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第二堂課。相信很多新手在寫小說的時候都會遇到一個問題:你寫的不是小說,是故事吧?
Well, 你可能會很疑惑,究竟是哪裡出現了問題。原因出現在你的手法。
人們都是說故事、說故事,說是敘述、缺少畫面。但小說就不一樣啦!小說就像文字劇場,這是一齣戲,角色是演員、世界觀是舞台,作家要讓讀者能融入其中就必須靠演。
用我自己的小說片段舉例,假設我用說的方法呈現: 尼可拉斯提起那個禁忌的名字,這讓朱利安發狂。
這裡透露了非常少的資訊。用一句話頂替了本來可以發揮、有戲劇張力的地方。發狂是怎麼發狂?我們怎麼知道他有多惱火?
讓我們換個方式:
「尼可拉斯!」朱利安嘶聲怒吼,一把揪住他的衣領,雙眼充斥著瘋狂。巨大的壓迫讓尼可拉斯瀕臨休克,他被掐住喉嚨,只能發出含糊的嗚咽。缺氧讓他一陣暈眩。
他一點都不懷疑朱利安眼中的殺意,只要他想要,不出幾秒便能輕易結束自己的生命,輕鬆的像折斷一根麥穗。「停止你的瘋言瘋語!你沒有資格提她,聽到了嗎?你沒有那個資格!如果你再說一次她的名字,我就割了你的舌頭!」
透過具體的行為,我們可以感覺出朱利安的怒火。僅僅是「他很生氣」卻沒有加以形容,是無法讓讀者產生共鳴。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地方都適合這樣寫。我再舉一個例子:
他們位處洛杉磯一處大廈,先是用混淆術矇騙了門衛和機器,再跟隨一位住戶上了電梯。
就我的安排,怎麼去大廈的過程並不重要。所以就直接帶過。如果所有細節都得寫出來那可不又臭又長呢?
我個人的習慣是伏筆、次要的還有讀者已知的訊息(e.g. 他一五一十的像小美描述方才的經歷。簡單提就好,這不是詩、不需要反覆吟詠,可千萬不要再寫一次) 都用說就好;而其餘的部分我們可以用演的。
說和演平衡好,你與小說的距離又近了一步。我是不專業講師朱諾,我們下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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