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ry/23313/分手期間限定?l=zh&v=mobile
分手期間限定 | Penana
arrow_back
分手期間限定
more_vert share bookmark_border file_download
info_outline
format_color_text
toc
exposure_plus_1
搜尋故事、作者及社群
繼續閱讀全部清除
別人在看刷新
X
開啟推送通知以獲得 Penana 上的最新動態!
G
分手期間限定
譚嘉燕
簡介 目錄 留言 (0)

「做一份工作,員工向老闆辭職都有一個月通知期,那情侶分手也應該給對方一個月通知期,讓我們做好心理準備去終止一段關係,或是給我和妳一個月時間去物色新對象也好呀。」

留言
書籤
預計閱讀時間: 8 分鐘
toc 目錄
未有標籤
bookmark_border 書籤 開始閱讀 >
×


還原至預設

X
×
×

在主頁加入 Penana 以更方便離線閱讀:按 然後按「加至主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