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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總是會有這種代替全創作者和全讀者下判斷的武斷言論跑出來?其實我所知道的不少大手也曾是一文多po起來的,再者創作者各有各的追求,也不是所有創作者都是為了追求所謂的"成功"或"失敗",你口中的成功失敗也未必是與他人的標準相符。
最後,因為已經多次看到有人針對一文多PO發出質疑,我真的很想說,又沒有簽約獨家,管人家可不可以一文多po或好不好啊?至少先弄清楚用意吧。(何況你舉的那些平台本來就……包羅萬象什麼屬性的讀者都有)
這篇文要探討是否要為了紅轉生youtuber或vtuber,也不需要拿一文多貼來比擬,文字創作跟影視音表演根本就不同性質。至少一文多貼的文字創作者即便再默默無聞也未必會有轉生youtuber這種念頭的。
我在這裡談的是「同時在幾個平台上做創作,以拉動名氣」,也因此我才會想到要寫一稿多平台投稿的情況。如果你覺得這點離題了,很抱歉。
我沒有提及過「可不可以」一稿多投的版權問題。我在這裡問的,是「該不該」。「可不可以」其實視乎你和媒體簽下了什麼樣的合約,是買斷了還是只是限制了首次發布的權利,也視乎你所刊登的媒體。但因為每個個案簽下的合約和刊登文字的媒介都不同,我認為我沒有資格也沒有這樣的知識去下這樣的判斷。
如果你覺得一稿多投不會耗費太多排版的時間,那沒有問題。我也尊重這樣的觀點。我只是覺得,與其花那麼多時間做那麼多平台,還不如打好一個平台的內容,好好在一個既定的平台上發展。
至於成功失敗,我大概之後就會寫了。感謝你提出這點的意見。
「無可倖免都失敗」也是很絕對的全面否定詞,請問你做過足夠可信度且足夠樣本與多樣性的統計調查,百分百確定一個「你認為」成功的案例都沒有了嗎?
而且你的論點完全忽略了讀者在使用平台上的動機與心理要素,很多跟創作者息息相關的關鍵也全都忽略,只單純以「排版」、「效率」來判斷是否「該」一文多貼。一個作品是否有人氣也還有很多因素,不是一句「不如打好一個平台內容」就能作結。
關於「在多種平台發表作品是否能拉動名氣」這個議題,或許你也「該」再請教更多方面的創作者與讀者的各種看法、多針對不同類型的作品做研究,因應各種實際狀況去瞭解,再來下結論比較好,不然一個「我覺得」實在過於片面狹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