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說呢?要說能讓全世界的人或多或少都認識,甚至有無數粉絲為之瘋狂的,非「流行歌王」莫屬了。而每一位超級巨星,都代表著一個時代。
目前世界上公認的流行歌王共有五位。可能有些朋友會覺得:「這些人都變成歷史人物了吧?」但說不定,他們的歌聲對你來說並不像想像中那麼陌生喔。
讓我們來看看,有哪些是你熟悉的聲音……
第一位流行歌王:賓·克羅斯比 (Bing Crosby)
第一位流行歌王出自 30 年代的美國。他擁有半個世紀的藝術生涯,是人類史上首位真正的「媒體明星」,堪稱 20 世紀最具影響力的人物之一。
他就是賓·克羅斯比。這位擁有英格蘭與蘇格蘭血統的藍眼男神,以沈穩渾厚的嗓音為世人帶來了悅耳的歌聲。那種爵士風格的音樂,至今在許多懷舊酒吧中依然十分應景。在當時,他的唱片銷量高達 5 億張,是世界上最暢銷的歌手。
特別是他的單曲⟨White Christmas⟩,至今仍是全球最受歡迎的歌曲之一。他在當時的影響力之大,甚至比教宗更受人尊敬。所以除非你沒過過耶誕節,否則一定聽過他的歌。
克羅斯比曾有 13 首歌曲獲得奧斯卡提名,其中 4 首奪得最佳原創歌曲獎。他是史上錄製作品最多的歌手,在全球銷售近 400 首單曲——這項傲人成績,是後來的第二、三、四任甚至最後一任歌王都未能超越的紀錄。
第二位流行歌王:「老藍眼睛」法蘭克·辛納屈 (Frank Sinatra)
在賓·克羅斯比之後,第二任流行歌王就是被戲稱為「老藍眼睛」的奧斯卡演員法蘭克·辛納屈。他是 40 年代的魅力男神。
我想大家應該都聽過⟨I’ve Got You Under My Skin⟩ 吧?喜歡爵士樂的朋友絕對對他的歌曲耳熟能詳,許多曲目也成了經典好萊塢電影的插曲。
法蘭克早年的歌唱事業並不順遂,直到 1953 年他憑藉電影演出獲得奧斯卡最佳男配角獎,才正式捲土重來。他發行了多張好評如潮的唱片,直到今天仍被許多影視作品引用。
至於經典的⟨Fly Me to the Moon⟩,其實最早曲名叫做⟨In Other Words⟩(換句話說)。後來因為美國阿波羅登月計畫,歌曲改名為⟨Fly Me to the Moon⟩ 並由法蘭克重新演繹,才成了我們今天熟悉的經典版本。
有趣的是,1943 年法蘭克加入哥倫比亞唱片公司時,剛好遇上「音樂家罷工」。由於歌手當時不被視為音樂家,唱片公司只能以「無伴奏」方式錄音。沒想到這反而凸顯了法蘭克迷人的嗓音,讓他獲得巨大成功,正式接棒成為全美國第二任流行歌王。
在三四十年代社會相對保守的背景下,法蘭克的表演讓當時被稱為「波比短襪派 (Bobby Soxers)」的年輕少女在台下忘我尖叫,形成了前所未有的狂熱。這可以說是歷史上首次出現「演唱會激情粉絲」的現象。
1944 年,法蘭克舉辦首次個人演唱會,場外集結了 3 萬 5 千名瘋狂歌迷,場面一度失控近乎暴動,警察花了好幾個小時才恢復秩序。這次騷動後來被稱為「哥倫布日騷動」。當時他在全美擁有高達 4,000 萬名支持者,1946 年某些月份,他每週甚至要表演多達 45 場。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1946 年底法蘭克曾前往古巴表演,但據說他真正的目的,是為了讓黑手黨首領借機進行不法交易。
第三位流行歌王:「鄉下貓」艾維斯·普里斯萊 (Elvis Presley)
我想「貓王」的名氣不需要多介紹,最近關於他的電影大受好評,證明了他的傳奇影響力。在 50 至 60 年代,全世界幾乎沒有人不知道艾維斯·普里斯萊 (Elvis Presley)。
中文圈稱他為「貓王」,源自於The Hillbilly Cat(鄉巴佬貓)。他是當之無愧的第三代流行歌王,也是第一代「搖滾樂之王 (The King of Rock and Roll)」,他將當時主流的爵士樂扭轉為搖滾樂。
每當聽到⟨You Don’t Have to Say You Love Me⟩ 或我最喜歡的⟨How the Web Was Woven⟩,腦海中就會浮現他深情的嗓音,以及那拼命抖動的腿和即使不彈也一定要背著的吉他——這就是來自美國南方鄉下的一隻「小貓」。
