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香港鬧得火熱的關於街頭文化的事情,非旺角行人專用區「殺街」莫屬。
筆者雖然住旺角附近,週末間中都會去旺角分店做Gym或者去上樓Café閒坐,但是我卻對於行人專用區的表演是「視若無睹」的,大部份是掂行掂過,甚至繞路而行。
十多年來,我看著這裡由人多車多,走進專用區試行,到最後成為定制。起初的原意,不難明白,就是假日的旺角遊人太多,很多時都出現人車爭路的險象環生的情況,於是就想到暫停車輛出入該區,以增加行人可行的空間。
重點就是「增加人流可行的空間」。
之後又有藝術表演者加入為這個地方注入藝術氣氛,畫畫的、攝影的、耍雜技的、歌唱的……各式各樣,令很多人都特地過來這個專用行遊玩。我覺得,那個時候才是專用區的藝術性最顛峰的時期。
近幾年,爭議的不是殺街與否,而是歌唱表演者的「失控」。先撇開你欣不欣賞那些演唱。事實是不論你唱得好與不好,唱的是本地還是外地歌曲,都將音量較到一個不能接受的地步。
筆者也認識一些曾在這兒表演過結他流行曲的,早幾年都已經撒退了。無他,裡面很多圈地、鬥大聲、惡意霸位等等的問題太多太複雜,部份上了年紀或者人多勢眾的更是耍野蠻。原因?無他,利字當頭呀,你是打算來表演接觸更多觀眾為主要目的,人家卻是來賺錢的!
有朋友說當局才是「失控」的原兇,這個我是贊同的。如果一開始能制定一些領牌、分貝的控制和規劃,就不會出現幾乎檔檔都是「聲波破壞炮」般的重火力器材。因為一檔為了要蓋過別檔的聲音,就搬出大喇叭,別檔為了保護自己不被蓋過,又買一套大喇叭抗衡,結果一檔傳染一檔的,嘈到今天已經遠超可接受範圍。
支持的人或者樂在其中,我卻覺得是否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是一件很值得反思的事。當局沒有音量限制,而表演者自己又沒有適當克制(或者被逼),結果行到今天的地步是可預期的。
有人覺得殺街令香港藝術少了一個重鎮,我認為是未必。其實很多畫類、手作等掙態藝術家早已退出了行人專用區。有些是「收入」不好,有些則是因為該區變質。如果說當局今天是殺街,我卻覺得這條街老早已經死了,現在當局只是將一盆枯萎兼腐爛了好幾年的盆栽連泥帶盆一次丟掉吧了。
作為路人,我以前很喜歡那種像「手作市集」的氣氛,但現在則不太欣賞行人專用區裡的大部份藝術,只剩下很少我真心覺得像樣的。同時間,街頭表演成了「賣唱」賺錢的地方,其實也失了原本藝術的原因。
其實我和很多朋友都不明白,在外國這類街頭表演者都是見怪不怪,為何到了香港就變質了。我想,不是因為是香港,而是部份喜歡熱鬧和大聲去樂在其中的人,缺少了一種同理心。如果互不干涉就是各有各的自由,如果你的自由影響了別人,就不是一句「我有自由」就可以亂來了。在外國,表演者的表演範圍是會自我控則的,其中包括聲浪。
不幸的是,街仍然是要殺,靜態的表演者被連累、原本有心的表演者被驅逐,由劣幣驅逐良幣後成了「街頭藝術家」的發言人卻說他們是受害者。少一點邏輯思維分析都會覺得那位發言人說服了,其實街頭文化不是只有大聲唱歌的,還有很多其他的藝術,那種「強殖文化」還反過來高呼當局扼殺藝術,我實在不能苟同。
住旺角中心的街坊有享受寧靜的自由,路過的遊人希望行用專用區有足夠空間去路過,而不是條路仲窄過以前。我想就以上兩點已經值得去反思專用區的存在和怎樣存在,誰不知當局很乾脆,一招了的通殺。
是可惜,不過或許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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