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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G向,內有三代劇情洩漏。
支持神千配的請向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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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罪。
所以,這是懲罰吧?當我看著小中大手裡的座鐘揮下來的同時,我是這麼想的。
懲罰我忘記那男人我受的折磨、懲罰我愛上那憨直而溫柔的男孩……
而我應該獲得的懲罰,就是死亡。
還記得,那是某天的下午。
「好久不見了,千尋小姐,啊不,應該要稱呼您千尋老師吧。」一個有著奇特髮型的青年在法院前攔住我。
「你是、成步堂君?」那髮型、那笑臉……很快地,我就想起他有趣的姓氏。
「嗯,您還記得我啊?」
「當然。你怎麼、你辦到了?」看見他別在胸前的司法修習生*1識別證,我感到訝異。
「是啊,托您的福,我通過司法特考*2了。」抓頭,傻笑。
算算,他在一年唸完法學院還應屆通過司法特考?這孩子,真是奇蹟哪。
「那麼,你到這來是?」
「我結束在研習所的修習,開始實習*3了。想到千尋小姐的法律事務所學習律師相關業務,所以特地來等您的。」
「什麼?」他想到我這裡來嗎?
「呃……您不方便嗎?」
「這、」我看著他如同小狗般的期盼眼神,複雜情緒油然而生。
該接受嗎?可是,只要見到他那張天真的臉就有股恨意湧現。
我深埋的記憶裡緩慢浮現數道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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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裡有著甜蜜笑靨的紅髮少女、檢控席上衣著華麗的年輕檢察官以及……
『謝謝妳,律師小姐。』站在證人席上的壯碩男子,眼角含著淚,哽咽地看向我,而後暗紅液體緩慢自唇邊滑下。
『尾并田!為什麼你、』我不敢置信地大叫。
『如果獲得無罪判決的話,我害怕、我自己會動手再一次殺了她。所以、』而後,那人笑著在證人台上斷了氣。
這是讓我受到重創的初次出庭,也是悲劇的開始。
半年後。
『不好了,綾里君!神乃木被下毒!現在情況很糟,妳快到醫院去!』星野老師的聲音裡流露出濃重不安。
『這種毒,目前無法可解,神乃木先生很有可能,永遠都無法清醒。』白袍醫生一臉悲憫地望向我。
怎麼會、莊龍!
床上沉睡著的他,是我心愛的戀人。是總在我最悲傷無助之際,給予溫柔安慰的男人。
可是他卻被醫生判了死刑,再也無法說些奇怪的話來逗我開心;再也不能拍著我的肩膀要我別哭;再也……不能擁抱我。
兇手,只有一個。
即使沒有人相信,但我知道,殺害他的,一定是那女人。
『我發誓,無論要我付出什麼代價,我都一定會將她繩之以法!』我站在病床邊,對著永遠再也醒不過來的他,低聲說道。
沒想到,沒多久,復仇機會就這麼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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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千千跟我是真心相愛的!妳看!這是她親手織給我的毛衣!』
『我不相信!小千千那麼愛我,她才不會陷害我!』
『律師小姐,不要陷害小千千!』
『她沒有罪!不是她做的!是我!是我做的!』
愚蠢。
當時的我冷冷看著站在證人席上,不停打著噴嚏的刺蝟頭男孩,在心底咒罵著他的天真與單純。
其實我是恨他的,即使我知道不能怪他,他什麼都不知道,而且還被那女人欺騙,而事實上,他的確是這整件事情裡最無辜的人。
但是,若沒有他,早在半年前這女人就該替她犯的罪行付出代價。
可要不是因為他,我當時不會有機會把她送上死刑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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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尋小姐?」青年的聲音喚回我的思緒。
「成步堂君,你為什麼選擇到我這裡來?」拋開過往記憶,我抬頭正視眼前的他。
「因為……」他抓抓頭,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因為?」
「因為我很欣賞千尋小姐的理念。」正色。
「咦?」
「我想像您一樣,全心全意相信自己的委託人,當初您在法院的表現,深深感動了我,而且,也拯救了我。所以我想在您的身邊學習。」
聽到這些話的瞬間,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你這傻瓜!不是這樣的!我當初接下這個案子的目的並不是因為我相信你!而是因為那女人。
因為我想親手把那惡魔送進監獄裡,所以我才……
我利用了你啊!你怎麼、怎麼能夠這麼毫不猶豫地相信我?
「不、」反駁的話在看見他眼底純粹的信任之後,全都吞進了肚子裡。
「嗯?」他歪頭,疑惑地看著我。
算了,這或許是天意,是我欠你的,那就用我的知識來還你吧。
於是,我嘆口氣,讓他闖進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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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相處久了,我慢慢發現他是個很好的人。
雖然有點脫線、個性太過天真、思考邏輯總是亂七八糟的。不過他很體貼、也很溫柔。
於是,不知不覺中……我的心,也陷了下去。
雖然粗線條的成步堂察覺不到,可是我卻總被沉重罪惡感壓得喘不過氣。
當他呼喚我的時候,對我來說,每一句『千尋老師!』都是甜蜜的凌遲。
當他用信任眼神看著我的時候,對我而言,全是痛苦的誘惑。
不可以,我不可以喜歡他、我不能愛上、成步堂龍一。
因為我,綾里千尋
利用過成步堂龍一的信任;也背叛了神乃木莊龍的愛情。
是的,我有罪。
(End)
後記:
這是首發於巴哈姆特Web逆轉哈拉區的文章,本來想說巴哈的男生多,不好意思在那裡發BL文,又剛好寫了一篇正常向,所以PO了這篇。沒想到,原來我還是不太適合在巴哈發文……囧>
註1:司法修習生,日本方面稱通過司法特考後的人員為司法修習生,要在司法研修所中進行為期兩年的學習,以便能夠最終獲得法律職業資格。(有部日劇就是在講這個,叫『司法研修八人組』的樣子)
註2:司法試驗,作為培訓法官、律師、檢察官等人員的基本資格考試,相當困難,有人終其一生都無法通過該項考試。
註3:實習,在二年學習中,頭四個月的”前期修習”被安排在司法研修所內進行課程學習,主要是由最高裁判所安排的知名法官、檢察官、律師擔任指導教官講授民事審判、刑事審判、民事辯護、刑事辯護、檢察這5個科目以及一般教育性科目。接著便是長達16個月的實習,其中4個月在檢察廳實習,4個月在律師事務所實習,8個月在法院實習。這裡的設定是讓成步堂去找千尋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