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是京城有名的才女。
自古佳人多與才子相伴,不是攜手吟詩作畫,便是花前月下對弈,日子可謂是快活無憂。此外亦有雲泥別,青衣才子對世家千金一見傾心,中間自然波折不平,最終考取功名,順利與千金結為連理,倒也令人羡煞。
於是乎,像小姐這般既是世家千金又身負才情的,不免約定成俗,也遇到了才子。
才子不愧是才子,寫了首詩托人送到小姐手上。
但小姐只是懶懶掀起眼皮子,也不知看沒看了進去,就順手丟進了一旁上頭架著雞,底下用琴當柴火的火堆裡頭。
——這是小姐第二大嗜好,焚琴烤雞。
用小姐的道理來說是,琴烤出來的雞比較香,而且看起來比較有品味。
小姐也不顧燙手,撕了隻雞腿,在空氣揮舞比劃著,自顧自說道:「妳知道嗎?收情書是邁向毀滅的第一步。」
小姐也不需要有人回應,咬了口雞腿含糊道:「妳知道崔鶯鶯嗎?就是一個悲催的女主角,收了張生的情詩,表面上看著平靜,內心樂的都開了花。往後張生幾番追求,崔鶯鶯都給推拒,說好聽點是矜持,說白點就是欲擒故縱。最後雖然與那張生定情,但男人這種東西,就是得到了便會棄如敝履,那崔鶯鶯的下場也就如此了……」
小姐睨了我一眼,旋即擺手一歎道:「罷了罷了,你肯定是不知的,這世上除了我,怕是沒有第二個人知道這典故的。」
我盯著方才從小姐手中飛出的雞腿殘骸,想著,小姐又再說我聽不懂的胡話了。
「不過崔鶯鶯會淪落至此,有一半還得是她那通風報信的好奴婢紅娘撮合的,但凡紅娘少些心思,崔鶯鶯也不會落得這下場。」
我在旁顧著火,一邊聽著小姐高談闊論,這雞油突地點燃了火勢,張牙舞爪的怪可怖的,我抹去額上的汗水,又聽我那小姐喃喃道:下次可以試試用便宜爹書房裡的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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