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糖三歲了,終於。
他們回想棉花糖第一次喊「爸」和「媽」的場景,棉花糖的發音是弱弱的,聽起來是「罷」和「麻」;她首先叫「麻、麻⋯⋯」思思怒喜,不斷向阿朗炫耀,棉花糖是認得她的。
雖然在二人打算睡覺時,聽見棉花糖發出「麻」的聲音,阿朗就會調侃思思:「媽媽!棉豬仔叫你呀!快啲揾佢啦。」
她見到他得戚的神情,故將棉花糖抱入房,面向阿朗吐舌,對棉花糖說:「嗱,佢呢,就係爸爸⋯⋯爸、爸、爸爸。以後有咩都可以揾爸爸㗎。」
阿朗笑,突然發現了思思的幼稚,他已經很久沒有聽過她說如此孩子氣的話。
最近輕鬆了一點,棉花糖不再半夜哭鬧,開始聽懂人話,小小人兒竟會察言觀色,如果思思一臉倦相,她會自己安靜地玩口水,將其吐成泡泡。「啵」一聲的爆破,幾乎是棉花糖乖巧的象徵,因為她會隨即弄出另一個泡泡來,自己玩、不再打擾思思。
很快,棉花糖識爬,不再只用屁股磨地滑行;識走,從爸媽二人扶着,到學懂自己摸牆,再到自行獨立「企鵝式」的搖搖擺擺。
又很快,棉花糖懂得說話,不只發出無意義的音節;懂得去廁所,從請思思替她脫下褲子,到自己懂得到洗手間,揭下廁板,坐下。上幼稚園後,已經不常包尿片。
二人欣慰。他們覺得一切都值得。
一、兩年前——阿朗畢業,最後一兩個學期,他已經沒什麼心思專注學業。
應該是說,自從升上大學,阿朗覺得自己不應再如中學生一般,不應埋首讀書,不應再重複做乏味的事。而且,雖然他主修心理學,但他又不想做相關的工作,所以分神,無心處理課業。
就算沒有棉花糖的誕生,阿朗本來就不能順利畢業;如此倒好,他可合理化自己爛Grade、走堂,乾脆上班,掙錢養家,聽起來成熟又可靠,有種和世俗爭鬥的孤勇。
當然,阿朗是真的想領薪水,那麼他們都不用拮据地生活。
阿朗記得,有次地盤工作,他只遲到五分鐘,就扣了半小時的糧,他生氣,本想說「劈炮唔撈」;但又想到,他是大人,他正處身工作場合⋯⋯
他是一家之主,現實,不允許他鬧脾氣。
阿朗開始情感自洽,告訴自己,也像告訴別人,他在做「正確」的事;所以,需要繼續努力,故越工作越起勁,運泥的力氣和速度,都比別人快。
很快,就獲得別人的稱讚,說他血氣方剛,說他年富力強;誇他,年輕。
加薪使他有滿足感。阿朗主外,思思主內,他滿意這個安排。
而思思,經過兩個學期的社工實習,已經考獲註冊社工牌照。不過,思思與阿朗相議後,決定等棉花糖再長大一點,她再去工作;現在,則留在家中照顧女兒。
記得一次實習,思思接觸了有關生死的個案,她輔導一對年輕夫妻,如何面對「玻璃骨」兒子的離去——這對年輕夫妻再不需要幫兒子更衣煮食,再不需將他從輪椅搬離到床上,再不需小心翼翼地替其抹身,再不需要隔三差五到醫院覆診。
他再不需要父母的照料。他永遠美麗。
對於該對年輕夫妻而言,心理落差很大,原本三人的家,只剩二人,空間更大,更有空蕩蕩之感,靜靜的寬敞令人更覺孤單。很多事都不一樣了,譬如,他們發現很久沒有牽過對方的手,觸感陌生;久違的一個擁抱,發現不如以前一樣,能夠輕鬆環抱對方腰肢;他們各自驚覺,很久沒有好好關顧對方。
如今所有甜蜜,都因為喪失而得到,他們怎敢慶幸呢?世界變天,只剩他們不自然地繼續生活。
