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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 言歡居 | Pe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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斟墨客 。 迷
想請問「刪節號於句末要加句號」是誰規定的?我找不到相關的資料,對於標點符號的用法依舊停留在《重訂標點符號手冊》所以可以跟您要那個最新規定的來源或網址嗎?我要去拜讀。
3 星期前
阿掌
怎麼說呢,這沒有明文規定,肯定是找不到的,但非常多課本都會講到,因為從文法的角度去看,刪節號並不能做為將句子結尾之用。
我們的語態句型始終只有三種,就是疑問、直述、感嘆,因此從這點來看基本上就是得加,不然就跟逗號當句尾一樣。
但像樓下黑茶蕉友說的一樣,英文也不會有七個點,所以依然屬於紛爭地帶,但老一輩的學者肯定會用我上面的說詞反駁你,有道理歸有道理,但不符合語言的邏輯。
3 星期前
阿掌
再補充一下,標點符號分成標號和點號這點大家應該都曉得,而點號分句內點號及句末點號,句末點號就只有三種,即句號、問號、驚嘆號,刪節號在學術上屬句內點號。
不過這是中國那邊的定義,台灣這邊則沒有明文規定,且《重訂標點符號手冊》最後更新也是97年的事了,我想應該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3 星期前
斟墨客 。 迷
@阿掌,
文法結構雖然是那樣,但我依然覺得把「意思未盡」與「語義完整」兩個相反概念的標點擺在一起,是很神奇的現象。一個文法錯誤,一個意思不對,所以我比較喜歡康文炳先生對於《一次搞懂標點符號》補述的說法,歸類使用時機,判斷何時句點,何時不句點。
‧ 已知內容:加句號(刪節號代表省略)
‧ 未知內容:不加句號(刪節號代表省略語意未盡)原文見以下網址:facebook.com/361338327943582/photos/a.400479187362829/471221586955255/?type=3
但這樣失去統一性,用法二擇一總有無法完美表達的時候,總之讓人很困擾。曾想過乾脆從根本解決問題,刪節號不要放句末(X
3 星期前
阿掌
@斟墨客 。 迷
,對的,這也是我一再強調要自己決定使用方式的原因,語言會不斷進化,現在的方式還用以前的觀念來看已經不敷使用了。
我也討厭用文法來反駁,但很可惜繞不開,想統一就得說服所有人,不然很難站穩腳步跟人家說「這樣才對」。
3 星期前
黑茶舍茶黑
@阿掌
, 中文,字才是基礎,字組成詞,字和詞組成句子。
所謂的文法,只是前人綜合句子的特性而已,並非絕對,而且明顯有遺漏。用文法來限制語言的發展,根本是本末倒置。
3 星期前
阿掌
@黑茶舍茶黑
,你說的我認為是一種共識,但很可惜目前沒有看見系統性的革新,不確定是進行中尚未發表,還是真就乏人問津。很明顯目前語言的發展,枝葉已經太繁茂,但根基並不夯實,我想我們都能發現的話,一定也還有其他人發現並正在努力。至於不會自主思考的,就隨他去吧。
文法依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它能系統化地去教學、去普及,因此我覺得還是得從這方面去做文章。
3 星期前
黑茶舍茶黑
@阿掌
, 常說中文有很多千年歷史,但我們現在用的白話文或所謂的現代漢語,其實只有一百年而已,根基不夯實很正常。
文法當然有必要性,但我認為並非是絕對;因為如果一開始枷鎖便牢不可破,改變根本沒機會累積,共識更不可能出現。
3 星期前
阿掌
@黑茶舍茶黑
,因此最理想的自然還是有學術權威或是革新的論文立下根基,將文法從基礎上做改變,但這件事任重而道遠。在此之前,就像我之前常說的,這些根本我們還是得清楚、得明白,更何況所有人的基礎教育,也是建立在這些基礎之上,唯有了解了才能知道其合理性與不合理性在哪,進而,才能思考怎麼做是對、怎麼做是錯、適不適合,而這個責任歸屬是在我們每個使用這門語言的個體上,大家都應該自主思考,本就非因框架所限。
我覺得枷鎖不是這些規矩、規則,而是作為一個人到底會不會去思考,不會自然就有枷鎖,人云亦云;會,自然會去想合不合理,從而產生新的火花。
3 星期前
黑茶舍茶黑
@阿掌
, 是「枷鎖讓人不去思考」還是「人不去思考所以在枷鎖裡」呢?這有點像「雞和蛋」。
至於學術權威嘛,三四十年前可能是需要的,但互聯網發展至今,不見得真的需要了。
3 星期前
阿掌
@黑茶舍茶黑
,咦,你說的這句有道理,倒是我把「人應該本來就該思考」想得理所當然了,不過我是用我的生活背景做出發點就是了。
的確網路發展至今或許不需要,但如何讓大眾承認甚至普及,那又是另一個議題了。
3 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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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是中國那邊的定義,台灣這邊則沒有明文規定,且《重訂標點符號手冊》最後更新也是97年的事了,我想應該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文法結構雖然是那樣,但我依然覺得把「意思未盡」與「語義完整」兩個相反概念的標點擺在一起,是很神奇的現象。一個文法錯誤,一個意思不對,所以我比較喜歡康文炳先生對於《一次搞懂標點符號》補述的說法,歸類使用時機,判斷何時句點,何時不句點。
‧ 已知內容:加句號(刪節號代表省略)
‧ 未知內容:不加句號(刪節號代表省略語意未盡)原文見以下網址:facebook.com/361338327943582/photos/a.400479187362829/471221586955255/?type=3
但這樣失去統一性,用法二擇一總有無法完美表達的時候,總之讓人很困擾。曾想過乾脆從根本解決問題,刪節號不要放句末(X
我也討厭用文法來反駁,但很可惜繞不開,想統一就得說服所有人,不然很難站穩腳步跟人家說「這樣才對」。
所謂的文法,只是前人綜合句子的特性而已,並非絕對,而且明顯有遺漏。用文法來限制語言的發展,根本是本末倒置。
文法依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它能系統化地去教學、去普及,因此我覺得還是得從這方面去做文章。
文法當然有必要性,但我認為並非是絕對;因為如果一開始枷鎖便牢不可破,改變根本沒機會累積,共識更不可能出現。
我覺得枷鎖不是這些規矩、規則,而是作為一個人到底會不會去思考,不會自然就有枷鎖,人云亦云;會,自然會去想合不合理,從而產生新的火花。
至於學術權威嘛,三四十年前可能是需要的,但互聯網發展至今,不見得真的需要了。
的確網路發展至今或許不需要,但如何讓大眾承認甚至普及,那又是另一個議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