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很早以前,在上個世紀就有幸出書的我,其實很早就開始半工半讀,那時家境不好,過得很刻苦耐勞,可以三天只吃一條土司(哇啊~年齡大暴露了)然後把握很多下課時間去打工,原先一小時90元(新台幣),後來參加家教社,應徵到國小生家教一小時變成200元,下午4點就要去接孩子,回到家後伴讀到晚上7點後學生家長必須提供晚餐給我,每週一到五,週六週日繼續做一小時90元打工,10:00AM-18:00PM,這樣下來每個月大概可以賺到一萬多元。
然後認識了一些作家朋友,在他們的鼓勵下開始創作,以前紙質出版(言情)買斷的版權很高,基本上過稿一本,下學期學費跟生活費就有著落,更何況我還不止過稿一本呢!
原本以為可以靠創作過一輩子,無奈平輩親戚太過優秀,人人都是公務員跟老師,相較之下家裡蹲(儘管有出書)簡直不像話,於是我不得不去全職工作,當時工作的薪水不如稿費,讓我很失落,加上很多煩心事以及通勤(重點!!通勤來回1小時up↑)但看在父母眼裡總算不像不務正業的樣子。
於是在時間壓力下,一月一書的日子越來越遙遠,更隨著有次參加文學獎不幸(?)拿到20萬首獎被公司同事發現遭到檢舉說我就是上班太閒,才有空寫作,從此開始低調過日子,隱姓埋名到對岸寫作,還曾經有稿費被編輯吃掉的慘況。
日子日復一日經過。
去年,我突然覺得很生氣,不想再過得這麼憋屈,於是離鄉背井到外地找到新工作,遠離了眼紅的同事(得獎已經是17年前的事)不再內耗的狀況下,加上發現自己以前曾經備份過舊電腦的文檔,就這麼抓出來看,想起那些授權出版五年的創作,已經過了五年五年五年又五年,雖然情節很古老,好像可以拿出來複刻?
以及現在專案接滿手,但我已經不想這麼衝了,之前那個內耗的職場至少讓我累積到足以隨時喊不幹了的小錢,傳說中的被動收入在我未婚無子有自住房無房貸、雙親健康無虞的情況下,真的足以過活,現在的我天天都想fire。
有時想,人生就像是一場馬拉松,我在18歲時就開始全力向前奔跑,跑了這N十年,真的覺得累了,想要儘快離開職場,贖回自己的人生。
而重拾創作以來,我發現自己是真的愛寫,而且有了以前出版跟得獎的底氣,也不像自己二十多年前初入行時浮躁。
一切都可以慢慢來。
一切都可以從頭開始。
如果覺得撐不下去,就先辭職在家休息一陣子←我媽說的。其實我家從來不缺錢,只是他們怕我沒志氣待在家,所以窮養我讓我覺得家裡很沒錢。
總之,我覺得自己這N十年來真的有夠努力,在此勉勵自己:「若見天明,你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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