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MCA4qixu4u《給十九歲的我》引起軒然大波,導演張婉婷亦爭議不斷。本人曾經是影視工作者,在此告戒大家,千萬不要小看影視工作者的惡意。
《給》當初只是一套校內放映的電影,旨在為學校籌款,或許是這樣,那些學生及其家長當年才同意拍攝。然而電影完成後,特別放映的場次多得與正式公映無異,《給》獲得了不同的電影獎項,還嘗試到外地參展,即使後來電影中幾位被拍攝者大力反對電影公映,張大導依然鍥而不舍,一有機會就嘗試與校方商討,安排到這個影展,到那個電影節,非要再上映不可。
在我看來,張大導最初的盤算可能是,如果電影拍得不好,就內部放映;如果拍得好,就正式公映和到世界各地參展,而她深信是會拍得好的,理由是這種題材交給任何一個導演,都不可能拍得差。先不論倫理道德問題,由觀眾的反應和評價來看,我判斷《給》應該是出色的作品,這亦是為什麼張婉婷堅持要將電影再度公諸於世,她極渴望《給》為她帶來光環、掌聲,所以我肯定直至她死前,都會繼續爭取電影上映,甚至可能會預早安排在自己死後的作品展中播放《給》一片。
我不認識張婉婷,但由她的說話、文字、電影,可以看出滿滿的偽善矯情和恃勢凌人,作品流露出的價值觀亦非常有問題。當年《給》的另一位導演郭偉倫在金像獎頒獎典禮上的得獎感言是:「拍咗先算,剪咗先算,上咗先算」,這並不能反映影視工作者的惡意,真正的說法應該是:「點都要拍到,點都要剪到,點都要上到」,這才是張婉婷和很多影視工作者的真實想法!張婉婷為了拍戲,是會不惜犯法的!法律倫理道德這些東西,在她眼中一文不值,她追求的只有個人名聲、利益。
影視工作者能夠利用拍攝技巧、剪接、旁白、後製等手法,將拍攝到的東西變成他們想要的狀態,而在拍攝前,他們就已經有整部作品的大框架,拍到的畫面只是輔助工具;即是沒有想要的畫面,隨便拍一個空鏡,配一句旁白,就可以達到他們想要的效果。
《給》的幾位主角,最初以為電影只是內部放映,沒想到張婉婷居然想全球公映,她們及其家長正正是不了解影視工作者的惡意。如果你不是藝人,或沒打算成為藝人,絕對不要隨便參與影視拍攝,成為被拍攝的對象,最好連電視台新聞的街訪也不要做,否則你可能會像《給》的主角一樣,困擾一生。
ns216.73.216.250da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