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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所說,我們人類之所以沒法預測未來,是基於當下的資訊量不足。社會,人之多,事之繁,物之豐盛,甚比銀河星沙,千算萬算,你也不可能算盡近乎無限的動因,而要定義某事之動因為何,又涉及大量數據分析,人作為主觀的存在,幾乎無法透徹地看出所有物事的邏輯。
其實我們現在所謂的邏輯,只是建議於主觀而言,較有條理的論述,基本上都是主觀的。哪怕是數學,只要有一天有著數學不能解說的數理現象出現的話,數學也只是一種近乎語言的符號。(而我認為的數學系同學,他就已經覺得數學並絕對理性的了。)
你提出的個體例子,很有趣。我們隨機從社會出抽些人出來,他們大概都會是不同,基於心理層面又好,生理層面又好,我們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地不同。
你說是「想法」不同,這是很對的。而這又是因為我們所經驗過的生活不同,我們每個有都有自己的過去經驗,是他人難以複製,亦無法完全觀察到的。所以我們每一個人,乃至面向過去的每一秒的自己,都是不同的。
因為資訊每一秒也在更新,就如同我在這裡回覆了,我看見你的想法,我又變得與前一日的我不同了,所以我們甚至無法推算自己下一秒會變成怎樣的人,這就可以得出邏輯之於未來,因為無量的可能性,而變得相當不可靠;之於過去,因為無可估的動因,而變得相當不可信。
說到這裡,似乎沒有邏輯可以清清楚楚訴說過去、現在和未來。
而依憑著邏輯或者是Common sense 而活著的人,就更是變得愚蠢的存在。
對的,人就是這樣愚蠢,很多時候我們還寧願自己騙自己。
而儘管邏輯虛渺如斯,從中也有一條可信的原則——「因果」。
儘管無量因會化成無限果,但始終亦依存於因果的關係之中,邏輯亦然、感性亦然,萬理亦然。
但我們實在過於愚蠢,沒法洞悉「全部」,唯有就終歸「一」理,嘗試以「因果」衍生萬事萬物之關係邏輯,嘗試洞探某個不可言語的「真相」。
首先,看到這條題目,我反而想起佛教的不二思想。
題中,不公平是否顯現公義的必經之途。其實拿著二元對立的原則(先不糾結兩者的絕對定義,正如穹葉所說,公平公義根本上沒有絕對的),不公平與公義兩者是雙生的。正因為有不公平的出現,我們才想著要追求公義,反之,正因為我們知道公義,才發覺更多不公平的事情。
換言之,沒公義就沒不公平,這就追究到產生這本質的問題。第一個「不公平」的出現,是因為我們首次察覺了「差別」。
在個人是傾向「不二」的,世界沒有公義也沒有不公平,只是我們在某個當下察覺到與別人之間的差異,並產生了一種負面情緒,最後訴之為「不公平」。這是一種名詞而已,實際上不公平是什麼?任誰也沒法真正將之定義下來。
例如,一位家裡有錢的人買通了考官,然後讓自己考了高分。
另一位誠實地考一場試,然後因為名額只有一名,又因較低分而落選。
在這裡「我們看見了不公平,然後就想著要公義」了。但這僅在基於一種同一目標(欲望)下,兩個個體產生了條件上的差異而已,是不公平嗎?其實不是,這只是一種因道德關懷而產生的反感情緒,而我們訴之於「不公平」。
撇除「道德」的影響,其實「不公平」在大自然處處皆是,群鼠戰勝大象,大動物吃小動物,但我們不會認為牠們「不公平」以多欺小、以大欺小等等,我們簡之為「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套回有錢人買通考官的案例,其實也是的。社會上就是有這種「弱肉強食,適者生存」的情況,當然我不是說這情況正常,不應該指責,但在「邏輯」上,不公平與公義是不存在。
那麼不公平與公義是怎樣產生出來的?