當時身為實習社工的社工學生,思思有着來自學生身份的樂觀。
但是,面對生離死別,她仍覺得很沉重——如何告訴他們:「一切都會變好。」如此淡然、無力的一句話嗎?原來,世上有和自己差不多年紀的人,卻已經失去骨肉。她覺得不需要說什麼,一刻,言語無力。如果她是他們的朋友,她一定送上擁抱。
那天,思思回家,看到棉花糖將衣物攤散在地,不斷亂摸。思思一點都沒有生氣,反而慶幸。如果平時,她會頹然於要重新摺疊衣服。
她感恩。生活能夠如此,原來已經極好。
回家,可以見到親人,滿足。
阿朗回家,見到思思和棉花糖,他鬆一口氣。
他想,這樣生活也不錯,沒有流離飄泊的伶仃,他已經有了一個完整的家。
其實,阿朗着思思不要在外工作,是存有私心之舉。阿朗想將思思珍藏——想她的世界,只有他,最多加上棉花糖。但是,他怕思思覺得太變態,這種說話過了二十歲才講,已經不再是情話,到底有些驚悚;所以,思思不知道他有這種想法。
明明,他曾經承諾,自己要將最好的給她,為她遮雨擋雨;怎知,有時覺得,自己才是為她帶來狂風暴雨的人。明明思思可以安穩生活,如同齡人一樣有合乎年紀的開心和失落,何況她本來就十分乖巧、穩重;因為他的出現,一切才會改變。
阿朗有時,如眼球一般堅強,風吹雨打也不怕。奶粉漲價嗎?如舊在食人日光下搬貨運泥;收到租金單嗎?他也願意奉承主管幾句,請求預支薪金,定當盡快歸還,頭垂得低低的,卻仍然看得見主管的輕蔑,他照單全收,像一隻乞求殘骨的流浪狗。
偶然,他又如眼球一般脆弱,容不下一滴水、一粒沙。譬如,打開飯盒時,旁邊工友突然掃了掃身上的泥沙,揚了一些落在阿朗的飯盒裏,他一下子怒上心頭,好想將工友的頭埋在泥山之中;可是,他沒有這樣做,只得不忿的沉默,像一條爆線的褲子,默默發怒。原來這樣的小事已可擊落他,他嘲笑自己。
阿朗很累,累忙累忙忙累忙累累累,後來不忙也覺累。
偏偏,他要面子,不想和母親借錢,他想證明,自己已非昨日玩口水鼻涕的小孩,他是一個男人。
阿朗發現,原來世界不如自己想像那般。如果不想領微薄薪水,是要付出辛勞的;如果想休息,得首先完成手上之事,再不是小孩子那樣,坐着,然後自有大人送上飯菜。原來,每一口糧,原來都要自己爭取⋯⋯
可是,他扛得住。
阿朗有一個工友,綽號威少,比他年長十年,面有疲態。他們二人之所以能夠搭上兩句話,是因為二人都有一個三歲大的孩子,不同的是,威少的是第三胎。
第三胎,阿朗想像,如果三個棉花糖在家裏走走跳跳——可愛,又可怕。
「我哋都鍾意細路仔嘅,而家好咗好多啦,識凑咗,都識點用錢。我就老粗嚟嘅,冇咩點讀書,日頭返工努力啲囉。細嘅唔食,我自己都要食嘅。」
說罷,威少拿出煙,點火。呼出煙圈,薄荷味,透心涼。威少問阿朗:「你食唔食?」
「唔啦。」阿朗搖頭;威少笑道:
「咁健康呀𡃁仔。有時有啲大壓力。食煙,先放鬆吓。都成三十歲人啦,邊有得同人傾訴咁多,講經咩,屌。」
二十四歲的阿朗點頭,表示認同;威少似是而非地抱怨:
「返屋企又冇得食啦。」
「老婆唔中意煙味?」阿朗疑問。
「佢唔介意,我都唔撚會食啦。屋企有三個細路,唔通要佢哋食二手煙咩。大仔呢,實會攞住常識書同我講:食煙會有肺癌。」威少訕訕,但又笑,似是炫耀他已經拉扯長大一個嬰孩,甚至已經讀書明理,多過幾年,唐詩三百首、牛頓三大定律、微積分、西歐歷史、產業經濟學,沒有什麼是他家兒子不知道的。他自豪。
