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事情都一清!又二楚了!不要再三找借口!四個証人!五件証物!都完全可以証實你在上月六日,晚上七時,曾經到過八雲工廠大廈,連環爆竊了九個單位,總共偷走了十萬元財物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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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至十」來寫一個「100字內的微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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