回到題目,什麼是辨識公義的必然之途?其實答案也在上文提及過,就是「道德」。
有了道德,我們才得見「對錯、是非」,生了「公義」的概念,在這層的論述上,道德就生出了公義。
沒道德的社會,就沒所謂公義,抱有公義的人往往都是有著某種強烈「道德」使命的人,即使是黑社會也會講部份公義(道義的忠」的時候,所以題目是「否」之餘,答案也可能是「道德」。
為什麼我會說是「可能」?因為「道德」觀會因時代而變化,古時女生「三從四德」,現代女強人在古代是不「道德」,那麼當代的公義又能否套用到「道德」之上嗎?
那就是「道德」的漏洞。
但大概從現代的角度看,大抵道德和公義可以畫上一個相似號。
但「公義」的存在只是在論述概念上存在,始終在本質上,沒有公義與不公平等等的二元概念存在,因為二元概念的存在,是因為我們人類思維語言的局限而存在。
一切皆是假名。
補充資料:
不二:sxnote.blogspot.com/2017/03/blog-post_91.html
假名:chibs.edu.tw/ch_html/chbs/10/chbs1002.htm
我也認同不二的觀點,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公平不公平,正義不正義的,當然道德或倫理什麼的也都不存在。實際上這也都導向一點:那些都是被人類定義出來的。
弱肉強食的確為天理,但人類就是在「違逆」天道而行的存在,打壓強者,保護弱者,以數量取勝。人類定義出了太多太多的「規範」,為了「生存」,人們只能遵守「規範」,其實這正是因為,每個人都一樣,沒有誰比誰還強大,在自然界中,人類永遠處於弱者(當我們沒有衣物和手無寸鐵時),實際上有錢人也並非他本身強大,有錢人只是姜太公釣魚而已,誰要錢,誰就去為有錢人做牛做馬,當有錢人只有錢的時候(錢無法驅使任何人事物時),那麼有錢人只能等著被淘汰。就像許多末日小說一樣,當金錢成為廢紙,一切只能身體力行,會不會被淘汰,全看個人造詣了。
道德和公義確實類似,不過也只是本質相同,在面上確實完全不同的。倒不如把「道德」轉化成「社會輿論」,而「公義」轉化成「法律」,但法律的本質也是建立在道德之上的,這就是相似之處了。
再次感恩筆言大大,知道了不二跟假名:-D
以人類作為生物的前提而言,擁有生物本能的慾望/欲望是符合生理機制的,當然在條件滿足的情況下也可能反欲及反慾,既然是符合生物發展的可能性,那麼作為生物而言,跟隨生物機制來發揮並非有不完美可言。
而再以人類作為靈性存在的前提來討論的話,靈性上所謂的完美至極以西方文化來說大概也只有上帝了,而上帝行創造之時無論是有其欲求或無其欲求都不影響其完美本質的話,那欲望本身的有無就不影響完美性。至於慾望這一點,既然上帝賜予人慾望,即使人擁有慾望就稱不上完美的人類、但人擁有慾望本身即是完美的上帝設計。
第二題,是。所謂的辨識,意即有充份的察覺能力,打個比方來說,辨識痛覺最直接迅速反射的便是親身承受傷痛,當然位於他者可以經由觀察現象分析知識來推斷痛覺的可能產生,然而就是紙上談兵只能進行概率上的推論,能充份辨識反應的依然是最直接的承受。
第三題我就懶了…
其實在我下面的留言就有說到:完美是不完美,不完美是完美。這個說法。
我本身沒有信仰,也不是完全的無神論者,我尊重並且接受各國文化的信仰。
其實人的不完美是確切的,正因為不完美才會一直學習並且改變,試圖走向完美的境界。但要說這個過程使人完美也是可以的,這兩種說法我都可以接受且認同,完美並不存在,但不完美就是完美的一種型態。
讀萬卷書不如行萬里路,就是這樣的概念了:-D
沒有親身經歷過的事情,可以體會,也可以拿其他類似的經歷來模擬感受,但的確是無法完全深刻體會的,即便是同一件事,但每個人認定且可承受的程度都不盡相同,還是那句:個體差異。
當然也有可能出現,旁觀者比當事人的感觸更重更深的情況XD
再次感謝你的留言!
