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下午三點,當憶摩匆匆趕到倫敦市中心的攝政王街時,天色已近薄暮。眼下離耶誕節和新年不到一個月了,正是英國人購物的節骨眼,滿街的人潮像大鍋裡晃盪的熱水,流過來湧過去。燈柱上懸掛著用冬青細枝彎曲而成的美麗花環。霓虹燈橫跨大街,閃爍中便有節日的盛宴時隱時現:聖誕布丁像一座削去尖頂的金字塔,看上去紅黑油亮。肥火雞的光溜腿骨伸出體外,讓你覺得只要抓住一拽,就能撕下大片滴著濃汁的鮮美雞肉。
憶摩是沒有這樣的好胃口了。無論是一如既往熱鬧的耶誕節,還是被稱作1995年的新年,對她來說,不過是起床烤片麵包、煮個雞蛋、喝杯牛奶,那麼平常的一頓早餐,根本沒心思沒情緒沒感覺。為了修改博士論文,憶摩像隻鼴鼠似的終日蜷伏在屋裡,如同做餃子餡那樣,把論文來回地剁,都剁了兩年多了,交卷的期限也臨近了,可香味還沒聞到,更別說吃進嘴裡了。憶摩已記不清有多少次被導師波爾召見,總之,每次出了導師辦公室的門,都拎著大包小袋的問題。最近一次,波爾告訴她,目前的論文仍然難以通過答辯,需要繼續修改。勸她別急,無非是再多讀幾年。憶摩聽完後的第一反應是:昏倒,最好是長眠不醒。還有完沒完!就算我沒把握好布魯克的詩歌吧!難道波爾比我更瞭解徐志摩的風格?
憶摩向同居男友李方訴苦。「沒那麼簡單吧!」李方故作嚴肅狀說:「肯定是波爾喜歡上你了,所以創造條件,想多見你幾次。」憶摩急得噘嘴瞪眼,掐住李方的胳膊使勁擰。李方居然也不叫痛,神情添了幾分得意:「誰叫你當初不聽我的!」
哎!當初憶摩決定到倫敦大學亞非學院讀東西方比較文學時,李方就用開玩笑的口氣反對:「你是學理科的,一樣讀博士學位,幹嘛不選個既適合又實用的專業,比如經濟學呀、會計與金融呀!絕對不會錯,光聽名稱,就知道能保證你的未來不會餓肚子。」憶摩譏諷說:「虧你還是個畫家,也不怕讓人笑你俗氣!」李方笑嘻嘻地說:「你有了飯碗,我不也有了著落?」憶摩說:「好呵,原來你打定主意往後靠我養!」李方越說越上勁:「只要有你的支持,沒準,有一天我真能成大畫家,俗話不是說嗎?成功男人後面通常『靠』著個女人。」憶摩白了他一眼,扭過頭去不理他,冷不丁冒出一句話來:「比較文學怎麼啦?我喜歡,我爸爸也喜歡!」李方頓時像害了語言缺乏症似的,竟不知作何應對。
憶摩太瞭解李方埋在心頭的無奈了。他自小就練習國畫,雖無名師指點,但自信天分不低,高考的三個志願全部填中央美院,落榜後,屈就於地方院校美術系,被分到出版社做了幾年美術編輯,不肯安分守己,和幾個畫界朋友一同辭職單幹,打出「美術工作室」的招牌,這在八十年代中期算是稀奇事,曾在圈內轟動一時。誰知世事難料,朋友們風流雲散,李方也浪跡天涯,雲遊歐洲大陸,尋一方發展天地,最後落腳倫敦,成了個自得其樂的逍遙「散仙」──街頭畫家的別稱。全部家當就是三件套:畫夾、畫具、折疊凳,只需往大包裡一塞,再往肩頭一挎,隨時可以開拔。然而,做散仙的日子並不好過,靠街頭給人畫頭像,每天掙一點細碎銀子,只能勉強餬口。
