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談論肇事者職業,如果大家在報章雜誌以及網媒上看到以下標題:「公職人員衝燈導致女途人截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不知道有何感想呢?想必會覺得官官相衛,偏袒自己人。
誠然,不管在什麼地方,包庇護短都是常有之事,見怪不怪。但今次偏偏牽涉拿取公帑的人,稍有歷練或政治常識的人,都知道要裝裝樣子,將「局內人」降格成「局外人」,撇除關係免生事端。
何以這樣說呢?假設不是刻意視若無睹或心盲,不多不少也察覺到由經濟蕭條引發出來的怨氣,這幾年愈積愈多吧?知道為什麼《東張西望》和《一線搜查》等綜合資訊節目最近特別受歡迎?Very simple,原因是她們提供了讓「蟻民」發洩的渠道,使他們能從「社會公義」中取得心靈慰籍。
所以,問題來了。本身審理這宗案件之初,法官曾表明肇事者被判監在所難免,使民眾有了期望。況且按照案件嚴重程度,監禁還滿合理,始終受害人終身也離不開電動輪椅,影響了日常生活。然而最終結果卻令全城嘩然:法官在聽完辯方的陳詞後,只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即是說那個公僕仍可回到原先工作崗位上,繼續當薪高糧準的打工仔。
這個情況就像你看到了AIA國際熱汽球節的宣傳,以為付六百多元就可以坐熱汽球,怎料到了現場卻發現活動更改而且不能退款——這教人如何不氣忿?或許有人說,這種事不是那麼多人在意;但若果以往頗支持政府施政的長者也明言:「有無搞錯?知法犯法應該判重啲嘛!」你就知「大檸樂」了!
先前我提及過「發洩渠道」和「社會公義」這兩個terms,Ok,大家也知包拯是誰吧?因他鐵面無私、剛正不阿,因此到今時今日亦有人提起這個清廉的青天大老爺。即使生活再苦,只要仍有人願意為貧苦大眾主持公道,伸張正義,大家都能說服自己多撐一陣子,從而維持社會穩定。這麼顯淺的道理,連一般百姓也懂,在上者豈會不懂?
如果礙於面子身份問題,而做出不符合公眾期待之事,只會累壞自己。八月尾時有一段南亞裔書店職員因與鄰店爭執,導致警察到葵涌廣場處理的短片在網上瘋傳。本身片內警方的處理手法非常得體,沒什麼好挑剔——豈料第二天警隊派了十多人去抓那個說髒話的南亞青年……Oh my God!之前就算表現多好,現在也「一Q清袋」了!這還不夠,再隔一天消防派一大隊人檢查「葵廣」防火設施,嚴重影響商戶生意。本來已經夠窮了,被政府不同部門這樣弄一弄,就更百上加斤!再者,如果工作超過八年或以上的「Old seafood」,都知道若有同類事件再發生,而沒有用上同樣人數去處理,必會招人話柄,結果苦了所有職工且增加內部矛盾。
說回今次「240小時」事件,既然法官已經判了,除非受害人上訴否則只能Close file,我只能說在上者之上還有更高級的。看著自己手下的「小弟」一而再,再而三做破出格之事,以及越來越囂張跋扈,如果足夠聰明的話,相信不久後會拿一些人來祭旗。另外,如果有心挽回聲譽和平息民怨,可以先想辦法叫「240」自行離職,又或者要他至少資助受害人五年或以上的生活費,藉此讓老百姓願意相信公義還在,沒有遠離。畢竟,香港沒有Frank Caprio。至於將來有沒有,who knows?
好,時間不早了,在本人外出處理智慧齒之前,送上唐代元真禪師的《垂訓詩》,希望大家看後有所得著:
「行藏虛實自家知,
禍福因由更問誰?
善惡到頭終有報,
只爭來早與來遲。」
ns216.73.217.39da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