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錢足>,作者月魂伶。
隨筆,我盡可能客觀。
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要用「祂」來指稱一切鬼魂,可能是因為非兩性也牲畜的稱謂就習慣家上示部吧。雖然「祂」最早的用意在指稱亡父,不過語言隨時代推移而有所演變,這樣的選擇可以理解。算得上是一點巧思吧。
中文的隨機多變性容易廣納世界各地的語言文化並令其產生質變而衍伸出其它用途,諸如文中出現的「地縛靈」就屬於外來語(原為自縛靈),只是其中的概念已經廣為中文使用者所接受而得以自然使用。
容易有爭議的是如「速度解決五球抹茶冰淇淋」這類語句,雖然硬要解釋也通,但更符合(我的)直覺的用法大概會是「快速解決......」或「以飛快的速度解決......」吧。
明顯有問題的是掉零錢那段,幾個小地方都需要補充描述來使情境更加完整流暢。
簡單來說,從作為主角的那個「我」注意到大媽零錢落地開始就有主詞開始遺失。
「一會的功夫,零錢也撿得差不多了,我便沒過去幫忙」那麼是誰在撿錢呢?理所當然是大媽,或許還有其他熱心幫忙的路人,但這裡都沒有提及,錢就這樣理所當然地被撿起來,「我」也理所當然地沒有過去幫忙。
似乎可以說,錢掉在地上理所當然就要被撿拾。這樣的細節缺漏隱約散發出了某種漠視,然而並不是什麼事都可以想當然爾,若真如此也不需要寫小說了。
大媽自語少了錢又自圓其說可能掉到找不著的地方,連著兩句話也都沒有主詞,也缺乏身為旁觀者接收到訊息的描述。
「我」初次和妖怪吃錢足交流的結論是「日本妖怪還蠻可愛的嘛。」,有點令身為讀者的我疑惑。這感覺很微妙,並非全然不認同,但畢竟對方左一句「神棍」右一句「沒文化」,雖然「我」也是應答自如,對方也欣然接受了「我」的道別禮(一枚錢幣),但總覺得和「可愛」有點距離。
難不成這裡的可愛所指的不是個性,而是外表?也許是我誤會了些什麼,也許是因為主角身為女性而無法與我對同樣的人事物保持相同的視野,因而缺乏共鳴?
無論如何,我認為「可愛」在此並不準確。「有趣」勉強可行。
日本行的遊記到此結束,「我」又回到那間有鬼室友的宿舍。接下來的互動似乎暗示了室友生前性別為男,一人一鬼的關係與其說是室友,更像是戀人。
但撇開這些,我不禁擔心起來這篇故事和吃錢足之間連結的緊密程度。乍看之下就只是「我和鬼室友的日常」之中的小小支線,到頭來和吃錢足的互動也未多過於和鬼室友的打鬧,兩種鬼之間缺乏關係,甚至沒有任何比較......顯得吃錢足在此地位不重,很難擔當本篇故事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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