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街上,我看著旁邊的車來來去去。在我的記憶裡,這條街不知已改變了多少。我真的是看盡了歲月的滄桑,就好像歷史見證人一般,我看著一個又一個的朝代的興起,輝煌與沒落。
「羅蘭,要不要跟我們一起吃飯啊?「路經一個火鍋店,巧遇了我的同事。我一口回絕了他們的邀請。死亡君主是不需要吃東西的,那種動作只會浪費食物而已。
再說了,如果我真的跑進去假裝吃火鍋,那也只會害得火鍋底下的火熄掉而已。
當初,格里西亞在我身上下了魔法。凡事以我為中心方圓五公分內不管是大火小火電光石火都會熄掉,目的是為了避免我被綁上火刑柱燒了,也為了避免我把自己燒了。
我一定很適合當消防員。只要火場從頭到尾走一圈火就滅了,連消防水管都不需要用到。
這麼久了,即使格里西亞和其他十二聖騎士去世了,光明神殿消失了,這個魔法仍然有效。
有效到我連點一根火柴都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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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第八十二代十二聖騎士的時候,世界發生了大地震。那時候山崩地裂,所有神殿、王宮、民房等全部夷為平地。大地震後了還沒完,一個隕石砸了下來,造成漫天塵埃,也造成一發不可收拾的火勢。全世界的活人都死了,只剩下我這個死人還行走於陸地上。就連伊路他們也無可倖免,變成灰了。
然後,我離開那片我住了那麼多年的大陸,越過海洋,到海的另外一端去。剛到海的另一邊還真是有點被嚇到。我剛去到那裡時,那裡的人類還住在洞窟裡面,過著茹毛飲血的生活,還是我教了他們如何生火他們才有熟肉吃。
更後來,人類文明開始一個接一個出現了,我就過著四處流浪的生活。也不是算四處流浪,就是定居在一個地方,過著一般人的生活,直到因為一直不變的外貌而被懷疑時才換地方(國家)住。
比如說,我就曾經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在中國住一段時間。當時,秦始皇命下面的臣子找長生不老藥時,就曾經找到我身上,還妄想只要把我殺了然後吃我的肉就能長生不老……當然,那群人被我轟了出去。
不是不讓你吃……是我的肉是腐爛不知道幾千年的屍肉啊,你吃了會馬上暴斃的!
然後,到了現在,二十一世紀,我住在舊名叫列姑射,曾經被稱為福爾摩沙的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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