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挖到了!」在後園裡負責挖掘的公安在有所發現後向身處屋外的我們報告。
「總共幾具屍骨?」公安隊長詢問道。
「報告,骨頭都亂七八糟的疊在一起,一時間數不清。」
「數頭骨不就行了嗎?蠢貨!」
「一、二、三……七!我的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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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在店裡的那一具,那總共就是八條人命啊!」公安隊長在搖了搖頭然後在手上的筆記本中寫上了一個8字。
而「店裡那一具」這一句傳進我耳內的時候,我的胸口突然有種像是被巨漢狠狠的揍上了一拳般的感覺。
在我暈倒了以後,師父和聽到吵鬧聲而趕來的人們把包子店的老闆給逮住了,聽說他們在來到廚房時無一不目瞪口呆,心理承受能力較弱者甚至當場暈眩過去。
他們用水淋醒了老闆並質問到底是怎麼一回事,起初老闆還想抵賴說自己什麼都不知道但被毆打了一輪後就老實交代,連自己以前曾經偷過鄰居的狗都說了出來。
老闆本名叫丁華,祖藉湖南,在大飢荒的時候由於草根樹皮等等一切可以吃下肚的東西都被吃光了,一家五口全都因此餓死了,生命力頑強的他憑着吃蟑螂、老鼠、壁虎、棉衣裡的棉花等等東西勉強地活了下來。
但過了一段時間,家裡連蟑螂都被吃絕、棉衣裡的棉花都吃沒時,實在餓得受不了的丁華把目光移到家人的遺體上。
那……不都是肉嗎?想到這後,他垂涎欲滴地爬到剛餓死幾天,已經開始發臭的弟弟面前,強忍着腐臭味用小刀把他的大腿肉給割了下來,丁華看着在火上漸漸變色的肉塊時,內心早已把這是自己親人的肉一事給拋諸腦後,取而代之的是差點沒把他逼瘋的飢餓感。他不斷祈求肉快點烤熟好讓自己充飢,而在肉烤得半熟之際他已經忍受不了將其從火堆上取了下來並放入口中大口咬了起來。
但是在肉塊剛接觸到味蕾沒多久,他就「呸」的一聲將其吐出,這不是他突然間良心發現,因為已經被飢餓逼瘋了的他心中早已不存在人性兩字。如果他還有那怕一點點的人性存在,當初只要他不獨吞抓到的老鼠並將其帶回家的話,那麼他的弟弟恐怕也不至於餓死在家中了。
他把肉塊吐出來只是因為那是腐肉之故,已經變質的肉不管怎麼處理,不能吃就是不能吃,所以他只能遺憾地把肉塊扔掉,然後再去村子裡頭尋找別的食物。
但是村子裡的人死的死,跑的跑的,在這個彷似死域般的地方要找吃的東西根本比登天還難,他如同一具行屍般在村子裡漫無目的行走着,忽然間,一片昆蟲拍翼的「嗡嗡」聲吸引了他的注意,他本能地順着聲音的來源走去,在「嗡嗡」聲變得愈來愈大的同時,一股惡臭亦隨之而來,在他走到後巷時一具高度腐爛且被大量蒼蠅纏繞的屍體出現在自己面前。
丁華憑着那人的衣著認出了他是負責看守樹林不被外人破壞的守
林人小高,丁華跟他的感情挺好的,之前小高還說要去找食物而消失了一段時間,沒想到原來是死在這偏遠的後巷裡頭了。
雖說丁華跟他也算是朋友,但自己現在可沒空搭理他,因為要是再找不到食物充飢的話,下一個變成小高那模樣的人就是自己了。正當丁華想要轉身離開的時候,一些在小高屍身上蠕動的白色蟲子再次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是蛆,也就是蒼蠅的幼蟲。
想到這後他深呼吸了一口氣然後摀住鼻子就往小高屍體奔去,也不管自己頭上被多少蒼蠅包圍。
小高的眼睛已經被蛆給吃掉了,只剩下兩個深邃的黑洞在臉上,蛆蟲亦不斷地在兩個眼框之間爬來爬去,感覺有那麼一點點噁心,這是丁華當時心中所想的。
眼看着這些比花生米大的蛆蟲,他不知道哪來的勇氣,從小高的臉上抓了一條下來放入口中,蛆蟲被咬破的那一刻,體內的汁液在丁華的口中噴發開來,常人覺得噁心無比的東西,丁華此際卻覺得味如甘霖,因為這比起腐肉實在好吃太多了。
嚐到甜頭後他就像是發狂似的一條接一條把蛆蟲送進口裡並咀嚼……送進口裡並咀嚼……送進口裡並咀嚼……直到屍體上的蛆蟲一條不剩方才罷休。
接下來的日子裡丁華都靠着吃蛆蟲來過活,家裡的屍體也不埋了,索性就這樣放着等蒼蠅來產卵,果不其然,一個多星期後,最早死去的父母開始長蛆了,接着是哥哥,然後就輪到了弟弟。
