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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輕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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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隨手一查就知道,這個名詞就像「成功」二字,在定義上相當模糊、非常混亂也極易混淆。在此先稍微整理一下維基百科的說法,再來與各位討論一些細節,並分享我自己的淺顯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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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維基百科的說明:
「
輕小說是一種誕生並盛行於日本的、以「可輕鬆閱讀」為特定故事描繪手法的一種娛樂性作品,通常為通俗青年小說,其插畫通常使用動畫風格,主要針對高中生和中學生等年輕人。
輕小說的特點是將動漫形式風格的劇情演出轉換為文字小說,文體淺顯直白,大量使用年輕人的慣用口語書寫,目標客群為懵懂愛幻象的年輕人。題材也是包羅萬象,有如青春、校園、戀愛、奇幻、科幻、神祕、恐怖、歷史、推理等,其中也有部分作品是自電玩、動畫、漫畫改編,「故事題材多樣,無法以單一風格來涵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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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榎本秋和三木一馬兩位先生不約而同地使用了「針對國高中生等青少年族群推出的娛樂小說」的定義;然而,在台灣地區(包含歐美在內的外國亦同)有一種文類叫做「青少年文學」,其特色為致力於推出以就學中的少年,也就是以13-18歲間之少年少女為主要客群的書系,詳情可以參見親子天下等教育類型的網站。
我想表達的是,單純以閱讀群眾的年齡作為劃分,實在很難定性輕小說的位置。另一個問題是「娛樂小說」這點,在台灣地區,所謂的娛樂小說基本上百分之百完全被通俗文學涵蓋,所以可以這麼說:不被定義為純文學的作品就必定是通俗文學,這也包含所有的輕小說。綜上所述,無論是「針對青少年族群」抑或「娛樂小說」之說法,都無法完全界分出通俗文學類別中的輕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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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所以就放棄定義吧。
才不是這樣呢,既然輕小說無法正面定義,那就「描述」她吧。就像哥德式文學一樣,輕小說作為一個類別(別再懷疑了,這已經是既定事實,請接受她!),雖可模糊,卻不能迴避界分。
那我們就來「描述」一下,輕小說「可能」擁有的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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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為針對國高中生等青少年族群推出的娛樂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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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這是最重要,卻也最不特定的要素。誠如先前所言,在台灣與世界各國,都有一種名為青少年文學的類型,若是無法明確與之界分,顯然沒辦法正確描述輕小說這個類別。
然而,這個要素雖非充分條件,卻是必要條件,不過由於形式邏輯的不可逆性,充其量就是個必要不充分條件罷了。簡言之,一本合適的輕小說,勢必要以國高中生為銷售主體,但以國高中生為銷售主體的作品,卻不見得是輕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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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擁有動漫式的插圖,常以可愛與美麗的封面和插圖吸引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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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就是萌系元素了。
輕小說與一般通俗小說最大的區別,大概就是「動漫式」的封面和插圖。所謂動漫式,指的是比例過大的眼睛、姣好的身材和俏皮可愛的外觀等,相對於台灣言情小說常見的寫實封面,是更強調漫畫風格,更遠離真實的人物形象。
當然,這種類型的封面和插圖,究其目的必須是為了吸引讀者──我很好奇有沒有不是為了吸引讀者而繪製的封面。同樣的,這是一個必要條件,卻也不是充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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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角色個性與魅力為核心的「角色小說」,設定與情節則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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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大塚英治老師曾經提過的一個概念,簡言之,多數輕小說確實在人物刻劃與塑造上特別突出,但也不是個特別專屬的條件。以一般通俗文學為例,《絕代雙驕》的小魚兒和《天龍八部》的蕭峯,甚至《紅樓夢》的林黛玉和《魔戒之王三部曲》的甘道夫,都有特別飽滿、突出、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刻劃,也就是說,角色小說是一種「特化故事人物」的「狀態」,而不必然是種充分的類型。
以我自己的作品來說,無論長篇還是短篇,都會花費(浪費?)相當多的篇幅在人物的登場、互動和交鋒上,偶而會讓故事進展變得很慢。不過,其成果是人物本身的記憶點會比較強,算是一種發揮所長的苦肉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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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章淺顯易懂,句子短,對話多,段落和分行多,常用擬聲擬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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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概是輕小說最容易被辨識的特徵,同時也是早期發展時容易被「大人」批評的部分。多數輕小說的文字極為淺顯,四字成一句,連頁對話,一行一段,並大量引入擬聲、擬態和二次元用語。利於青少年閱讀的代價,就是大幅降低「文學性」(姑且不管文學性指的是啥鬼),以致於稍微年長的一輩,多半瞧不起甚或視之不入流。
有趣的是,同樣的問題在70年代的武俠小說論戰也出現過。反正,文學界歧視他種文類亦非一天兩天之事,輕小說賣得比純文學小說好,閱讀率與藏書率更高,則是眾所皆知的不爭事實。
不過嘛,這項特徵可以說是第一項特徵的連鎖要素,簡言之,正是因為主打客群是國高中生等青少年,才會有句子短、段落短、文字淺的狀況。(然後我們也能列出一堆例外的作品,例如《重啟咲良田》)同樣的,符合這項要件也不足以直接定性為輕小說,否則古龍的作品就全屬於輕小說了呢(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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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文章風格受到動漫畫之影響,以文字描述動漫式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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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個人認為最具鑑別度的特徵。
無論輕小說再怎麼進化,這項特徵大概無法抹去。想當然爾,輕小說在日本是「預期」能夠多媒體發展的文類,事先準備好容易做出插畫、漫畫和動畫的熱血動作場景或可愛賣萌畫面,在所難免。
所謂「以文字描述動漫式演出」之意,就是可能出現「妹妹跨坐在哥哥身上」、「男配角被女主角打飛」、「發出攻勢時喊出招式名稱」等場景。現今來看稀鬆平常的畫面,實則乃受深次文化影響的結果,逐漸內化於我們這個世代的作家腦中。
太常接觸ACG次文化的作家,實在很難完全不受影響,這也是青年世代在純文學小說的表現上越來越弱勢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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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我結合諸說得出,較無爭議的指標特徵。由於每項特徵都是「必要不充分條件」,幾乎可說,只要一項不符合,就極有可能無法定性成輕小說。當然,如前所述,「輕小說無法定義,只能描述」(這是個對法律人而言非常眼熟的句子),除了剛才列出的五項特徵,一定存在其他同樣具備泛用性的描述項。
不過,多也不一定好。
一個文類的建立仰賴的並不是明確的界定和描述,而是讀者的肯定與支持,就像70年代的武俠小說,在當時簡直被當成不入流的作品,曾幾何時也變成有頭有臉的一大文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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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小說的界分很重要,定義卻不重要。
對妳們來說,什麼才是輕小說呢?
什麼樣的輕小說,才能讓妳們提起興趣閱讀呢?
這才是真正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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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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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關於輕小說,台灣方面的相關說明其實散見於各種宅文化研究合集,但我一時也找不出是哪幾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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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木一馬,只要有趣就夠了!發行累計6000萬冊:編輯工作目錄,台灣角川, 2017.01.12。
榎本秋,ライトノベル文学論,NTT出版,2008.10.27。
榎本秋,すごいライトノベルが書ける本 ~これで万全! 創作テクニック,総合科学出版,2011.7.15。
泉子・K. メイナード,ライトノベル表現論―会話・創造・遊びのディスコースの考察,明治書院,2012.4.1。
大塚英治,キャラクター小説の作り方,星海社,20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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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講
#文學含量趨近於零請安心服用
#內文多是我流見解請勿亂噴也別引用免得被文學大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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