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下課後,我上了巴士。出發到北區的一個城市。
這個在北區,西北面偏僻的城市,曾是一條隱世小村。為什麼我會知道?因為,這裏曾經是我的家鄉。老實說,要不是親戚相約的機緣,恐怕我也不會再找到回去的藉口
十年後的今天,我回家了。那怕外貌變得成熟沉穩,但內心仍然天真無邪。那怕變得年輕,容光煥發,但它仍然是那個照顧我,看着我長大的家。回家的路,變了不少,肥胖了,被一層焦黑的油柏壓著,一路上也插滿了街燈。生息不少,卻少了份生動。樹葉仍休休然的,在樹上揮動著手,像是在問「有想念我嗎?」「過得如何?」「習慣嗎?」。哈哈,此藍天,此樹葉,還是與十年前一樣。「過得很好!」「當然,想念。」。
家,我回來了。那程車,那句「再見」,仍然歷歷在目。一切也像幾天前才發生,卻又想不起細節。而我,就像個剛去完旅行,還在依依不捨的小女孩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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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還記得那輛車,帶著大包小包,吐著廢氣。父親站在車旁,手指夾著煙。只見他吸了兩口。在腳邊形成一小灰堆。看著遠方。陽光的反射,令我看不清他眼鏡下的神情。是期待?是擔心?是無奈?我放下背包,跟朋友好好道別。
木屋後,穿過小路,大約七,八十步路程 (約一分鐘) 。就能看到一條漂亮的小溪。從山上凝聚,慢慢成為一條水流,流下來,流到遠處的池塘。走近小溪,能清晰看到條條灰白的魚兒,在石頭堆疊間的空隙中穿梭。還有河藻靠邊,聚在一起休息。時不時,被溪水打散。脫隊的一小點,就變成魚兒的小食。
「這麼慢啊!到城市怎麼生活啊?」當我急急步的跑到溪邊。原來,夥伴們早已在等待。一陣陣冰凉的溪水濺過來。「這麼慢,不捨得我們嗎?」我跑到他們身旁坐下,雙腳伸進溪水中。平常在遊玩後,我們總愛這樣坐著。雙腳變得紅腫,格外涼爽舒快。讓溪流帶走疲勞的乳酸。就這樣坐著。雙腳撥弄著溪流,水面形成道道波紋。旁邊的樹上開滿一朵朵粉白的羊蹄甲。微微的陽光穿過樹叢,使花瓣紅裏透白,地上滿是碎影。
「怎會不捨得呢?說不定,我出到城市三四天就已經忘記你們了。」雙腳一踏,一陣水花四濺,在布料上擴散。不捨得?當然不會啦。畢竟,這裏也是看著我長大的地方。是那個小女孩由爬到會走的家。一花一石,一草一木,都是滿滿的回憶。在樹林內,每一粒石頭,每一片樹葉的位置,我也精確知道。就算閉著眼,也能自由自在地穿梭著。有些情,像石頭,就算被時光磨擦,也只會變成細沙沉在河底。只要有人走過,便能再次翻起層層細沙,沙土飛揚。
「去到城市,你會想做什麼呢?」
「當然要先去嚐嚐那些食物啦。聽說好得不得了。」
「城市喎!應該比這裏的美味?」
「聽說城市的晚上,是跟早上一樣的。永遠都沒有夜晚。」
「玩足一整天也不用怕被狼捉走了?」
「有什麼好玩好吃的,不要忘記也要給我們送一份啊。」
「當然。當然。」
「好了!要開車了。」
「別忘記給我們寫信啊!」
「一言為定!」
是什麼時候沒再寫信呢?忘記了。彷彿,它是本應發生的事情。父親仍站在車門旁,地上的小灰堆更高了。我踏上鐵皮車,聽著夥伴與樹林的道別。不知道,未來還有沒有機會再聽見呢?路上,漸漸由凹凸陡峭,變得平坦穩定。走過石橋,鐵皮車開始變多。充滿棕斑。帶著巨爪的,帶著一車沙泥的。
這裏果然變了很多。當我再次走入,太陽的窗簾變厚又變高了。地上的碎影重覆在一起。但那條小溪沒有太大改變。這應該感激那鐵絲網的保護吧。溪流仍然流躺淌,魚兒仍在遊來遊去。我脫下了鞋,小心翼翼的坐下,雙腳再次伸入溪水中。不及城市的冷意,卻叫人暢快。溪旁的羊蹄甲,彷彿又開花了。那朵精心挑選的宮粉羊蹄甲,就像離別那天,仍插在秀髮之間。那陣戲笑,仿似隨風傳來。
花能再開。小女孩也歸來了。但卻回不到那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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