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雄在監獄工作了幾年,上班時間都和犯人一起關在監獄裡,管理員工作需要輪班,常態性的熬夜、作息不正常,甚至比囚犯坐牢還不如。他不是獄政科系畢業的,在監獄裡升不了官,若一直做到退休,工作只能是無止盡的輪迴,盤算一下,公務員裡薪資待遇最高的工作就是司法官了。只要大學畢業,修過二十個法律學分,都可以報考司法官,雖然考試難度很高,但他相信,自己在補習班裡蹲個幾年,總有機會考上。
為了方便補習,先轉任法警倒是條捷徑,只是陳志雄在司法圈沒有人脈,向法院遞了幾次履歷表想轉任法警,都沒成功,幸好有這次招考法警職務代理人的機會。他想,先進了法院,自己有委任公務員資格,將來一定有機會轉為正職法警,不,說不定還沒轉正職,就先考上司法官了。
到了法院工作以後,陳志雄發現同樣是管犯人,法警比起監所管理員單純太多了,他們幾乎都不懂得怎樣從犯人身上撈油水。以前在補習班看到葛麗玲、顏力賢這些書呆子,整個腦袋「保障人權」的糨糊,以為他們是讀法律讀笨了的,今天聽吳若愚在那裡擔心什麼犯人的尊嚴,這才發現蠢人不分科系,哪天讓壞人來教訓他們一下,他們才會知道天高地厚。
吳若愚今天第一次值庭,怕遲到,一直催促陳志雄趕快把麵吃完,要準時提犯人上法庭。
「哎呦,催什麼催啊,法官最會遲到了,我們現在慢慢過去,到了法庭,還有得等咧。」
吃完麵,陳志雄直接把免洗碗筷丟在吳若愚桌上,便起身往候審室走去。吳若愚見狀,趕緊拿起免洗碗筷丟進門口的垃圾桶裡,亦步亦趨緊跟在他身旁,怕跟丟了似的。
候審室在兩重鐵柵門後。進了兩重柵門便是大廳,一股汗臭、菸味和其他莫名怪味揉和的詭異氣息,撲鼻而來。
兩個中年的法警坐在靠近鐵柵門側面、一張沈重的黑木桌後,查對了二十七法庭的被告資料,其中一個起身,拿著一把大號的銅鑰匙,開了入口處兩重鐵柵門對面牆上的另一個鐵柵門,走進去又關上門。
鐵柵門裡是一個長廊,長廊兩側牆面排列許多低矮的木門,那法警打開其中一個木門,喊了一個兩腳戴著腳鐐的犯人出來,關上木門鎖好,走到鐵柵門,開鎖,把人犯帶出來,隨即又把鐵柵門關上。
陳志雄叫吳若愚拿出手銬,把犯人雙手拷了,然後在候審室法警的簿子上簽了名,帶著人犯走出候審室,朝法庭大樓走去。
「主仔,五昏某?」(主管,有菸嗎?)那個高大壯碩的人犯,似乎認識陳志雄,在路途上向他索菸。
「無啦,哩嘎哇咖乖咧。」(沒有啦,你給我乖一點。)陳志雄低聲懟了回去。
「陳志雄老油條了,在監獄上班時一定給過人犯香菸。」下午郭喇叭站完崗,在辦公室詢問吳若愚第一次值庭狀況時這樣說。
「以後你上班簽到後,先到中央台的白板上,看看自己的名字被分配到哪項任務。」郭喇叭說:「若是被排到值庭,就去領手銬。然後到自己被排的那一個法庭,看門外牆上公告箱裡貼的庭期表,幾點開始開庭。」
第一個案子通常會在九點半以後開始,案子裡有在押的人犯才會排法警,值庭的工作,主要就是看管出庭受審的犯人。
庭務員上班後,一般都會先打開法庭的門。你從中央台出來以後,就進去法庭翻報到單,看看幾點幾分的案子有人犯。時間快到了,把人犯押到法庭受審,開完庭把人犯押回候審室,再押下一個案子的人犯,有人犯的案子都審完了,就可以回來法警室休息。
「可以讀書嗎?」吳若愚問。
「沒勤務時,時間都是自己的,沒人管你。」郭喇叭反問:「怎麼想讀書?你也想考法官?」
「看不懂法官審案。」
吳若愚和陳志雄帶著人犯進法庭,法庭前方、兩側各是一排高高的桌子,前方高桌下面正中間一個普通高度的桌子,桌子前有一排小欄杆,欄杆後的空間是受審問的人站的地方,再後方一排約腰部高度的欄杆,欄杆後面是兩排犯人坐的長椅、幾排等候或旁聽民眾坐的長椅。
「前方高台上正中間坐的是法官,今天開庭來了幾個法官?」
「四個。」
