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大埔宏福苑火災,有學校取消了聖誕節聯歡會,於是引起網民熱烈討論:「今年應不應該慶祝聖誕節?」
看見網上居然出現這種沒營養的討論,我還真搖頭嘆息。原因不外乎是根本沒需要討論。如果一個人懂得何謂「識做」,又何必去問這種蠢問題?
「識做」,就是做人要知趣、識相以及懂人情世故。當你看見一個人因家逢巨變而呼天搶地,痛不欲生時,如果有足夠智慧及良知,絕不會在這個時候把喜帖遞給他,邀請他參加自己的婚禮——同樣道理,這亦可以套用在慶祝聖誕節方面。縱使不是居於相同地區,但大家同為香港人,在這個時候就不該在災民傷口上灑鹽。只是這並非代表不能舉辦節慶活動,而是希望大家需保持低調,顧及同胞們的感受,患難與共。
簡單而言,大家可以繼續「馬照跑,舞照跳」,生活如常。但千萬別大肆宣揚自己有多開心(For example,不要瘋狂地在網絡公海內張貼照片,show off自己玩得有多盡慶,盡量只與熟悉的親友分享喜悅),導致別人誤會你正在幸災樂禍。此外,大家亦可在慶祝活動正式開始前,先替死難者和災民禱告,又或者在舉辦派對的場地設立籌款箱,表達出自己心繫宏福苑,與災民同舟共濟。
如果大家不希望慶祝節日,就按照自己心意去行事;假使想在節日時大玩特玩,只要不過份張揚即可。什麼也要管,什麼也要規範,香港人為何變得如此不懂變通?難怪只需知曉「識做」一詞就可解決的事,居然需要小組討論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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