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罪之二,曰尸位素餐也。承上文所言,余微時心性甚野,疏於修學攻書,試徵至人之言:「……,而涔蹄不治,則患隨日漸,終斲喪其本元矣。」此句雖弗能稽之於經典,其義亦大致相同,可資互參。此遊惰廢怠之心性危矣!其禍不著於微時而顯赫於今日,至余卒業從公以來,方覺平生幾無所學,實有負東家之殷切厚望焉。每念東家為恤余之衣食甘捨天下才而聘之,余卻無一物以酬隆恩,辭工讓賢之想即久久不能自抑也。然拂衣遠引雖全主僕之義,復又陷家境於斷糧絕餉之危地。侍親侍主,竟難兩全。倘非罪過,則夷跖亦能相淆,皂白可以不分,天下更有義理可言乎?
倘諸君曾覽余所著之《告公司全體評審從今起儼分涇渭詩》,當知余本業為區宇之安保工程,其奧義之幽眇兮無稍遜於研寫文章,致使余縱不恥移樽就教於同儕、旁搜百端於叢書亦難御也。由是而觀,余尸位素餐之說其來有自,實不容更置罔言以辯之。
有曰:苟非其分,一介莫取。然余之所蛀蝕中飽兮,又豈止千介萬介?書生百無一用,卻尚懷幽燕遺風,猶抱天地正氣。而余心中無度,手中無尺,如此無尺無度、書生不如之人,不死何為?
雖言補苴罅漏,未為晚也,惜余無司馬之才,復欠公輸之藝,倘執本業並著述二端為立己之張本,欲求二端之大成,恐年年月月矣。
是以罪己至虔,僅為八字,曰:臥薪嘗膽,悲愧奮發。語寄心聲之中,話留墨痕之間,字輕義重,望他朝勿諼今夕之痛。
今三罪已述其二,而此際余心所期,形諸詩句,正是:
然否未辨信未孚,
假我長𧘹墨一壺。
緒業文章兩不負,
茂陵懋修通今古。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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