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她,造了一間,全世界最安全的屋。
四面都是透明的玻璃。我坐在正中央那張椅子上,能看見她的每一個角落:她切水果,我看得見;她發呆,我看得見;她睡著時睫毛輕顫,我也看得見。我從不錯過,她的任何一個瞬間。
朋友說,這不是愛,是囚禁。他們不懂。一個人,要看過多少次「轉身就不見」、被多少個「我愛你」騙過,才會怕成這樣?我不是要關住她。我只是太怕——怕一閉上眼,她就像所有人一樣,消失。所以我睜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著她:只要我看著,她就,還在。
很久以後我才讀到,這樣的一座屋,三百年前,就有人設計過。
他們叫它,全景監獄。
它最精巧的地方,不在那四面玻璃,而在一件事:被關在裡面的人,永遠不知道,你「此刻」,究竟有沒有在看。塔裡也許有人,也許沒有;那盞燈也許亮著一雙眼,也許只是亮著。可正因為無法確認,她就只能,假設自己時時刻刻,都在被看。於是,看守不必真的,二十四小時瞪著她——她,會自己,替他,看好自己。
我懂了這個道理之後,本該,輕鬆下來的。
可我沒有。
因為我發現,那條規矩,對我,失效了。她可以在我沒看的時候,假設自己被看;我卻,一刻都不敢,真的不看。我太怕了。怕我移開視線的那一秒,剛好,就是她消失的那一秒。於是這座屋裡,真正二十四小時、一眼都不敢眨地,被釘在原地的人,不是玻璃裡的她。
是正中央,那張椅子上的,我。
我以為,我造了一座牢,把她,關了進來。後來才知道,全景監獄從來,只關得住一個人——那個,再也不敢,把眼睛,閉上的,看守。我親手,把自己,鎖進了那間,唯一一扇,永遠不會打開的,囚室。
而她很乖。她會對著玻璃外的我笑,會問我累不累,會在我看過去的時候,恰到好處地,露出一個被愛著的人,才有的表情。
我看得見她的每一刀、每一次睫毛的顫動、每一個為我準備好的表情。
我只是,照不進,那唯一一個,這座屋,照不到的地方——她的,心裡。
我看了她三年。我數得清她切過多少個蘋果,記得住她每一件睡裙的顏色。我卻整整三年,都不知道,她心裡,有一條地道,從我看不見的那個角落,悄悄地,往外,挖了三年。
她走的那天,玻璃屋還好好的,一塊都沒碎。
我還是,坐在那張椅子上。
茶几上,有半杯她沒喝完的水,杯壁的水珠,早就乾了。砧板上,那半個她切到一半的蘋果,切口,已經氧化成,一片暗黃。對面那張椅子的坐墊上,還留著一道,淺淺的、屬於她的,凹痕——像她只是,剛剛起身,去倒個水,馬上,就會回來。
我沒有哭。我只是,保持著我這三年,最熟悉的那個姿勢,繼續,看。
看著一屋子的,透明。
看著那四面玻璃,乾乾淨淨,什麼都,照得見。
也,什麼都,照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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