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以為,寫字呢件事,就好似挖墳。我自己挖,自己埋,寫下嘅每一個字,都係我自己嘅骨頭,埋在一個只有我知道嘅地方。從來唔奢望有人會來拜,更唔會諗過,會有人蹲低,認真睇下呢堆骨頭,然後同我講一句「我睇過了」。
呢個世界咁大,每個人都忙住自己嘅墳場,邊有時間行過陌生人嘅亂葬崗?以前我以為,所謂嘅「禮尚往來」,只係寫字圈嘅客套話。你幫我踩下墳頭,我幫你燒張紙錢,大家都係為咗自己嘅墳場有人氣。
直到見到呢個活動,先發現原來仲有一種玩法:唔係叫你「快來睇我嘅墳」,而係叫你「你寫下嘅骨頭,有人願意認真睇」。
你唔需要掛住個墳場嘅招牌,只需要講下你挖墳嘅感受,你邊度跌低過,邊度刮損過,邊度挖住挖住,突然又想放棄。
然後,有人會走過來,蹲低,陪你睇住呢堆骨頭,話:「我都挖過同樣嘅坑。」
我從來唔信所謂嘅「同行互助」,但呢次,我願意信一次。因為我知道,寫字嘅人,個個都係喺地獄邊緣挖墳。你留低嘅每一句真心嘅留言,都係幫對方嘅墳場,多立一塊石頭。你收到嘅每一份等量的回饋,都係有人同你講:「喂,你挖嘅呢個墳,我睇到了。」
我唔係為咗獎金,都唔係為咗人氣。我只係想喺自己嘅墳場外面,留一條路。如果有其他同樣喺挖墳嘅人經過,佢可以知道,呢度有個人,同你一樣,一路挖一路跌,一路寫一路死。
以前我以為,寫字嘅墳場,註定係孤獨嘅。而家先知道,原來有人,會願意陪你,一起睇住呢堆骨頭,慢慢長出薔薇。
我比較喜歡用粵語文學去寫嘢,如果大家覺得睇得辛苦嘅,同我講聲啦。我都會盡量協調一下……係協調一下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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