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的雨还在下,玻璃上的水痕歪歪扭扭,风正用湿手指写草书。我合上手里那本翻旧了的武侠小说,忽然想起老陈。
大学时我们住对铺,他总说自己是“俗人”。不是自谦,是宣布,带着点莫名其妙的骄傲。第一次听他这么说是在深夜的宿舍,他光着膀子泡方便面,热气熏得眼镜起雾:“我啊,就是俗人一个,爱吃肉,爱看漂亮姑娘,梦想是娶个老婆生俩孩子,在城里有套房子。”
我们都笑。那会儿谁不谈理想呢,要改变世界,要浪迹天涯。只有他,把“俗”字挂在嘴边,挂着“俗”的大旗。
毕业后第三年,他真结了婚。婚礼在老家县城办,新娘是相亲认识的幼儿园老师,笑起来有两个酒窝。我们都去了,闹洞房时起哄让他说恋爱史。他挠挠头:“没啥好说的,就是一起吃饭,看电影,她爱看韩剧,我爱看球赛,看着看着就看对眼了。”新娘子掐他胳膊,满屋子都是笑。
后来聚会,他总是最晚来最早走。“得接孩子放学。”“媳妇今天加班,我得做饭。”有人打趣他成了老婆奴,他也不恼,反而认真解释:“不是奴,是乐意。你们不懂,晚上回家有人留灯,厨房飘着饭香,那种感觉……”
他声音低下去,没说完,但眼里的光我们都看见了。
再后来,他真在城里买了房。三十平的老破小,请我们去温居。房子小得转身都难,但他带着我们参观,指着这里要打书架,那里给孩子放钢琴——虽然孩子还没出生,钢琴更没影。他妻子在厨房忙活,油烟机轰隆隆响,他忽然提高声音说:“这房子朝东,每天早上阳光能晒到床上,特别好。”
那天他喝多了,拉着我说悄悄话:“我知道你们都觉得我没出息。可我觉得吧,人这辈子就像打麻将,有人要和清一色,有人要和碰碰胡。我嘛,能和个屁胡就高兴。”
孩子出生那年,他父亲病重。医院、单位、家里三头跑。一次夜里碰见他,在便利店买咖啡,眼里的血丝多得吓人。“还好吗?”我问。他灌了一大口咖啡:“还行,就是觉得时间不够用。对了,我女儿会叫爸爸了,虽然叫得像打嗝。”
他咧开嘴笑,那个笑疲惫极了,也明亮极了。
去年秋天,他父亲还是走了。葬礼上,他忙前忙后,接待亲友,安排酒席,波澜不惊的自然。直到所有人都散去,我看见他一个人站在灵堂外,对着棵老槐树发呆。我走过去,递给他一支烟。他点了三次才点着,深吸一口,烟雾在暮色里慢腾腾散开。
“老爷子临走前说,”他声音有点哑,“说我这个儿子当得挺好,该成家时成家,该养家时养家,没让他操太多心。”他顿了顿,“你知道吗,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好的表扬。”
上个月,我们大学毕业十五年聚会。他来得晚,说女儿钢琴考级,刚送去考场。有人问他现在还有什么梦想。他想了想:“女儿能考上好大学,媳妇脸上的皱纹能长得慢点,我嘛,争取再干十年,把房贷还清,然后带老婆去趟云南,她念叨好多年了。”
他说这些时很平静,没有任何的情绪,不带浪漫的色彩。窗外霓虹闪烁,这个城市那么大,那么亮,而他坐在我们中间,似棵长在水泥缝里的树,不特别,不耀眼,但扎扎实实地活着。
聚会散时,我跟他一路走。路过一家玩具店,他忽然停下,盯着橱窗里的泰迪熊看了很久。“我女儿小时候想要这个,那会儿刚买房,没舍得买。”他笑笑,“下个月她生日,我准备买给她,虽然她已经上高中了,可能早就不喜欢了。”
“那还买?”
“买啊,”他说,“欠她的。”
走到地铁站,他朝我挥挥手,背影很快消失在人群里。我想起大学时他说的话——“我就是俗人一个”。那时以为这是认命,现在才懂,这是选择。选择在生活这片最坚硬的土壤里,把自己活成一株最结实的庄稼。
雨小些了。我在武侠小说的扉页上写下:
“俗子不俗。”
写完又觉得不对,划掉,改成:
“俗子本俗——俗得,俗得,俗得。”
老陈若是看见,大概又要挠头笑:“你这人,酸不酸啊。”他就是这样的人,把所有的诗意都揉碎了,和进柴米油盐里,揉成一个个平凡的日子。那些日子不起眼,像灶台上经年的油渍,像阳台角落里晒着的旧球鞋,可正是这些东西,撑起了一个家,撑起了他认真的、不偷懒的、不逃跑的一辈子。
我想起他说的“屁胡”。麻将桌上,屁胡最小,可屁胡也是胡啊。清一色固然漂亮,可多少人为了等那把大牌,最后点了炮。老陈精着呢,他知道手里的牌不算好,他就踏踏实实地凑,一张一张,一圈一圈,等到听牌那刻,轻轻推倒——胡了。胡得心满意足,胡得光明正大。
窗外的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路灯亮起来,湿漉漉的地面反射着昏黄的光,铺了一层碎金子。我放下笔,把那本武侠小说放回书架。江湖上的大侠们还在书里行侠仗义,而我的朋友老陈,在这个城市某个朝东的小房间里,大概正在关灯,轻声对妻子说:“明天周末,多睡会儿。”
俗人,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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