看到無數蛆蟲在自己親人的遺體上爬來爬去啃食他們的肉體時,丁華心裡感到又喜又悲,喜的是吃的暫時不用太過擔心了,悲的是看着那些屍體時丁華彷彿也預見到自己的下場,所以他將來要是死了絕對要選擇火化,因為他可不想自己的身體也像他們一樣被蟲子蠶食。
為了不一下子把蛆蟲吃光,他限制了自己每天的進食量,每頓只容許自己吃個十來條,不過即使是有規劃的進食,蛆蟲還是有被吃光的一天。
在吃完弟弟身上最後一條蛆蟲後,丁華趁着自己還有體力行走就下定決心離開村子到外面碰碰運氣,這總比呆坐在村子裡等死來得要好。
在離開的時候他放了一把火將自己住了十多年的家和村子給燒了,以此當作自己為村人所做的最後一件事。
起初他還擔心自己會找不到糧食,但沒想到外頭跟村子一樣到處都是餓死的人和牲口,他只要餓了就從他們身上找蛆來吃,雖說肚子餓的時候對食物的味道是不怎麼介意的,但是吃蛆的時間變長後,丁華開始漸漸覺得自己已經不像人了,精神也開始出現問題,腦袋裡老是有一把虛幻的聲音在跟自己聊天。
一天中午,丁華在路經一荒山野嶺時忽然聽到了有嬰兒的哭叫聲,他一番找尋後在草叢裡找到了一個還在襁褓當中的小嬰兒。
那年頭很多家境不好的家庭都會把自己的骨肉送給別人以節省伙食,要是都沒願意接手的人,而家裡的環境也不容許也多養一個人時,他們會選擇把孩子掉到山上讓他們自生自滅,但是一個剛出生的嬰兒在沒人照顧下,獨留在山上百分之百會成為了野狗的口糧,此刻,一個可怕的念頭開始在丁華心裡頭萌芽。
與其讓野狗吃掉這麼暴殄天物,倒不如讓自己……想到這時飢腸轆轆的丁華忍不住的嚥下了一大口唾沫。
嬰兒在被他抱起後就停止哭鬧了並安然入睡,看着那粉嫩的小臉後丁華又猶疑起來。
這畢竟是個活人啊?把他吃了豈不就是殺人?這要是被人知道了可是要捱子彈的罪。
此時腦中那虛幻的聲音開始遊說他道:「這荒山野嶺,你不說出來,誰會知道?」
可是……吃了以後總感覺自己不能再稱為人了……
「你割弟弟的肉,吃屍體上的蛆蟲那是人的所為嗎?」
……我那是為了活下去才做的,我不這樣做下一個死的就會是我了!
「對!你沒有錯,同樣道理,吃了他是為了活下去,錯不在你!」
不對!這是不對的!他是活人!我不能為了自己活下去而殘害別人!
「把他殺了,他不就不是活人了嗎?別再假惺惺了,被你吃掉的蛆蟲難道就不是生命?牠們難道就沒有活下去的權利?」
蟲子怎麼可以跟人相提並論!
「在你的生命面前,蟲子跟活人又有何區別?只要吃了他們你才有機會活下去,殺了他吧!」
閉嘴!
「聽我說,千錯萬錯都是這嬰兒父母的錯,他被拋棄到這裡說明老天已經放棄了他,你只是讓他成為你血肉的一部份,以別的方式繼續延續下去,他是為了被你吃掉而誕生的!來!動手吧!」
閉嘴……別再說了……不然……不然……
我真的會動手了!!
在丁華還在跟腦中的聲音搏鬥的時候,一對年輕的夫妻從遠方走了過來,丈夫苦惱的四處張望似是在尋找着什麼,而妻子則哭哭啼啼的跟在他的身後。
丁華心想,莫非他們是這嬰兒的父母?
妻子隨即的一句話就解開了他心中的疑惑,她哭着說:「我不管!就算我不吃不喝也要把他養活!你趕緊把我兒子找回來!不然我饒不了你!」
丈夫則垂頭喪氣地說:「你以為我想這樣做的?家裡的糧食只夠我們兩人勉強生活而已,再多一個就只能大家一塊餓死了!」
「趕緊找!」妻子揍了丈夫一拳道。
腦中的聲音開始遊說:「看!他們來找他了!快點走吧!」
我看還是把他還給那對夫妻吧……
「不!別這樣做!你不是這樣的人!趕快認清楚你的本性吧!快抱着他走!」
我……
在不遠處找不到被自己掉棄的孩子的丈夫疑惑道:「奇怪了……我明明是掉在這附近的,怎麼就不見了?該不會已經被野狗叼走了吧?」
妻子聽到「被野狗叼走」五個字後就嚎啕大哭起來,好不傷心,而在丁華懷中的嬰兒在聽見母親的哭聲後開始有所反應,五官開始扭在一起準備放聲大哭。
丁華腦中的聲音見狀亦催促道:「他準備哭了!快!動手殺了他!然後……吃了他!」
我……動不了手啊!
「快動手!那丈夫會把做出掉棄自己的孩子這樣沒血性的事,這孩子長大之後也肯定是一個沒血性的人,你現在只是為民除害而已!」
丁華眼睛開始發紅,顫抖不已的手放了在嬰兒的脖子上。
我……
「你要是被發現就麻煩了!你就想被抓嗎?你就那麼想讓到嘴的肉飛走嗎?」
我!!!!