1956 年他出演電影⟨Love Me Tender⟩,在事業如日中天之際,1958 年他被應召入伍,結束了他在 50 年代的巔峰期。兩年軍旅生活後,貓王於 1960 年強勢回歸,風格更加自我。雖然這時期創造了商業上最成功的作品,但同時也拍了一些被後世批評的好萊塢電影。
1968 年,他重返舞台,在拉斯維加斯展開長期演唱會與巡演。1973 年,他舉辦了全球衛星直播的演唱會,歌迷比法蘭克時代更加瘋狂,許多女性甚至要求他將簽名簽在自己的胸上。
貓王是史上最暢銷的單人歌手,全球專輯總銷量估計逾 6 億張。雖然在總銷量上超越了第一任歌王,但在單曲數量上仍不及賓·克羅斯比。他曾獲三次葛萊美獎,並在 36 歲時獲得第六屆葛萊美終身成就獎,是史上最年輕的獲獎者。
(補充:葛萊美獎是由國家錄音藝術科學學院頒發,相當於音樂界的奧斯卡獎。)
可惜的是,貓王是一顆永不凋零但過早隕落的星。由於長年濫用藥物導致身體受損,1977 年 8 月他在家中浴室身亡,享年 42 歲。這讓我想起香港的巨星張國榮 (Leslie),同樣在最具魅力的時候離世,成為傳奇。我曾專門做過一期影片分析他最後一場演唱會,沒看過的推薦去看看。
貓王一生風流,傳聞與他有過關係的女性超過 3,000 人,包括性感女神瑪麗蓮·夢露。他曾與普莉西拉結婚並育有一女莉薩。沒想到,他的女兒後來竟然嫁給了他的繼任者——麥可·傑克森。
有機會我會單獨做一期影片,聊聊這位迷倒全球女性的男人。
第四位流行歌王:席捲全球的披頭四 (The Beatles)
60 年代出現了貓王的繼任者,特別的是,這次的流行歌王不是單一個人,而是一個樂隊——披頭四 (The Beatles),華語地區亦稱為「甲殼蟲樂隊」。
他們被公認為史上最偉大、最有影響力的搖滾樂團。他們將 30-40 年代的爵士與 50 年代的搖滾整合,探索從流行謠曲到迷幻搖滾的各種風格。成員包括約翰·藍儂、保羅·麥卡尼、喬治·哈里森和林哥·史達。
我最喜歡他們的⟨Can’t Buy Me Love⟩,旋律朗朗上口;而⟨Yesterday⟩ 更是家喻戶曉。
60 年代早期,全球爆發了「披頭四狂熱 (Beatlemania)」,他們成為反文化運動的理想化身,也是首個在美國以外締造潮流的團隊。1964 年初,他們征服美國市場,引領了「英倫入侵」的世界潮流。
根據統計,披頭四是美國史上銷售量最高的樂團(1.83 億張),並獲得 10 次葛萊美獎與 1 次奧斯卡最佳原創配樂獎。全球總銷量估計在 6 億到 10 億張之間。
遺憾的是,樂團於 1970 年解散。約翰·藍儂在 1980 年遭槍擊遇害,喬治·哈里森於 2001 年因肺癌病逝。其餘成員至今仍活躍於樂壇。
最後的王者:麥可·傑克森 (Michael Jackson)
我之前做過一期影片,講述最後一位流行歌王如何被誹謗的一生。他被污名化的主因,在於他是首位黑人歌王,且患有白癜風導致皮膚變白。
他就是麥可·傑克森。在他之後,再也沒有出現能被冠以「流行歌王」稱號的明星。雖然現在仍有全球影響力的巨星,但能像前五位那樣風光的已不多見,或許是因為現代人的選擇更多、更碎片化了。
麥可的歌我非常喜歡,尤其是慢歌中那種順滑的高音,例如⟨Childhood⟩ 令人難忘。
作為傑克森家族的第七個孩子,麥可是 80-90 年代的絕對主宰。1982 年發行的專輯⟨Thriller⟩ 至今仍是全球銷量最高的專輯。他的成就甚至超越前輩:13 個葛萊美獎(含傳奇獎與終身成就獎)、26 個全美音樂獎,為所有藝人之最。
他是少數兩次入選搖滾名人堂的藝術家,也是唯一進入舞蹈名人堂的流行藝人。此外,他還資助過 39 個慈善機構,展現了極高的人道主義精神。
遺憾的是,2009 年在他準備復出演唱會⟨This Is It⟩ 之際,因醫療事故導致心臟驟停而與世長辭。洛杉磯法醫裁定這是一宗刑事案件,其私人醫生因過失致死罪被判處 4 年徒刑。
至此,「流行歌王」的時代畫上了句號。麥可絕對是最當之無愧的最後王者,他的歌聲影響了好幾代人。
這五位領航潮流的人物,是人類流行音樂史上不可磨滅的一頁,絕對稱得上是真正的「超級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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