威少又和阿朗說,晚上在家有煙癮,只好出門,去後樓梯吸煙。
一枝煙的時間,是享受。
期間,威少見到鄰居到樓梯間扔垃圾,對方向其投以詫異目光;他說:「屋企有細路。」13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oHKWQyddX5
煙味掩蓋了垃圾的臭味,像掩蓋了威少的疲憊一樣,和煙絲探戈,越跳越起勁。
阿朗慶幸,他不吸煙,他不想透過樓梯間的窗户看晈潔月光。他繼續工作,闖着這一塊塵土飛揚的濁地,等待回家,到世外桃園睡去。
他慶幸,現在知道「世界比想像中大」的,是他;而非思思。
思思應該永遠天真和無憂,不需要受到世界的質疑——對於「大無畏」的質疑。
阿朗已經聽過太多:「𡃁仔,咁後生出嚟養家,悶死你呀。」
所以,阿朗才嘗試從烈日下尋找成就感,說服自己,他可以一直如此下去,他是一個已成家的人,是一家之主,他有責任令家人過得更舒適一點。
他是這樣想。
阿朗想私有化思思,一輩子,不想她失去她的樂觀,更不想她欣賞別人,不願她從別人身上獲得安全感,即使是合作做計劃書的同事、久處的輔導客户。
他有私心。那一顆在外受到挫敗的心需要撫慰。
每次回家,阿朗都有感,這是他的全世界,不用大,不用山高水深,不用富麗堂皇,如此共處一室,狹窄又温暖。沒有質疑,沒有罵聲,沒有嘲諷,只有温柔妻子從浴室出來,拭一拭髮絲,笑着和他說:「返嚟啦老公。我煲咗青紅蘿蔔豬骨湯,加返熱先。」
她若和他擦身而過,就會飄過洗頭水香氣,他忽然再嗅不到自己身上的汗臭。
阿朗覺得,思思一如既往的好,一如既往地令他想保護,一如既往地令他覺得自己活着,有生存目標,而非為呼吸而起床、行走、工作。
他也覺得,勞累值得。雖然有時,真的想拋下手上的一切,坦然承認自己的壓力很大。
求仁得仁。想獨立,想做大人,想開天闢地。
他成功,只是,有一些辛苦。
阿朗隱隱明白,世界和舊時想像的,不太一樣。
誰的世界如舊呢?就這樣,一天天起床,一天天梳洗。
思思不再扮靚,因為,不知道打扮給誰看,棉花糖懂得欣賞她的唇色麼?日間,思思帶棉花糖上學;中午,接棉花糖回家;下午,替其看功課。
思思記得,第一天帶棉花糖回幼稚園的情況——思思彎腰拖着棉花糖的手,一步步的走樓梯,到達幼稚園門口,她說:「幼稚園好好玩㗎!可以識到好多朋友,仲可以學到好多嘢添噃。棉花糖乖。」
說罷,拉着棉花糖往門口送去。思思一鬆手,棉花糖就問:「媽媽同我一齊玩?」
「唔會,媽媽唔返學,等間你放學嗰陣,媽媽就會嚟接你㗎啦。」思思蹲下。
「唔濟!我淨係要媽媽!」棉花糖開始哭泣,不是那種喧嘩的哭鬧,而是一抽一搐的啜泣,奶聲奶氣地撒嬌。期間一直環抱思思的頸,不讓她離去。
思思心軟。
當她聽見棉花糖說「只要媽媽」,心中無不感動——這小人兒將她當成她的依靠,所有的相處意義倍增,肯定了當中的感情真實確切;雖然她知道,這只是分離焦慮,只要棉花糖習慣上學,情況就會改善。
思思親吻棉花糖:「棉花糖想唔想識新朋友?」
「唔想。我已經有媽媽。」
棉花糖拼命搖頭;思思柔聲地引導她:
「真係?但朋友可以同你玩玩具喎,好得意好好玩嘅玩具喎。想唔想?」
