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金訴字第5842號 萬盛宮違反洗錢防制法案開庭
控方開案陳詞由齊子軒陳述
“萬盛宮23年來利用員工薪資帳戶作為洗錢渠道,金額高達20.87億元!檢方以「監督寺廟條例」第10條,依洗錢防制法第14條(一般洗錢罪)、第15條之2(提供帳戶罪),並追究犯罪所得掩飾(第2條)及妨礙調查(第19條)等罪名,對萬盛宮金流案相關人員,萬盛宮所有權人汪志銘、總幹事趙慶富、主任委員劉謙、副主任委員何方、會計孫慧安、出納胡宜蘭等六名,及起訴書內歷任總幹事、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與廟祝共計三十七人等提起公訴。”
辯方開案陳詞
“依據110年度民訴字第19236054號及110年度訴字第102697號判決 款項是基於勞務事實所為之正常交易。
控方所提出的起訴,並未能證明我方觸犯洗錢防制法第14條、第15條之2、第2條、第19條等罪名。
我方主張檢察官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被告有罪,我方依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 「無罪推定原則」確保司法公正與人權保障。”
齊子軒聽見余漫只是公式化的陳述,他跟蔡沛慈的眼睛都亮了。果然還是要用敵人的刀砍敵人才能砍到見骨。
坐在一旁的聞言一疑惑地看著余漫,他發現她似乎想放棄這個官司了!但、為什麼?
法官也愣住了!他也搞不清楚被告律師的作法。
“庭上,控方要求訊問萬盛宮總幹事趙慶富。”齊子軒趁勝追擊。
為什麼第一個被傳喚的又是我!難道我看著就是抓耙子!無奈這是在法庭上趙慶富只能忿恨不得的坐上證人席。
“你們主張當初的13.9895億元為員工薪資,沒了這13.9895億元,那廟方的事物如何正常運作!金源在那?萬盛宮是否利用員工帳戶作為洗錢管道?”
余漫見控方開案陳詞由齊子軒陳述,她其實當場就想走人,現在又被齊子軒用當初考檢察官的考試內容追問,她都不想回答。反正官司輸贏都不影響她的收入,坐牢的也不是她,她乾脆低頭發呆讓被告自己去應付。
“不是!”
居然沒有狡辯“那廟方的事物如何正常運作!13.9895億元不是個小數目,你們能不在意代表有另外的來錢渠道!金源在那?”
“沒有金源。”
齊子軒微愣,不明白為什麼趙慶富不按常理走“沒有金源!那廟方的事物如何正常運作!莫非是靠虔誠的信徒。”
“異議!庭上!控方以個人信仰誘導證人,明顯有存在輕蔑信仰歧視之意。”
趙慶富這次學聰明了,他悠哉的等余漫開口。
法官:“證人無需回答。”
齊子軒吃了鱉卻無計可施,越急腦子越亂。
原本安靜地坐在一旁的聞言一開口“萬盛宮的香油、功德箱收入都給了員工當薪資,廟方的一切日常事物是如何維持運作?”
余漫聽見聞言一開口,唇角微微上揚。
“虔誠的信徒!”趙慶富照著上次出庭時的說詞。
聞言一的問話讓趙慶富的回答回到齊子軒跟蔡沛慈的預設情況中。
齊子軒頓時鬆了一口氣。
“虔誠的信徒為了信仰願意無私奉獻,萬盛宮替他們做了什麼?”聞言一並不急躁反而用清冷的嗓音澆在趙慶富的焦躁不安地腦海!讓他當場凍住。
“什麼意思?”性子急的趙慶富懵了!因為他的本能反應是反駁,如今聞言一用慢條斯理的方式詢問,他反而反應不過來。
余漫則笑了。聞言一這句話問的妙!因為這句話在語意與邏輯結構上,確實含有一定程度的引導性與暗示性。身為辯方的律師她其實是可以喊異議的。
畢竟奉獻純粹是個人精神上的追求,無法要求信奉無實體存在的神靈回饋!又不是去店裡買東西!花了錢就能得到東西。只是未必能夠成功。因為質問時,聞言一只要隨便舉例萬盛宮辦過的活動就可以讓她的異樣被駁回,反而讓趙慶富一定要回答。只要她的當事人能撐住,閉緊嘴!她就可以不花腦筋、不費唇舌。
她寧願去拆解聞言一剛剛那句話裡的深意。她猜有3個:
1. 建立「對等交換」的心理框架
剛剛聞言一說的那句話的前半段「虔誠的信徒……願意無私奉獻」
先為信徒建立了一個高尚的道德基準。接著後半段「萬盛宮替他們做了什麼?」在修辭上形成了一種對等關係的質問。
引導聽者去思考「回報」或「對價關係」。
如果趙慶富落入聞言一的陷阱,開始述說萬盛宮歷年來所做的事,只要說的越多,就會進一步強化信徒繼續奉獻的動機!這是個洗錢案!你讓信徒繼續奉獻?法官不判刑都說不過去。
但如果說得少,控方則可質疑萬盛宮對於資金運用的合法性或正當性。
2. 利用「互惠原理」進行暗示
在社會心理學中,當強調一方的「無私奉獻」時,會自然激發另一方應該「有所作為」的預期。此時的趙慶富正是因為有所作為而成了被告,聽了聞言一的話,腦子不太轉動又嘴笨的人只會無能狂怒!著了聞言一的道。開始解釋!這就給了控方抓語病的機會。坐在證人席上只能不說話,不能亂說話。
3. 預設前提
聞言一的這段話預設了兩個前提:
a.信徒已經進行無私奉獻。
b.萬盛宮作為接受奉獻的一方,有責任或義務提供相對應的「回饋」。
強制將聽者拉入「付出與獲得」的邏輯中。
剛剛那段話若由萬盛宮說出: 通常是在準備列舉功績,旨在激勵信徒繼續支持。
偏偏是由控方說出: 意在透過對比來質疑宮廟資金流向或管理透明度。
余漫蠢蠢欲動的等著趙慶富的反應,等著聞言一的反擊,她才能決定要不要出手跟怎麼應對。
聞言一不給余漫提異議的機會,將比對精算過的數據呈上“中元節水路法會、遶境活動到廟方物品設備維修請購,水電瓦斯日常開銷等,如何支付?”
果然!聞言一不會讓法官覺得他剛剛的話是具有暗示與誘導。如果自己提異議,他就會用法會、遶境活動當反擊。
“虔誠的信徒!”急的冒汗的趙慶富只能回答這麼一句。
“名單、帳冊在哪?”聞言一步步緊逼。
“沒……沒有……”趙慶富冷靜不下來。
聞言一正要繼續進逼卻被人搶走了話頭。
“辯方聲稱,虔誠的信徒奉獻讓廟方可以維持支出。撇開中元節水路法會、遶境活動不計,所有的事物要正常運作離不開台水、台電,而業務的往來離不開電信公司,且萬盛宮有煮平安麵食回饋信眾的活動,亦離不開瓦斯。台水、台電為公營事業不能拿納稅人的錢做任何不經過法律允許的用途,尤其是私人用途,此舉恐涉及業務侵占!辯方不肯交出獻金名冊,控方只能將上述提及有關單位一併列為被告。三大電信公司及瓦斯公司為公辦民營或民營事業,控方只能以證人身分傳其出庭協助釐清案情。”被自己的話打臉,一定很痛吧!蔡沛慈看著余漫冷笑。45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RJMUXTl3o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