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一篇《小學一年級 之一》裡,我分析了我媽媽發生婚外戀的原因。在第十二篇 《為年輕的讀者解惑》裡,我解釋了我媽媽為什麼會嫁給我爸爸。這一篇就講講,我小學一年級先後發生的三件事,這三件事都和一個叔叔有關。
第一件事:那時我媽媽在我出生地的縣城高中任教,我們就住在高中校園裡的教師宿舍。有一天晚上,我媽媽帶我去到一個教師宿舍,裡面有兩個人,一個叔叔和一個男孩。那年我媽媽30歲,那個叔叔看上去最多也就30歲,但那個男孩看上去有10到12歲,所以我當時就猜想那個男孩是那個叔叔的弟弟。
那個男孩坐在客廳的一張桌子前寫作業,他好奇地看了我一眼。我媽媽讓我坐在客廳的另一張桌子前寫作業,然後她就和叔叔進了臥室,關上了臥室的門。
那時我只有六歲半,根本什麼都不懂,我剛從農村來到我媽媽身邊,和媽媽還不是很親熱,看見媽媽和那個叔叔進了一個房間,心裡就有一點點的妒嫉,也有點好奇他們在房間裡面幹什麼。雖然在我的年齡還什麼都不懂,但也知道男生和男生玩,女生和女生玩,男生和女生不可以太接近。
我寫了一會兒作業,就有一道題我不會做。我想也沒想,就起身去推開了臥室的門,但臥室裡漆黑一片,我就喊了一聲「媽。」大概只過了十幾秒,電燈就亮了,我媽媽衣著整齊地站在床前,倚著桌子,而那個叔叔坐在床邊,正低頭綁著他的褲腰帶。我就把不會的作業拿給媽媽看,我媽媽不動聲色地告訴了我怎麼做,我就回了客廳。過了一會兒,我媽媽就出來了,帶著我回了家。
這件事發生之前,我媽媽總是微笑看著我,但這件事發生之後,我媽媽就好像有了心事,對我說話的態度變得有點不自信了。但我那時年齡還小,也沒有想太多,對我媽媽的態度還是一樣。
第二件事:我媽媽騎著自行車在前面,那個叔叔騎車帶著我在後面,不記得我們是要去哪裡了,只記得是在往郊區的路上。不記得是怎麼回事了,我的鞋忽然被絞進了自行車輪子的鋼條,我大叫一聲,那個叔叔就停了下來,我媽媽也停了下來,跑過來看我。我看看那個叔叔,他低眉順眼的不敢看我,嘴角有著卑微的笑意,他不像是無辜的,倒像是明知故犯,被抓了個現行。我忽然就嬌氣起來,撅著嘴巴表示生氣了。我媽媽沒有理會我的表情,她看到我的腳沒事,就把我抱上叔叔的自行車後座,然後兩輛自行車一前一後,繼續往郊區去。
第三件事:那個叔叔忽然出現在我姥姥家,我姥爺和他坐在供桌前的四方桌的兩側,我姥姥站在他的旁邊很熱情地寒暄著,很明顯我媽媽介紹了他是自己的同事。我和我大舅家的二表姐在院子外面玩耍,我二表姐問:「那個人是誰?」我就說:「是個老師。」我二表姐就跑進院子去看。我二表姐本來就天天笑嘻嘻的,她就站在院子裡笑嘻嘻地往堂屋看,見我媽媽出來了,她就跑掉了。我媽媽忽然就對我變了臉,一副大禍臨頭的恐懼面孔,她兇惡地對我說:「你跟她說了什麼?不許亂說!」她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就進了堂屋。我被她嚇傻了,這才意識到,原來第一件事是那麼可怕,她那麼害怕被別人知道。
第三件事發生之後,我和我媽媽的關係就急轉直下,變得各懷心事,若即若離。這之後的十幾年,我們都像是熟悉的陌生人,既不親近,也不對話。直到後來我懷孕了,我媽媽經常打電話給我,跟我說一些孕期的經驗,我們才變得親近起來。等我生了女兒,就應了那句話:「不養兒不知父母恩」,我開始主動關心我媽媽,在金錢上幫助我媽媽。
我本來是想等到我媽媽百年歸老之後,才講出這個故事的,但她今年已經78歲了,身體比我還硬朗:秋天我穿羽絨服了,她才穿一件薄襯衣;冬天我蓋三床棉被,她只蓋一床薄被;我常年把感冒藥當飯吃,她好幾年也不感冒一次。很可能她還沒駕崩,我就已經先離世了。所以我要寫下來,並且對質疑我不該的人,像法國哲學家盧梭那樣問一句:「誰敢對上帝說:『我比這個人好?』」
對於質疑我媽媽不該的人,我要引用耶穌的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我相信沒有人敢扔石頭。那個時代有那個時代的故事,生活在這個時代的人,還是聽從耶穌的教誨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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