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起這個挑戰時,我就決定把自己的故事放在第一篇。9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2oqlrkAKJb
小學四年級的時候,我在杭州。那時候上音樂課需要到專門的音樂室分組,我座位旁邊坐著一個女同學。在沒有任何預兆、也沒有任何深交的情況下,她開始無緣無故地針對我。
她會用力拿豎笛打我,把我課桌上的東西藏起來。那些打在身上的痛楚是非常真實的,有時候甚至會留下淤青。在極度無助和自保的本能下,我偶爾也會用力打回去幾下。
这导致我当时非常不喜欢上音乐课,和不擅长音乐而不喜欢音乐课的讨厌不一样。
其實我很清楚,這件事情我只要向老師說出,事情就能解決了。但我當時因為父母工作的原因,知道自己五年級就要轉學,加上我純粹不想把事情鬧大,覺得隨之而來的處理程序太麻煩,所以抱著「少一事總比多一事好」的心態,我沒有告狀,只是默默忍耐到轉學。
但在那段一邊遭受肉體暴力的日子裡,我其實同時擁有另一個身份——我當時特別喜歡在別人背後議論、評價他人。
這種背後議論,何嘗不是一種輕度的言語霸凌?直到後來,我常常忍不住去想,當時在音樂教室裡無緣無故挨的打,會不會是因為我在不經意間,說了什麼得罪別人的話而招致的代價?
到了中學,我改掉了在背後議論別人的毛病,但也迎來了第三個身份。
有一次,班上有一位女同學哭了。在她哭著離開教室後,班上的其他人開始起鬨,不斷模仿她哭泣的樣子來取笑她。當時坐在位子上的我,心裡清清楚楚地知道這種行為是錯的、是不對的。
但我沒有為她發聲。原因非常簡單直接:第一,我和她根本不熟;第二,我很懶,覺得少一事總比多一事好。
我不想為了不熟的人去惹麻煩,更不想讓自己捲入不必要的社交風波里。那一瞬間,我成了一個極其現實的「旁觀者」。後來看到網絡上討論,我偶爾也會想,在群體惡意面前,這種為了怕麻煩而選擇的袖手旁觀,算不算也是幫凶?
淋過雨的人,不會為其他人撐傘,但也不會潑水。
我現在當然也懶得去當那個冒雨幫別人撐傘的聖人。但我至少可以做到,自己不再當那個去潑水的人。9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PRaVMgbZW5
現在的我,學會了一句用來應對這個世界的話。當我覺得某個東西、某件事不好,或者和別人意見不同時,我會說:「這個東西不在我的審美上。」
這句話既表達了我的不喜歡,又留給了對方足夠的體面與禮貌,最重要的是——非常省事,完全不容易得罪人。
那麼,你們呢?在這個三位一體的結構裡,你們又經歷過什麼樣的瞬間?90Please respect copyright.PENANAvFWTxa2L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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