「你這個連活下去的不敢的偽君子!」
我不是偽君子!!!
在嬰兒準備哭叫的那一瞬間,丁華用力扭斷了他的脖子,他連哼一聲的機會都沒有就斷氣了。
接着丁華帶同嬰兒的屍體在草叢中偷偷地潛行離開,任由那對夫妻繼續作無謂的搜索。
在確定不會被他們發現後丁華開始撒腿狂奔,直到再也跑不動才停下來。
腦中的聲音不忘鼓勵他道:「幹的好!這才是我認識的你!」
我……我殺人了……
「人在這時候跟豬狗又有何區別?只要能活下去不就行了?別忘了一個生命的延續本來就是建基在別的生命的死亡之上,所以你……沒有錯!」
是……嗎?
「這是必須的。」
原來……我沒有錯啊……呵呵……我沒有錯啊……
一時之間丁華陷入了精神恍惚的狀態之中,他只知道自己整個人都渾渾噩噩的,身體也完全不受自己控制,在回過神來的時候他已經坐了在火堆前,而那嬰兒早已被他肢解得七零八落並串在松枝上做成了肉串。
天啊……我到底做了些什麼啊……
「為了生存而必須做的事啊!」腦海中的聲音應聲道。
「我已經替你把那嬰兒處理好,現在只要烤熟了就能吃了。」
原本丁華還是想繼續進行思想掙扎的,但是被烤成漂亮的金黃色的肉串正不斷散發着誘人的香氣,強烈的飢餓感亦使他的肚子雷聲大作。
十幾年都沒再吃過肉的丁華的理智慢慢被食慾所支配,他用顫抖不已的手伸向插在火堆前的肉串,口腔內滿溢的唾液正不斷的順着嘴角流下,此間的他連自己姓甚名誰也搞不清楚,他只知道自己想把眼前的肉串給吞下肚子裡。
「來吧!吃下去吧!然後,活下去吧!丁華!」
我……我不管了!!
丁華把肉串送到嘴邊一口咬了下去,在肉塊接觸到味蕾的那一瞬間,丁華感覺到有股全身觸電的快感,跟性交高潮相比這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感覺!雙眼失焦的他,再次陷入失神的狀態當中,下體亦因興奮而勃起。
這是何等的美味啊!!世間上所有的肉,不管是龍肉還是鳳凰肉都不會及得上自己面前的這人肉,原來人類千百年來一直追尋究極的美食都是在白費功夫,因為人類自己本身就是最好的美食啊!!!
丁華在了解到人肉的美妙後就像隻餓鬼般把所有的肉串通通掃進肚子裡,就連松枝上殘留的肉汁他也要反覆吸啜數次才依依不捨的將其棄掉。
在那次之後,社會環境改善了不少,雖然算不上是豐衣足食,但最起碼在沒飯吃快餓死時會得到別人的接濟,丁華終於告別了那彷如地獄般的生活。
但吃人的慾望卻已經深深的植入了丁華的腦海當中,偶而看到襁褓中的嬰孩時,他都會回憶起當時的快感並條件反射的從嘴角流下唾液。
那感覺猶如毒癮般不斷刺激着他的神經,腦中的聲音亦不時的出現勸說他再去找一個人殺來吃。不過丁華透過無視腦海中的那把聲音把這些慾望給強忍了下來。
我不會再聽你說的了!你快點消失吧!
「嘿嘿……你這樣根本就是治標不治本的方法,總有一日那些被你強行抑壓的慾望會像火山一樣爆發出來,而我……將會很期待那一天的來臨。」腦中的聲音在消失前說。
不會的……我不會再幹那種事的……
「那是不可能的!因為……你本性如此啊!丁華!!哈哈哈!!!」那聲音在說完後就一直再沒出現過了。
多年後,丁華透過努力工作終於開了一間屬於自己的包子店,而這些年來他亦不斷的克制自己想要吃人肉的衝動。
不過最後亦如聲音的預言,在某次夜遊的時候丁華遇見了一個偷偷從家裡跑出來的貪玩男孩,當他的身影出現在丁華眼裡時,一直被強壓着的慾望終於爆發了,他像變了個人似的偷偷跟了上去,並趁小男孩沒有注意就用石頭活生生的將他打死。
回過神後,丁華已經帶着小男孩的屍體回到包子店裡,他這才知道自己又犯下了彌天大罪,此時腦海中的聲音也從沉睡中甦醒道:「我就知道……你早晚也會再需要我幫忙的。」
怎麼辦!怎麼辦!要是被人發現就死定了!
「別慌,把他做成包子的肉餡吧。」
做成……肉包子?
「對!這樣除了可以毀屍滅跡外,你也可以再次嚐到人肉的美味,同時也能讓更多人成為你的共犯,這樣你就不是一個人了。」
是喔……我以前怎麼沒想到呢……讓大家都成為同犯,那我就不是一個人了……就不是一個人了……
丁華臉上流露出怪異的笑容並拿起菜刀,慢慢的走向放在桌上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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