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陳失禮之罪,可作三端分述,談吐動止不合於禮此為一端,餘下二端則現續為諸君詳實相告。
其二端者曰私欲蓋公心也。私欲為人性之本,若無私心者實非人也。是以今欲罪己,其意不在罪‘私欲’,而在罪‘蓋公心’。聖人云禮教,復誦不休者為公私之分明當如涇渭,公爾忘私者則鼎力褒揚,而公器私用者則極盡貶抑之能事。聖人遺教,我儕尚禮之士豈敢不從?惜余偏教是個異類,誠可謂私欲熏心也。
此惡可括之以四字,曰:我尊人卑。摘例而論,同一作為縱無二致,人我間之施受予取卻不容倒置互易。余為洩心頭恨縱狂態紛呈余亦可以常情謂之,縱逾分際致招旁人之尤亦非所恤,然反之卻不可同語。若有狂人伺於左右致余之心神不勝苛擾,余必欲除之而後快,或另闢蹊徑以避其鋒、或針鋒相對以挫其銳,絕不作委曲求全之想。此番罪己,非為弘揚‘忍’之高潔,而在針砭余心‘公’之淪喪。援《說文解字》作解,曰:‘公者,平分也。’遂生公平、公道之詞。彼我間若無公道可言,禮之失也。余之所以於此習尚有所省察,實乃其惡業反噬之功。至余始嘗我卑人尊之苦果,方萌反躬之念,終迎今日豹變革面之緣。
若夫末端者則為誠信有虧也。余素昧‘責’之為何物,妄語誑言即為諉過之慣技。余雖無因誑妄之故貽終身之憾,然觸類旁通,善念既生,悟其一自不難悟其二,於此亦當一併論罪。
有曰誑言亦有善惡之分,當窺其動機而不可作一體論,於此余不憚倒履投足以韙之。畫餅之意,望梅之思,人情所在,何罪之有?
余乃有罪之身,今欲請罪於天下,故將其愆尤公諸於世,然論余之罪孽又何止三端?前事歷歷,可為殷鑒,今擇其不赦之三罪為我文友告,並敢以餘歲作保,務革故鼎新,躬踐新生,絕不負余今夕許下之耿耿願心。
不忠不孝不仁不義
臻園園主 叩
西元曆二零二五年九月九日凌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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