「嗯,少少啦⋯⋯」
「乖。」思思將棉花糖送進去,雖然一撒手,棉花糖隨即又哭,但思思知道,幼稚園老師會安撫她。
這種情況維持了半個月,後來棉花糖若離遠見到同學,都會跑過去,遺下還背着書包的思思。
思思又好笑又好氣——唔係淨係要我咩?你個小騙子。
她有感,女大不中留,竟然有種「嫁女」的失落;然後上前將書包交給棉花糖,並向她說再見;只是小小人兒再沒有哭泣,也再沒有回頭送她一個依依不捨的眼神,早就與同學大聊特聊昨天傍晚的卡通。
之後,思思就會到鄰近的街市買菜煮飯。
她嘴甜,常因而買到便宜兩元的豬肉;或者,就算只買一點菜,都可以獲送一棵蔥。她很討厭魚的腥味,魚檔連找回來的硬幣都有一股濃烈的腥臭;但棉花糖喜歡吃番茄煎紅衫魚,而且思思從小聽信「食魚會聰明」,所以一星期最少買兩次。
買菜後回家,大概九點,思思去喚阿朗起床,他要到地盤工作。
她知道他每天都很累,所以,讓他「有咁遲得咁遲」起來;如果某天休息,她就會攝手攝腳地回來,盡量不吵醒他。
思思問過阿朗:「其實做地盤咁辛苦⋯⋯不如做其他啦?Sales?」
「地盤多錢吖嘛,而家咁嘅環境,金融海嘯呀,做唔嚟其他工,而且我講嘢又唔叻。」
如果是以前,阿朗絕對不會自貶,而是自信地說:「都係嘅,我可以學下點Sell嘅。」
思思覺得,阿朗和以前相比,不太一樣。
嗯——其實,誰沒有變?
思思發現,自己的身體再不如以前緊緻,肚上的贅肉將以往的腹肌包裹,放鬆坐下,竟然有兩截肉,而她從來沒有過。她的手臂變粗,那是久抱棉花糖的象徵,竟無意中負重增肌;而且,毛孔開始粗大,T字區微微泛油;照鏡,但覺比以前憔悴。她覺得,她的面容在質問她——你咁樣過落去,得唔得?
思思已經很久沒有化妝,畢業之後,幾乎全副心思放在家裏。
每天,她關心的是「今晚買咩餸」、「要記得幫棉花糖剪碎啲菜」、「啲衫幾時乾」;再沒有想過「咩食物補膠原蛋白」、「邊隻粉底最控油」、「啲衫點襯最修身」。
思思希望阿朗不要嫌棄她的樸素。
雖然他初見她時,她確實不施脂粉;但又怎麼一樣呢?那時,她只是一個學生,而現在,她是一個妻子,也是一個媽媽,他已經叫她:「老婆」。
怎麼一樣呢?
明明,曾經祈求和他一秒白頭,髮鬢佈滿霜雪,冰鮮他們的愛情。可是,她竟然希望自己永遠年輕:是否男人幾多歲,都迷戀十八歲的女人?她此刻祈願,阿朗眼中的她,永遠朝氣漂亮,骨肉永遠均稱。
想到此處,思思打開電腦,跟住螢幕中的俏麗佳人做運動,踢踢腳、扭扭腰、奔跳奔奔,揮汗如雨。
有時,思思想偷懶,說服自己身材已經適中,何況胸口位置首先湛汗,她總覺得胸部脂肪有意出走,她若停止運動,則可以變相挽留她的一對軟枕,畢竟,減肥先瘦胸嘛;但下一刻,坐下,看見大腿驚成金華火腿,又站起來,繼續擺動四肢。
有時,思思又心想:佢如果愛我,就會愛我嘅所有嘢㗎啦,唔通到時再老啲又唔要我啦喎?如果,阿朗肥到二百磅,咁我都、嗯、唯有希望佢唔會變成咁啦⋯⋯
唉,都係試吓Keep Fit先,唔懶得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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