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鴨鴨突然想到,我一直都常常說自己的寫作習慣是「先寫在本子上,然後再打到電腦上」,但又沒有放照片,所以我決定將其中一張手寫稿放在日記上。
當然,在Threads認識鴨鴨的文友,應該也有看過這張手寫稿。
其實我常常說寫在本子上,這個「本子」是指活頁本,從中學時期開始鴨鴨就被老師推坑這款筆記本,因為活頁本可以隨意加入或者抽走紙張,寫字和攜帶超級方便。而且萬一有頁寫錯了,我只需要抽走那張寫錯筆記的紙就可以了,不用怕本子會被撕扯得鬆鬆散散,所以從那之後我就很喜歡用活頁本寫字。
起初鴨鴨主要是用Campus的活頁紙,後來當我開始踏進職場,發現原來活頁紙可以DIY,所以開始收集一些可愛漂亮的紙張,然後打孔將它們變成活頁紙,這樣更增加我寫稿的動力XDD
至於字體,很多人都說我寫的字很整齊,驟眼看很像是電腦打印出來的,不過我還是煩惱着要如何將字體寫得大一點,因為平常上班我要筆記很多東西,有時候如果案子交到我上司那裏,她會問我能否將字體再寫得更大一點。
嗯……這對鴨鴨來說有點難,我很像寫不出來更大的字體啊……這個大小已經是我寫的最大的字體 (因為讀書時期我寫的比這張手寫稿還要小)
這是我讀書時期寫的小說稿,用的是三菱uni-ball Signo FX 0.28mm中性筆,那時候寫的字很小,而且還會堅持字與字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不然就覺得不舒服

這是我現在寫的小說稿,用的也是三菱uni-ball Signo FX中性筆,不過是0.38mm。相比之下,字體是大一點,字距也縮小了,鴨鴨覺得這是一大進步!!
至於為甚麼不用更粗一點的筆,因為我握得不習慣,我唯一能握得最粗的筆是0.5mm鉛芯筆 (即是自動鉛筆)
ns216.73.216.69da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