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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會說Wendy你的某些想法太理想化,因為裡面有些論點還是很普世共用的,雖然沒錯的一點是——確實在實踐層面有點難。
首先人類不可能全善,也不可能大家一起放下偏見。(Wendy這個文章更像是一個呼籲,所以難免會給人太理想化的感覺,但我很欣賞這點,很有社會參與的感覺。)
正如你所說每個人都有基本上的共性(你在文尾用咆哮山莊指出的,稱之為本質的東西),但除此之外,每個人還有“個性”。這就決定了每個人都會不一樣。而如果我們談到社會層面,如果範圍是社會的所有個體,那麼“共識”基本上就是個理想,因為現實是沒可能達到這個“完美的共識”的。
人類一日存在,偏見/歧視就沒法被根除,就跟犯罪一樣。“根除”從來不是目標,因為這件事完全沒有可能性可以做到,所以人類一直以來都是在說:“我們要減少罪惡,我們要減少偏見bilibala”。
而且,從歷史角度來看,人類也不是沒有自我改善,儘管速度可能很慢。以前把同性戀當精神疾病、傳染病,避而遠之,甚至還會有過極端恐懼而把同性戀者處死;再到現今社會,有些人可能會辱罵同性戀者,有些人甚至會極端到毆打同性戀者,但是情況比起以前也開明多了。你有想過以前,一個同性戀者會選擇出櫃嗎?那就不僅僅是自我勇氣的問題,還會有社會風氣影響的問題。雖然,異性戀者不需要公開宣示自己的性取向,而同性戀者則要“出櫃”宣示,可能某些人也把這個看成某種不平等。
而現在有個全民公投,真的是非常自我審視了,讓每個人都去想想自己到底對此抱有什麼立場。
總體,同性婚姻還是要討論的,畢竟這關乎一條法律的成立與否。
我想很多東西討論是一回事,而用什麼態度、想法討論又是另一回事ww
謝謝基特跟我說這麼多(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