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虐殺狗隻事件,影片網上流傳,惹得人神共憤,愛護動物協會當然有發聲,大堆堂而皇之的說辭,最後是要求各平台將虐狗影片下架,理由是影片會對動物做成二次傷害和可能引發模仿行為。愛協言論一出引來大炎上,網民怒不可遏,似乎會對其賣旗籌款做成相當影響。至於愛協為何如此,我估計是過度敏感。
其實愛協發一些可有可無的聲明,例如「可以不愛,不要傷害」,大概就不會有問題,為什麼要求各平台删片呢?我們先來看看誰人發聲後又秒删,其中一位是台灣藝人陳喬恩。可能愛協當中有陳喬恩粉絲,見偶像秒删覺得也要跟著做些什麼,但自己是「動保」組織,立場尷尬,於是就想出要求影片下架的做法,可能吧。
要求一些有爭議的影片下架,在香港是有先例的,當年Mirror演唱會意外,有大量人表示不要分享和傳播意外影片,理由是會引起人PTSD(創傷後壓力症)。我對這種說法是不理解的,既然我知道影片內容,又看過各種文字報導,如果我還選擇去看,那表示我不害怕;而如果我知道自己承受不了,自然不會去看。愛協今次用了類似的理由:二次傷害。二次傷害是對誰人二次傷害?難道會有狗主播影片給寵物看來恐嚇牠?害怕和不忍心的人根本不會去看(例如我),好奇和不怕的人自會有渠道找來看,所謂二次傷害之說完全不成立。
至於模仿犯一說,看似說得過去,但仔細想想,也是不合理的。DSE放榜,關於狀元的新聞很多,難道其他人看了也會想模仿一下,考個超級狀元?這樣的人萬中無一吧?另外,當一件事人人喊打,你認為短期內出現模仿犯的可能性高嗎?日本漫畫《爆漫》寫過模仿犯的情節,主角因為連載犯罪漫畫,在現實中引來模仿犯,重點是模仿犯覺得複製和重現漫畫情節很有趣,主要是貪玩。我不排除有些冷血的人覺得虐待動物很有趣,但誰會夠膽在這風頭火勢的時刻進行模仿(至少我認為香港出現模仿犯的機會比較低)?肯定不一會差人就上門拉人了。
愛協的行為是否有政治考量?我不知道。難道愛協大愛至此,不希望虐狗片段在網上流傳,於心不忍?我也不知道。我知道的是,如果愛協的行為跟政治有關,那就沒有半點政治智慧;如果只是自己於心不忍,那你發個中規中矩的聲明,接著不要上網就好了。現在誰人受了二次傷害?愛協本身,而且還是自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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