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婆很少管束我,只要我每日準時到她家食飯就不會對我有什麼要求。剛巧阿鋒就讀於相鄰的聖類斯中學,所以我們放學後經常相約到華明、創業和香港商業中心等商場流連。未滿十六歲前,我們經常到創業的兒童遊戲機中心玩,過了合法年齡後,我們就到超霸、雷龍和328這些成人遊戲機鋪。而位於屈地街的假日城則很少去,因為那裡總是煙霧彌漫,入去不到一分鐘,衣服就會沾染濃厚的煙味,被婆婆和阿媽發覺又會被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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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媽不喜歡我到遊戲機中心,覺得那裏品流複雜,情願花錢買不同的遊戲機及遊戲卡帶給我在家玩。可是我覺得打「街機」是另一種樂趣,很難捨棄,所以我常常背着他們偷偷地去玩。除了商場,報紙檔亦是我經常流連的地方。在上網未普及前,市民大眾普遍會從報刊上獲得世界各地的各項資訊,要第一時間看到最新一期的漫畫,更加要在出刊那一天到報紙檔才買到。阿媽和婆婆並沒有特別限制我的零用錢,所以我可以買很多不同的雜誌和漫畫,《A-CLUB》、《電腦廣場》、《兒童周刊》、《超任一族》、《Game Player》和《Game Weekly》這些我都會定期購買,追看連載,久而久之就成為了報紙檔的熟客。比如七號差館對面,以前大同酒樓地下的那間報紙檔,每星期都會留最新一期雜誌給我,有時還會跟檔主聊上幾句漫畫情節,投契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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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經意間,我再次走到七號差館附近,經過一間電腦店,這是阿鋒舅父開的,也就是這間店鋪改變了我往後的事業發展。阿鋒的舅父是程式設計師,而這間店是他的副業,他一直希望阿鋒能跟他一樣走程式設計師的路,所以經常叫他到店幫手,順道教他編寫電腦程式。後來生意多了,阿鋒就推薦我來做學徒,而我亦順理成章地做了他舅父的門生。舅父知道我們喜歡打電子遊戲,所以講解程式編寫時都經常引用電子遊戲作比喻,加強我們的興趣及記憶。不過有趣的事,最後反而是我受益於這段時間的學習,在大學時選擇修讀電腦,阿鋒則因對作畫更感興趣而選讀了平面設計學系,而且他在這方面真的很有天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