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俠心心念念著台灣也要通過《堡壘法》與《不退讓法》,這件事對他來說就像展現社會正義一般,所以當我對此與他持相左意見時,大俠不惜與我撕破臉。
先稍微解釋一下:
堡壘法(Castle Doctrine):
定義:認為個人住宅是其「堡壘」,在住所內遭受非法入侵或致命威脅時,無需退讓即可使用武力(包括致命武力)進行自衛,且通常不承擔法律責任。
不退讓法(Stand Your Ground Law):
定義:不退讓法允許個人在任何合法停留的公共場所,面對生命威脅時無需退讓即可使用武力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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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台灣對於正當防衛已經有相關的法令:
刑法第23條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但大俠一直講他看到的個案:什麼海軍陸戰隊、奪棒案......在他眼中有無數司法不公的案件、一直覺得目前的法律沒辦法立即保護受害者、沒辦法讓受害者馬上能保護自己,想要反擊還會變成互毆?這是什麼狗屁爛法?
而說穿了,目前法規與大俠理想中的"堡壘"、"不退讓",就差在一個"致命武力"上。
結論淺顯意見,就是大俠渴望著衝突、並期待合法殺人。
但以他的爛個性來說,也可能是現在嘴上逞兇鬥狠:「要不是現在法規這樣,不然我一定弄死你。」;真的讓它通過了,大俠隨時都處在橫死街頭的風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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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我跟大俠發生口角的起因,就是我認為台灣根本不需要堡壘法,有這樣需求的人很少;而大俠就把我的話擴大解釋成:「如果因為人數少、就無視他們的權益,那這樣有需要過什麼同性戀、原住民、殘疾者法案嗎?」大俠一下又站到道德高點來指責我了。
當然,這是大俠私下與書生抱怨我的觀點太過自私與漠視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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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說到書生問大俠:民眾黨願意幫堡壘法背書嗎?結果大俠一下說他們對於議案排程有優先順序、一下說有透過管道與相關人士聯絡過、一下又說沒去過黨部......大俠你搞得我好混亂啊!所以你究竟是不是空口白話?
想要問深一點時,大俠就開始亂扯話題:一下講反詐騙、一下又講同性戀、原住民佔台灣人口多少比例、一下又講立法原則......講不過就說別人玩文字遊戲、就是不回頭講他要的堡壘法。
最後又把問題歸咎在民進黨在國會裡亂搞,首要目標是先限制那些人的權利,只要阻止那些高官的行為,台灣不用五年就能撥亂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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