筆者就「慾望」有無之間,提出了兩種情況的正反立論,說明了「慾望」於人的必要性。
題目之前設為「人是不完美」。而題目所問:「慾望」是否為人之不完美中的較大影響因素。
套用筆者「不完美」=「墮落」的定義,即慾望是否為人之墮落的較大因素。
筆者答「否」是正確的方向,我嘗試用我的說法再說一說。
情慾,人皆有之。不論是感物傷情,還是人情牽動,人是一種有感情的動物。但情感/情慾是否人之不完美的標誌? 就如筆者所說,非也。
首先說明一下,在我的認知和學習過的原則之中,「欲」與「慾」並無二義,是同一的定義,乃指「意欲」,即「想做之想」。(此乃基於春秋古書之中,兩字無異之故)
在講解「慾」何不為「墮落」之標誌之前,想說說「情慾」於我的理論之中的定義。
情慾情慾,人們都是先說情,後說慾。這是何故?個人認為,慾者,為情之所致,非獨立而存,故情慾者,乃「人先動情,而後生慾」。
人,是感情的動物,我們都經常會見物傷情,感物動情,更何況是人與人之間的交際?例如,見孺子將入於井,我們會動惻隱之心(情緒/感受),進而激起救人之慾,孟子將這種行為歸因於人性。
在這個情況,我們可以看見一種人類行為的邏輯模型:
(事件)>(情)>(??)>(慾)
在《論四端》之中,孟子將(??)的部份,填入了「人之善性」,嚴格而言是所謂怵惕惻隱之心。
即使套入筆者之定義,情慾乃五官之慾,亦是同理。
(眼前有食物)>(餓)>(??)>(食慾)
在這個情況下,(??)是什麼呢?
再舉一例。
(眼見殺父仇人)>(憤怒)>(??)>(殺人意慾)
在這個情況下,(??)又是什麼呢?
這個(??),其實是一個不可言明的概念,(??)可以孟子所說的人之善性,也可以是(生存本能),也可以是(人之惡性)。但種種,我們皆簡稱之為「人性」。
回應題目,慾望是否人類不完美的標誌,套入筆者之定義,非也。
因為人類不完美的標誌不是慾望,慾望是客觀存在的觀念,因為任何生物一旦存在於世,便有慾望。慾望之好壞,乃皆取決於我們的本質——「人性」。
故,人類不完美的標誌是「人性」,而不是慾望。
而我們有怎樣的人性,在那個當下激發了我們人性的哪個部份,就會產生出哪種慾望。而又,當行為結束,加之第三者的觀察總結,又會加之第三者包含人性的判斷,又得人類完美與否是一種雙重兩面的價值判斷,而非單一論述。
又拿出一個行為邏輯模式看看,殺人過程。
殺人者角度:
(眼見殺父仇人)>(憤怒)>(??)>(殺人意慾)>(復仇完成)>(正義感/完滿感)
在殺人者眼中,他是完美的,因為這達成了一種情慾上的终結。
但基於有基礎的社會道德第三者:
(眼見殺人)>(驚慌)>(??)>(道德指責)
在第三者眼中,殺人者是不完美的,因為他觸犯了社會道德基礎。
假如再有第四者觀看第三者,又可能會得出第三種結論。
再加之推論,人類不完美的標誌是人性,而人性的核心又在於是由什麼構成了我們的人性(人生價值觀)等等。
人性是多方面,而又多變的。此乃基於每個人所經歷過的事不同,繼而產生出不同的人性的部份。在這層我所說的「人性」與其說是「人之本性」,更近乎於「人的本質」,而本質因我們出於不同的泥土,又會出現變化。故此,人之不完美的標誌,乃因我們沒有一個人出完美的泥土。而再想深一層,其實世上基本就沒有完美的泥土,而出於不完美泥土的我們,又有各自不完美的定義和標準,再加之推論,世界到底又有什麼是「完美」呢?其實客觀上沒有完美,就連我這句話的「客觀上」也只是主觀上的充其量之客觀,也是不完美的。
