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我曾在花店上班。
其實也不算上班,只是大學同學家裡開花店,情人節缺人手,我缺錢,雙重需求偶合,我就去兼職了。
花店兼職不外乎整理花梗花瓣,而通常在二月十三日會通宵處理,直到二月十四日就可以正式發售,不過開店之後,我則另有任務:送花。
送花是一個很有趣的過程,有次送到去某銀行,女生的反應只有一面厭惡,可能是害羞,又可能是不符原定人設,所以相當抗拒,但是她只是少數,多數女生都是笑容滿臉,欣然接受。
當中最記得有次,收件人是一名護士,我兜兜轉轉便去到廣華醫院(單純押韻),甫一開門,是一群護士,護士們看到我手執一束鮮花,全都眼中充滿期盼地望向門口,待我說出得獎人名字,「請問誰是蒂紛妮布(非事主)?」她們眼神;不是誇張,是一瞬間,真的一瞬間;由期望變成失望,然後再把笑容掛臉,向那事主祝賀。
嘩,果然和《戲王之王》黃秋生所說,最佳的演技源於生活,那種情緒變化之快,真的不由你由外而內,再由外至內。
收花固然是高興,畢竟代表住情人的心意,又或是衍生出的被認同感,然而卻有一個問題令我不解,為甚麼要送永生花?
永生花,據Google所說,永生花寓意永恆的愛,象徵不凋謝的愛情、永恆的愛與陪伴、長存的友誼、永恆的親情、持久的美好與思念。
送上鮮花,明顯就代表住將世上美好東西送上,就算將會凋謝,但不在乎天長地久,只在乎曾經擁有,人生如是,愛情如是,重點不在永恆而在此刻。
然而,永生花就是又脫水,又脫色,又染色,又乾燥,弄一點化學,又弄一點物理,為求可以挽留鮮花原有外觀,以至是觸感。似在做甚麼呢?要不是像邪教召喚亡魂,就是像瘋狂科學家研究科學怪人,在強行挽留甚麼呢?只剩愚昧和虛無。
生生死死,人皆有之,正正是有死亡這絕對時限,才會有需要選擇和珍惜; 將鮮花送上,某程度上就是要表明將最好時光送上,如今化成了永生花,只有花屍的虛殼,但無活花的內在,為了甚麼,表明自己喜歡喪屍的心意,還是表達自己可以永遠一樣的無知和自大?
我在花店兼職了三年,有兩年都有個女生來花店,不是挑一大束,只是選一枝或是一小球那些款式,第一年自己來選,第二年選擇了送花服務,由我來送,是離花店不遠處的通宵診所,一進門就看見她坐在另一女生身旁,一說出收花人名字後,送花那女生就看著收花同事措手不及的表情竊竊偷笑。畫面不是很美,但卻很深刻,畢竟在第三年已看不見女生來買花了。
愛情,就是不知道結果,但甘願為對方勇於嘗試的過程,花開花謝,如伴侶間失望和期望般不斷重覆,然而就是這種不確定性,才顯得當中的感情脆弱,更需要珍惜;而又因為這份心意,愛情才可以永恆,才可以強大。
我討厭永生花,因為這是對生命的污衊,是對生命的衊視,是對生命的無知,代表人類的自大,也代表失去的不甘,因為那是我喜歡那女生的第一份情人節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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