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我心裡有個洞。
不是那種文青靠邀失戀三小的譬喻,是物理上的,一個黑洞。每天早上,鬧鐘還沒把我轟下床,我的手指就會自動導航到胸口正中央,那個該死的凹陷點。我會用力按下去,不是為了確認它還在,是為了感受它,感受我唯一真實擁有的東西。一種創世之初就存在的,孤獨的恆星。
它不會痛,不會流血。遜咖才會受傷。 它只是餓,餓到要把所有美好的東西,都拖進來,永遠地保存。
所以,老娘成了一個收藏家。 一個專門狩獵「愛」,並將其製成永恆標本的收藏家。
我的展示櫃,就是我的人生。裡面的標本,是二十個男人。說男人太廉價,他們是我每一個奮力記住的「瞬間」。是我從時間這條爛泥河裡,拼死搶救出來的鑽石。每一顆,我都仔細擦拭,放在它專屬的位置上。
手機螢幕亮起,那些訊息跟祈禱文一樣,撫慰著我內心的神。
「在幹嘛?想妳 :)」 小傑,編號07,陽光運動型。我的珍寶。我愛的不是他廉價的費洛蒙,是我在他高高躍起投籃時,那0.5秒,他頸後那條為了我而噴張的青筋。我把他贏球後,全世界只看得見我的那種眼神,用我的記憶,一幀一幀地刻下來。那是我的,誰也搶不走。
「讀到一首詩,想到妳。」 阿哲,編號12,憂鬱文青型。我的鎮定劑。我迷戀的不是他那些要死不活的句子,而是他寫詩時,咬著下唇,全世界都消失只剩下他跟文字的專注。那一刻,他脆弱得像一件絕版瓷器。我必須把他收好,放在最安全的地方,只有我能欣賞。
「出差回來了,給妳帶了禮物,幾點有空?」 老K,編號16,溫柔大叔型。我的避風港。他的價值在於他手掌的溫度,和他聽我胡說八道時,眉頭那道專屬於我的,淺淺的關懷皺褶。我蒐集他替我拉開店門的紳士風度,蒐集他把我冰冷的手放進他大衣口袋的那個瞬間。這些「安全感」的切片,能暫時抵擋我內心黑洞的風雪。
我叫他們「男朋友」,哈,一個方便的謊言。事實上,他們是我對抗遺忘的戰爭裡,最重要的戰利品。我像個戰地記者,冒著生命危險,衝進名為「人性」的戰場,只為了搶拍下那轉瞬即逝的,最燦爛的爆炸瞬間。
維持這座神廟,他媽的,比經營一間跨國公司還累。我得像個最精密的間諜,記住07號討厭香菜,12號對花生過敏,16號只喝黑咖啡。我的手機裡有三個不同的社群帳號,對應三種不同的人設。有一次,我差點把傳給阿哲的詩句,錯傳給正在健身房打卡的小傑,嚇得我心臟停了半秒,手指僵在半空中。從那一刻起,我知道,我的完美秩序底下,是薄如蟬翼的冰層。每走一步,都可能徹底裂解。
但你說,愛? 愛三小。你們那種愛,才叫唬爛。你們的愛是流沙,在一起吃飯、睡覺、放屁的日常中,慢慢磨損流逝。我的愛是琥珀。我愛的不是小傑那個會跟別的女生說笑的人,我愛的是「為我勝利」的那個瞬間小傑。我愛的不是阿哲那個會感冒、會肚子餓的凡人,我愛的是「為我寫詩」的那個神性阿哲。
我把他們最美好的部分,最愛我的那個部分,用手術刀精準地切割下來,放進我的展示櫃。我就是我自己宇宙的上帝兼史官,看著這些被我賦予永恆的星球,在我設定好的軌道上,為我閃閃發光。這種絕對的佔有,才是讓我快樂的愛。
然後,有人想褻瀆我的神廟。 這一切,毀於一杯該死的咖啡。
浩然,編號20,最新一號藏品,觀察型。 收藏他,是個錯誤,一個我無法抗拒的錯誤。第一次見到他,是在咖啡館。店裡所有男人都在想辦法吸引我的注意,只有他,靠在吧台後,靜靜地看著我,眼神裡沒有慾望,只有純粹的觀察。我感覺自己不是獵人,成了一隻被釘在牆上的蝴蝶。那感覺糟透了,也迷人透了。我告訴自己,必須把他收進來,把他變成我的。把他那雙該死的眼睛,變成只能專注於我的鏡頭。