1.關於欲望與慾望:
實際上,我也認為這是沒有差異的,所以寫本篇的時候去查了一下字典,並且套用了現代意識就古代而言的確是沒有差異的,但就現今而言,或許真有些不同,我認為是人的主觀意見產生了分歧。
「慾望」在現今用法多半偏向負面的,且是更加強烈、具自我意志掌控的「需求」,像是情慾,是可以被控制甚至消除的項目。
「欲望」在現代用法上,反而就偏向於基礎的本能生存必要的需求,像是吃喝拉撒睡,較不會引起他人側目甚至反彈。雖然基本需求也可以被控制,但無法完全斷絕,畢竟斷了會死人。
我也認為兩者並無差異,需求由心而來,慾字並無錯誤,但明確說來,吃喝拉撒睡是生存本能反應,即便一個人沒了心思,也必須去做那些事,除非就是要等死而已。因此我自己在寫小說的過程中,也會刻意將兩者分開使用。
2.關於情慾:
我也來說說我對情慾的看法吧。我自己不認同「動情之後才有慾望」,就拿強姦犯來說好了,隨機犯案的強姦犯對受害者基本上是沒有「情」的,當然如果要說,強姦犯「對於那副身體具有情意」也是可以的,不過對我來說,情意並非那麼膚淺的東西。
3.關於人性:
筆大運用了非常多古人的智慧,我很佩服,不過我覺得已經無法以之概全了,因為人性已經不如過去那樣單純簡潔,人生活的環境太過多變,我有興趣的你可能沒有,你有興趣的我也不見得有。並且,「冷血無情」也是真的存在的,惻隱之心也真的不是人人有之。人性本善或本惡,最終都想指向「人生而善良」這點,只是,一個人是善是惡,何處為善何處為惡,其實都由他人所評斷了。像是殺人犯可以殺人不眨眼,卻特別憐惜小動物,云云。
另外食物的舉例我覺得不夠精確,雖然不是討論的重點。首先看到食物並不一定會餓,先撇出看到的食物是不是自己喜歡的,但前提是觀者要在「可以接受食物」的情況下看到食物才會產生食慾,假設一個吃撐的人再看到食物,怕是只會反胃。
再另外,很多情況下,看到多少美食也都不會產生食慾,當然這牽涉到疾病與心態。還是上面那句,無法一言概全,看到殺父仇人也是一樣,舉的例子或許是通常性發展,但肯定不是絕對。不過我並不否認個人立場不同而產生出不同觀點的說法,確實是事實,社會事件也每每出現多種聲音捍衛不同立場。
4.關於完美:
這邊我都認同,嚴格說起來,「完美」這個詞就是一個「不完美」的象徵。完美是被定義出來的,一件作品,有人覺得完美無瑕,有人挑三揀四,就算出現了「標準」,標準也只是被某些人給定義出來而已。人性多半取決於生存環境,就是環境荷爾蒙,但適應環境也是人的本能之一。
其實要說完美是存在的也可以,因為「不完美」也同樣是一個「完美」的象徵呢。
我們都在客觀中加入自己的主觀意識,這樣很好,其實客觀也只是其他多數人的主觀而已,沒有一方可以完全置之度外,一群類似的主觀合起來就會變成客觀,群體的力量足以粉碎一切,不論是合理或不合理,不論合不合乎本能,我偏激的認為,一切都是被定義出來的。
再次感謝筆大抽空回覆跟打賞~~
其餘兩題慢慢來沒關係,能收到你的看法我很高興,互動就是在慢慢找到平衡點,以及瞭解除己的他人的最佳途徑:-)
知己知彼,百戰不殆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