「應該是三個法官,今天是審理庭,有三個法官審案,旁邊有一個是書記官。若是調查庭,就是一個法官配一個書記官。」
郭喇叭說,可以從他們穿的黑色法袍的領襟顏色辨識身分。
中間黑袍鑲藍領前襟的是法官,你記著藍領的是青天大老爺。
右側高桌坐的鑲紫紅色法袍是檢察官,紫紅色代表正義、威嚴。
左側高桌鑲白色的法袍是辯護律師,黑色配白色,專門黑白講。
如果重案的犯人沒有請律師,法院會派公設辯護人幫犯人辯護,公設辯護人的法袍鑲綠的,綠色代表和平、恩惠。
法官旁邊那個法袍全黑,黑色領襟,是專門背黑鍋的書記官。
坐在小桌子那個穿便服,負責錄音、傳遞東西的是通譯,他們偶爾會穿法袍,領襟是咖啡色的,就是個喝咖啡的閒人。
還有一種法袍你在高院幾乎沒機會遇到,紅色領襟法袍,那是公證人,幫人公證結婚,紅色喜氣洋洋。
「法袍的領子真的代表那些意思?」
「大家都這樣說,鬼知道?」
認清穿法袍的是什麼人,你就懂了吧?犯罪情節可能複雜,法庭審案件哪有那麼複雜?
吳若愚還是不懂。今天的審案,和電影裡演的一點都不像。除了台上的人,台下只有法警和犯人,旁聽席空蕩蕩的,偶爾有下一個案的人探頭進來,向庭務員報到後就出去了。審案時幾乎只有中間左側的法官和犯人的問答,沒有控方檢察官的指證歷歷、沒有辯方被告律師和控方針鋒相對,更沒有台上法官敲著錘子叫台下鼓譟的鄉民肅靜。
「都沒有嗎?電影演的當然是誇張了一點。」後來吳若愚向榜首顏力賢請教,顏力賢說:「審判都照著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在走,只是你沒注意到而已。」
說他沒注意到是客氣,其實吳若愚是看不懂。
畢竟吳若愚是外行人,看到紫紅領的檢察官站起來說:「公訴意旨如卷述」、「請依法判決」、綠領的公設辯護人說:「被告泯滅人性,找不到可以原諒的地方。」不知道這就是在履行法律規定的辯論程序。
但法官詢問犯人的一些案情,吳若愚大概是聽懂的了。
法官:你為什麼要殺死被害人?
犯人:我沒有殺人,他是自己死的。
法官:自己死的?為什麼被害人會「自己」死在你家裡?
犯人:他欠我錢不還,我怕他跑掉,把他關了幾天,他就死了。
法官:欠錢沒還?人家有正當職業,一個月賺好幾萬元,銀行裡還存了上百萬存款。你沒工作、沒收入也沒存款,他怎會欠你錢?
犯人:我們從小就是換帖兄弟,有錢本來就該一起花。我欠了一屁股債、他有錢又不拿出來替我還債,這樣不講義氣,不就是欠我錢?
法官:你把人家關起來,逼人拿錢給你,這就是強盜,你知不知道!好吧,你要錢,抓了被害人以後,也把他提款卡裡的錢都領光了,你拿到錢了,為什麼還不放人?
犯人:我要放他時,他就已經死了。
法官:已經死了?你幾天沒給他吃東西?法醫解剖屍體,發現他的胃裡面是空的,應該有五、六天沒吃東西了,肚子太餓,人會昏迷,你不知道嗎?
犯人:我忘記給他吃東西了,我不知道才幾天他就死了。
法官:忘記?你自己怎麼沒忘記吃飯?
犯人:他沒說他肚子餓啊。
法官:他把你塞他嘴的毛巾都咬爛了,他怎麼沒說?還有,你以為他已經死了嗎?那你為什麼放火燒他?
犯人:我想把他的屍體火化。
法官:你燒他的時候,他還沒死,他是被你活活燒死的。你燒他時,他拼命掙扎,屍體都留下了痕跡,你還狡辯?
犯人:檢察官告訴我,我才知道他是被燒死的,我不是故意的——
犯人說到這裡,突然跪下,咚咚咚咚,朝地上不停的磕頭。2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0wA2gWUjJx
在法庭一片驚呼聲中,陳志雄迅速的彈出三節警棍,往犯人腋下一插一轉,把犯人從地上拽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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