之人亂刀砍死。天道幽微,因緣果報千絲萬縷,有時善人不得善終,惡人反得善果,哪能因為一個判決的結果難平眾忿,就直接指責判案法官故意用法謬誤?然而,以為廢除死刑是大勢所趨,便飾詞替罪該萬死的犯人開脫,方便自己寫成不判死刑的判決,如此投機取巧,以謀取個人前程,又豈是斷獄之人所當為?判官正要開言曉諭,只聽堂下吳若愚開口說道:
「難道你猜測最終定讞結果不是死刑,便可便宜行事,直接不判處當死的惡徒死刑?」吳若愚說:「既如此,我有一詩送你。」
仁兄吃飯不吃屎,
飯到肚裡變成屎;
你既一心想省事,
何不直接就吃屎。
詩畢,牛頭馬面、黑白無常兩行原本陰森的冥差鬼役,一起哄堂大笑。
「大膽!公堂之上,豈可喧嘩!」堂上陰陽判官嘴角微動,案上驚堂木一拍,大喝一聲:「階下犯官,還不知罪?」
余用權、吳若愚不知道判官喝斥的是何人,二人都是兩腳發軟,撲通一聲,跪了下去。
兩班鬼役手裡水火棍在地上一跺,巨雷之聲隨即響起:
「威武!——」
「有趣,有趣,」郭喇叭問道:「判官罵的是余用權吧?余用權法官平時對人很客氣,他知道最後槍斃不了馬見孫,就判了馬見孫一個無期徒刑,只是投機取巧,應該算不上犯了什麼大過錯吧?」
「我本來也這麼想。判官卻說:君子處事,自反而不縮,雖褐寬博,吾不惴焉。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吳若愚知道判官的話,郭喇叭可能聽不懂,便解釋,這是判官引用曾子說過的話,翻譯成白話文,就是說:「如果反躬自省,覺得正義不在我這一邊,那麼,即使對方是一個卑賤的人,我也會因理虧而怕他;如果反躬自省,覺得正義的確是在我這一邊的,那麼,對方縱然是千軍萬馬,我也會為了真理勇往直前。」
判官的意思是,余用權身為一個法官,就該按照是非正義來斷案,不能因為被告或被害人家屬的身分地位,而做不同考量,更不應該因為政治勢力的好惡,做出方便行事的判決。
「你該不會連『曾子』是誰都不知道吧?」
「你欠揍耶。」
哈哈哈……
「最後,判官有處罰余用權嗎?」
「判官說我是原告,問我希望怎麼處罰余用權。」吳若愚說:「我只是替朱奶奶討個公道,跟余法官也沒有什麼過節,那時在冥司已有一小段時間,陰森森的氣氛讓我不覺寒毛豎了起來,便隨口說道:余法官過於急功近利,讓他冷靜一下。」
不意判官聽了吳若愚的話,竟問道:「寒冰地獄?罰他幾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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