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et to default
Credit card payment
Install this webapp for easier offline reading: tap and then Add to home screen.
謝謝你的打賞w
因為是假坑,我也看得比較鬆:D
但有些平時寫作上的問題我還是給點個人拙見。
首先,第一人稱的使用上並不到位,這篇的旁白描述用得跟第三人稱沒有區別,從最開始就能看出來「我帶著不耐煩的語氣說」,若主角沒有在回憶,不知自己是小說人物,完全做為一個真實人物存在的話,誰會這樣說話的wwww
最重要的是,你對白在前,描述在後,此描寫更不OK。
你應該直接描述動作,而非形容動作。如:「我不耐煩地接起電話」。說自己帶著不耐煩的語氣真的很可愛www
另外,被騷擾卻主動打電話給別人,讓別人別再來騷擾自己,這個行為是正常的嗎其實我不是很確定,雖然我沒被騷擾過,但我相信我是女主的話,我會直接報警而不是主動打電話找當事人……
還有,男主內心說女主是女朋友,嘴上卻喊著老婆,嗯我知道這可能只是愛稱,但反正我個人覺得很糟糕www
從手機發出了咆哮聲,這描寫很不適合第一人稱。說自己一臉不可置信也很厲害,難道主角能看到自己的臉嗎XD
我有些顫抖的說著,這邊改用>我的聲音有些顫抖。這樣的以自己為中心的直觀描述也會更好。因為主角是可以聽到自己的聲音的,因此可以在對白後去形容自己聽到的聲音。
後面男主到底打電話給誰?我看著應該像打給女主的媽,可是男主為啥叫女主的媽為「媽」????難道是風俗民情的不同?反正在我的認知裡,沒有這個未婚喊媽的概念(#
好了,整篇結束。
其實全篇的描述上,我覺得只有最後的「如果妳忘了我,我就讓妳再愛上我」這句最正常,其他部分說白了是簡陋,雖然這是假坑,但我只是不在乎劇情(因為假坑沒劇情XD),而文句上能顯示出作者寫作的態度與功力。
那麼祝福你突飛猛進:D
旁白的敘述沒能帶給第一人稱的感覺,這方面確實是我薄弱的點,我更習慣由第三方或是知道一切的視角(上帝視角)去寫,這部分我在日後會再多參考觀摩其他人於此優秀之作。
對白在前,敘述在後這是使我個人寫起來較於方便思考,但確實十分不妥,稍微修正後應該是可堪一看吧...大概。
被騷擾卻主動打電話給別人確實可笑,這裡是我的思慮不周,希望在最後面的修正可以稍稍填補不足。
至於老婆的愛稱,我更傾向於不做修正,畢竟是剛訂下婚約,我想是正值甜蜜的時候,一些常人看來過於肉麻的字彙我想是十分合理的。
以上是針對你的建議的回覆,對於評價簡陋一詞雖不甘但卻無法反駁,文句能顯示作者的態度與程度我是十分贊同的,但在這裡我卻沒有秉持著該有的態度,為此我十分抱歉呈上了這樣的作品。
在最後希望能藉你吉言,在文學的道路上突飛猛進。
不過什麼「我疲倦的說著」、「平靜的說著」這些也都很不適合第一人稱的對白後描述。一樣的問題,你不該去直接講述動作,而該在動作發生後去形容該動作(這樣讀者才知道)。
「著」有正在進行中的概念。是「我的聲音疲倦」(名詞形容詞)而不是「我疲倦的說著」(動詞)。
對白在前是沒有問題的,這是現代文學中大量使用的手法,但問題在於,後面的描述如何昇華文章?
嗯老婆的愛稱那是沒有問題,只是我個人觀感而已www
是我講話比較直,先說個抱歉,但除了簡陋我不知道有什麼形容好用,因為確實每個段落都細碎簡短,而且相當表面,即便是主角的os,也沒什麼深刻的情感描寫。
再其實,這樣的內容並不推薦使用「小說型態」,一般的文案即可(第一人稱也沒問題),意思是沒有對白,全是主角獨白,這樣配上最後一句反而才有力道。(單純用主角的角度來「說故事」)
本創挑其實都不是很推薦使用小說型態的,更何況,這只是一個假坑www
我將不再針對任何的內容進行修繕建議,因為太偏離本創挑理念了,謝回!
可以這樣去指出我的缺點是難得可貴的,在這個平台,更多的是給予讚揚或不予置評(以我的所見如此…),像你這樣評價對我而言十分珍貴,能讓我意識到我在哪裡有何不妥,在哪裡有何不足。
感謝你對我的指導,辛苦了。
不過我只是剛巧寫作經歷比較長而已(嗯可能吧?),大家都有啟發期、磨合期、穩定期之類的過程。
有時候我真的比較當頭棒喝,這還是該道歉的(*´I`*)
不過,不管是新坑、假坑,或是連載作品、完結作品,「正式」的簡介還是比較好的選擇,也較能避免暴露文筆、文風、過多角色主觀思想、內容枯燥、不明所以等問題,可以嘗試看看用完全旁白的方式去簡短介紹一個故事,或是用主角的立場去說明前因及明確告知後續發展。
(嗯希望不會說得太複雜XD)
再次感謝參加~
此坑假坑,如果有人想要的話可以續寫,但再寫之前請跟我說一聲。就這樣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