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入夜後的天空哭了,風也活了過來。 陳默風坐在旺角球場的看台上,身上沒有沾濕雨水。跟他一樣坐在看台上的,有喝著 啤酒的老人,有球踢到一半進來避雨的少年,有穿著拖鞋的感覺隨意的外籍青年男 女。 他也是一般的坐著,只是感覺很不同。老人的感覺是孤獨,少年的感覺是活力,青年 的感覺是淡然。陳默風就這樣坐在這裏,旁觀者看來,他的感覺就叫做悵然。 他想︰其實也沒有值得悵然的東西,本來就不是屬於自己的東西,為甚麼要固執地想 要擁有它呢? 陳默風覺得自己不配有的東西,應該就叫做幸福吧。他想起了有關於杜芊芊的點點滴滴。他們是如何邂逅的,他們是如何成為好友的,他們是如何成為戀人的。他們之間,不止兩個人的回憶,他忽地想起,其實這些回憶都是屬於三個人的。那個人便是許致庭,他最好的朋友。 想到這裏,陳默風的心有一點抽痛,然後他看到,旺角球場的旁邊,正在建築的工 地。那在從前是一個室內的體育場館,因為要發展,因為要市區重建,所以公園,唐樓,橫街,球場,老店,所有的東西,在發展這兩個字的面前,彷彿都不是甚麼重要 的東西。似乎為了將來,我們就應該拋棄過去,甚至忘記現在吧。 就是這樣,我們只剩下了對未來的希望,但卻連實質的現在也掌握不到。 而且在這三個人的回憶之中,他陳默風,便成為了被離棄的過去,也成為了被遺留的現在。
(11.1)陳默風看著自己的手指,指尖乾燥得發白,但他卻感覺那裡正滲著黏稠的、黑色的血。其實他根本不愛杜芊芊。這是一個連他自己都不敢大聲承認的秘密。他對芊芊那種近乎窒息的渴求,並不是因為她能給予溫暖,而是因為她眼底那種與生俱來的、同樣破碎的寂寞,正好能當作一把最鋒利的指甲,精準地摳進他內心那層好不容易長出來、薄如蟬翼的「新生」。
(11.2)陳默風已經習慣了。每當生活看起來要平靜下來,每當母親的關心或是許致庭的友誼讓他感覺自己「快要好起來」的時候,他就會感到恐慌。那種恐慌比挨打還要可怕。於是他必須去找杜芊芊,看著她,想起他們之間那種註定沒有結果的拉扯,讓那種熟悉的、名為「失落」的痛楚重新席捲全身。
(11.3)這不是愛,這是一種自虐的儀式。就像小時候,生父的皮帶落在背上的聲音,那是他唯一能確認自己還活著、還「存在」的信號。現在皮帶不見了,他只能親手撕開心理上的傷痂,任由那些陳舊的創傷流血、發膿。他緩緩站起身,球場外的霓虹燈光被雨水折射成破碎的色塊。他開始走,漫無目的地走在旺角的街道上。「我只是一個人,我只是一個人。」他在心裡像念咒語一樣重複著這句話。這句話是他的護身符,也是他的牢籠。只要承認自己「只是一個人」,那麼所有的離棄都是合理的,所有的不配得都是理所當然。
(11.4)為了不讓大腦停下來,陳默風必須不停地找事情做。去打零工、去搬運重物、去賣那些他根本不喜歡的玫瑰。只要身體累到極限,心裡的那個「他」就不會跳出來大聲尖叫。他把自己變成了一台運作精密的機器,穿梭在人潮擁擠的彌敦道。身邊的人歡笑、爭吵、擁抱,但這一切都像是在厚重的玻璃試管外發生的戲劇。他跟這個城市沒有關係,跟這些人沒有關係,甚至跟「未來」這個詞也沒有關係。他只是一個永遠帶著一身未癒傷口的靈魂,在鋼筋水泥的叢林裡,安靜地、麻木地前行,直到傷口慢慢結痂,然後再一次撕開傷痂的時機。(11.1 - 11.4 為新增章節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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