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並不怕冷,在某個角度來說,我也是喜愛冬天的。
冬天夾雜著較多的公眾假期,還有聖誕和新年,歡樂氣氛總是偏心冬天的。
而我可能是冬天出生的關係,聽說出世那天,香港的氣溫也是只有約五至六度左右,所以由細到大,我就不太怕冷,甚至可以在冬天時沖凍水涼。
聽家人說,細個的時候我睡覺很喜歡踢開被子,我心想:鬼咩,得六度是棉被,十多度亦是棉被,就算嬰兒時代,我也會因為對氣溫的不滿意而踢開被子。
不過有件事情卻有意識地做的。小時候因為母上很怕我們凍親,總是硬逼我們穿很多衫和厚厚的棉被來睡。而我就是喜歡在被窩裡「暖」得太過份的時候,打開被子一會兒,以便將過多的熱氣「排洪」。
到了大一點的時候,我又總是喜歡回校就除外套。那時的校褸也有好處,就是個設計有嚴重缺憾,根本不太保暖,實際有用的只有那件冷衫。後來我亦發覺,即使自己真的不怕凍也好,你穿得少,在街上或朋友和同事之間還是會有人誤會你「無衫著」。於是我發明了穿短袖加一件外套,就可以平衡一點。外面就如普通一樣穿冬天應該穿的衫,內裡則四季如常的短袖Tee。這種配搭,即使是兩年前的3度的冬天也是行之有效的。
關於冬天沖凍水的事情,除了中學時純綷為了鍛鍊身體,後來都沒有怎樣做了。去年冬天,因為我是上班前到Gym房的,跑了一身汗當然得先洗澡才回公司,卻發現很不巧竟然沒有熱水!如果早啲通知,當天可以不跑嘛,可是卻到了身水身汗時才發覺半滴熱水也沒有。
本來沒辦法之中的辦法是用外面的水機熱水弄濕毛巾,抹個身都應該可以回公司的。但想了想不如乾脆利用自身「沖凍水」的超能力,就在10度左右的天氣中沖了一個凍水涼。
其實人的身體很有趣,凍水涼是越沖越暖的,因為人的體溫會自己調節的關係,血液循環會瞬間得到提升,以維持人體的正常體溫。
香港的冬天其實相比其他地區並不十分冷。至少,不會冷到我覺得要穿大褸的程度。大伙兒喜歡寒冷的氣溫大概都是為了穿買了很久的冬天款式或是柴娃娃的去打邊爐或者燒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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