那天下午,他又把一杯拿鐵推到我面前,輕輕說:「妳看起來很累。」 「有點忙。」我祭出完美SOP微笑,我的盔甲。 他低頭擦著吧台,聲音平平的,「維護這麼多份感情,一定很累吧?」
砰! 那一刻,我腦內的警鈴不是炸開,是整座神廟的樑柱,發出了裂開的聲音。 幹。 他媽的,他用的詞是「感情」,不是「關係」。他不是在指控我玩弄,他是在看穿我。看穿我用盡全力去維繫的,那份愛。
「上週六西門町,穿紅色球衣的,是編號07吧?」 「昨天信義誠品,那個唸詩的,編號12?」 他甚至輕笑了一聲,「妳的行事曆一定很精彩,每一格,都填滿了不同的化學式。」
他不是在宣判我的罪,他是在褻瀆我的收藏。他輕輕鬆鬆地,就把我那些獨一無二的、被我奉為神祇的瞬間,說得像是貨架上隨便可以點名的商品。我的大腦不是當機,是信仰崩塌。
我怕的不是道德審判,老娘不在乎。 我在乎的是,我的愛,我那份獨一無二的、被我小心翼翼保存起來的愛,被他看穿了,還被他說得一文不值。那感覺就像,你窮盡一生守護的寶藏,被一個路人嫌棄說:「喔,這堆垃圾啊。」
他抬起頭,那雙眼睛是手術燈,把我所有陰暗的角落照亮。 「夏宇樂,」他叫了我的全名,「妳愛他們每一個人,愛到想把他們都殺了,做成標本。」 他頓了頓,丟下最後的劇毒。 「因為妳不相信有什麼能永恆,包括妳自己。妳只是在打造一個妳永遠不會失去他們的世界。」
轟。 世界沒了。
我他媽的逃了。像個被人闖入聖殿的倉鼠,屁滾尿流。腦中只有一個念頭:我的愛被污染了,我的收藏品,我用盡一切去保護的永恆,全都毀了。
逃回我的狗窩,我把自己像袋垃圾一樣砸在床上。我想起上個月,小傑第一次小心翼翼地問我,要不要見他的家人。我愣住了,「家人」這個詞,太真實,太有溫度,太危險。它不屬於我的無菌室。我笑著撒了個謊,說我還沒準備好。那一刻,他眼裡閃過一絲受傷的光,我看到了,但我立刻將它歸檔,命名為「不穩定變數」,然後封存。
現在,那道受傷的光,在我腦中不斷重播。
手機在包裡震動,嗡嗡作響,像那些標本的靈魂在瓶子裡尖叫。那些訊息不再是我的寶物,它們成了證據,證明我根本保護不了任何東西。
我汲取他們最精華的愛,是為了讓它永存。 我分解他們最動人的情感,是為了抵抗時間。 我把一個個活生生的人,變成了我心中永不凋零的花。
浩然說對了。 我從頭到尾,都在打造一個我不會失去他們的世界。我只是把我那顆破洞的心當成一個真空的展示櫃,妄想用他們的愛,填滿那個註定會吞噬一切的黑洞。
結果咧? 結果我只是讓他們的光,短暫照亮了我的黑暗,然後被吸了進去,連回音都沒有。
我拿出手機,關機。世界終於他媽的安靜了。 我慢慢地,再一次,把手按在胸口那個洞上。它此刻巨大無比。
冷風在裡面呼嘯,帶著滿足的聲響。 那一秒,我突然懂了。
這個洞,從來就不是為了被填滿。 它的存在,就是我的愛本身。336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NOCcukejFC
要愛一個人,就是要將他拖進來,拖進我永恆的孤獨裡,跟我一起成為虛無。
而我,心甘情願,成為這份愛的,第一個祭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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