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回 愛的操練
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
今天的靈修經文出自以弗所書第二章,第十八節:「因為我們兩下藉著他被一個聖靈所感,得以進到父面前。」
這段經文是承接上文說到的「合一」,也就是說我們得與神和好,在基督裡同歸於一這道理。在我初信的時候,有一個很可愛的想法,合一,會不會是將我們原有的感情、性格和思想都塞進「基督」裡面,變成一個人呢?又有點可怕的模樣,我們在基督裡最終都會失去了自己?都變成了基督一人,成了他的一部份,所以我初初信主時很抗拒合一,也就不能順服神了。
其實,我有點太過抓緊「我」這個自己了,但我的幼稚想法也不是完全錯,我們的確會漸漸變得與基督相似,就絕對不是等同耶穌基督!
耶穌基督永遠為大祭司,耶穌基督是長子,耶穌基督是初熟的果子,是頭生的。
這就是我們與耶穌基督的分別,但又必須與祂相似,才能合一!
這樣,就不難理解教會中的一些牧者用「小基督」來形容我們了。
我們必須慢慢變得像基督,像司提反被石頭打死前,他所說的遺言也很像耶穌基督一樣,這才是基督徒應有的樣式!
當然,每位為主殉道的基督徒,他的生命都有這種特質,犧牲的愛!
這就是耶穌基督的印記,上帝的印記,只有為主殉道,才能證明他有多愛主!
當然,若甘願為主捨棄父母、妻子、兒女、錢財、地位、權力等等東西,都稱得上是主的門徒,而最大的犧牲,就是為主殉道,這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經歷許多試驗,慢慢蛻變,讓愛神的心天天在我們心中加增,從而慢慢地捨棄的,能將自己的生命也捨去,這是多麼的愛主呢?
最後要說,我們如何能做到捨棄?
這是通過一段段與神同步走過的經歷才能確信的,基本上每位信主的基督徒,從第一天起,聖靈就在工作了,我們面對生活,有沒有與神同行?在一些關鍵的抉擇前,有沒有放手交給主和神?
我從以前祈禱開始,就對神說:「……我將我的一切交託於祢手中。」但我由頭到尾都沒有將自己交託啊,我還是牢牢地抓住「我的……」不放,如果那天我能將所有「我的……」都放手,那就真的做到完全交託給主了。
現在我每天看見我家附近的露宿者,不應叫乞丐,他只是沒有家吧,我都給他十元八塊錢,我的信心還小,不敢給太多,都是將自己有餘的給他,我這樣做,就是學習將神放在我這兒的錢財,施予給別人,不計較對方是不是真正有需要,不計較對方將我的錢用來買甚麼,和做些甚麼,單純地施予,操練愛心,這都是對我有益的,有時候我想做善事,還真的不是隨時都有機會呢?那位露宿者不是天天都在隧道口中,所以我們要珍惜做善事的機會哦~
總而言之,我們必須學習,必須成長,將神交託我們的事做好,除了傳福音之外,還要賙濟窮人,這是耶穌在世時和他的門徒經常做的,福音本來就是要傳給窮乏之人的嘛~~~
無論是心靈貧窮,抑或生活貧窮,總之我們要愛我們的鄰舍,不要計較這個,計較那個,要不單止做好人,做好人尚且有時候顯得有點愚笨,做好的基督徒更是如愚拙人般,在世人眼中,我們總是愚拙的,但在主耶穌眼中,我們總是聰明的!
將樓蓋在磐石上,任狂風大雨怎樣沖擊那房子,那房子總不倒塌,這經你們也唸過吧,去行就對了!
務要聖潔,手潔心清,不心懷二意,做甚麼事也要這樣,神必多多加給我們,讓我們有餘,去施予給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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