這天上午,憶摩本來沒打算出門,兩眼盯著那厚厚一疊已改得面目全非的論文苦思冥想。李方背著畫袋往外走,一面說:「我要去見一位希臘商人,他家的浴室需要畫壁畫,一旦拿到這筆生意,能掙好幾百英鎊呢!」憶摩嘴裡嗯嗯地應著。這時門廳裡的座機鈴聲響起來,住在樓下的房客「老胖兒」接了電話,衝著樓上喊:「伊姆(憶摩),你的電話。」憶摩下樓去接電話,回來時發現李方站在樓梯口,還沒走。
「蘇純來的電話?」李方劈頭就問。憶摩點了下頭,李方立刻面露不悅。自從蘇純在一些朋友面前稱他是「那個窮畫匠」後,一聽到蘇純的名字,李方就會火冒三丈。說他窮,他還能忍忍,因為畫家沒錢,是瀟灑,是超凡脫俗。稱他畫匠,而不是畫家,等於要了他的命。
更讓李方窩火的是,憶摩哪一點比她差?在大學同窗時,憶摩成績比蘇純好。畢業後留校教書,學生對憶摩的歡迎程度也蓋過她。問題是憶摩不會擺神氣,哪怕裝裝也好,出國了,反倒愈發矮人一截了。蘇純比憶摩早一年來英國,嫁給在電氣公司任部門經理的亞歷克斯,做起專職太太。閒功夫多了,便愛上街逛商店。孤單單一人沒勁,總想讓憶摩陪著。有一回她倆正巧路過李方畫畫的攤位,憶摩拎著大包小袋,蘇純打著空手。過後一問,才知道東西全是蘇純買的。李方氣極,張口就罵:「這人太不識相,嫁了個洋老公,就高人一等啦?不就是有幾個臭錢嗎?美的,憑什麼拿朋友當使喚丫頭!」李方要憶摩離她遠遠的,看來憶摩沒聽勸,這不,又來電話了。
李方皺著眉頭問:「她想幹什麼?」憶摩輕聲說:「耶誕節前商店新東西多,她問我……」李方打斷憶摩的話:「蘇純又想叫你陪著逛街?」憶摩被李方的尖刻語氣惹火了,氣嘟嘟地反問:「那又怎麼樣?」李方的臉色陰沉下來:「你答應了?」憶摩沒吭聲。兩人對視了幾秒鐘,憶摩的眼裡突然盈滿淚水。李方頓時心軟了下來:「其實我也是為你好,我不想讓她把你看賤了。」
「人家是主動來幫忙的,」憶摩埋怨道:「可你,拾起半截就開跑!」原來,蘇純和夫君亞歷克斯決定回中國過年,打算路過北京時,幫憶摩給兒子笑笑帶點禮物去。因為是明天的飛機,蘇純希望能盡快交給她。兩人約好下午三點半左右在攝政王街的「漢姆萊斯」玩具店門前碰面。
「喲,還漢姆萊斯呢!這家店遠在市中心,來去一折騰就是大半天。」李方忍不住嚷嚷開了:「你不是整天吵著忙呀,沒時間嗎?」
「可我是給笑笑買禮物!」憶摩爭辯道。
「不就是買玩具嗎?」李方不以為然地說:「附近街區的小店裡也有。」
「那些雞毛店能買到什麼好東西?」憶摩又生氣了,李方的表現令她傷心失望。翻過年就是笑笑的七歲生日,作為母親,到英國都快三年了,還沒跟兒子見過面,這份禮物怎麼能夠隨隨便便,好像應付八竿子打不到邊的親戚似的,難道李方就察覺不到她內心深處的焦慮和思念?憶摩越想越氣,帶著責備的口氣對李方說:「笑笑是我兒子,你當然不掛在心上,我早該回去看他了,都怨你,就是因為你,弄得我有家難歸!」
「行啦行啦,你就別數落我了。」李方換上一副息事寧人的口氣。「不管怎麼樣,我也是為你好吧。」
「我才不稀罕呢!」憶摩扭過頭去,索性不理睬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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