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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 輪迴者 | Pe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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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To dreameryuki:
妳的想法很有意思!
我只寫了銅像妖的三世(銅像妖➝銅子彈妖➝銅書籤妖),並沒寫人的三世⋯⋯我根本沒往這方面思考。
但是,根據民俗說法,這世周遭的人,可能跟前世相關,既然第二世的主角是銅子彈妖的笨蛋主人(搶劫犯),那麼第一世&第三世,他們彼此應該有關連才對⋯⋯
因此,我加強了設定:
① 第一世:銅像妖&學校的校長
② 第二世:銅子彈妖&超商的搶劫犯
③ 第三世:銅書籤妖&書店的老闆
第一世,校長令人拆了銅像;第二世,銅子彈打中搶劫犯的腳,這是前世的糾葛,即使銅像妖/銅子彈妖並無報復之心,也會如此,這就是果報。
(我想到倪匡先生的作品《尋夢》)
還好,來到第三世,恩怨已了,銅書籤妖住在書裡,老闆住在書店裡(很多小店都是店家合一的,住家就在書店樓上),一妖一人,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耶~(^O^)~❤️~
謝謝妳給我的 idea!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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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eryuki
好!我待會重讀一下!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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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dreameryuki
,哈哈,不用啦,只要看上面留言即可,謝謝妳的啟發~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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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eryuki
@W.H.
,好的!!不客氣!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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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刻
銅妖與校長隔世之後,再次以不同的形態相遇,然後相伴相倚,有點感動。
這個想法太好了,我怕我以後會偷了來用。
2 年前
回覆
W.H.
@木刻
,歡迎歡迎,沒什麼偷不偷的,每個人的創作都有前人的智慧&今人的相互見習切磋。
不要抄襲剽竊就好啦,還有,我不喜歡自己作品被二創——我知道很多作者不在意,不過目前我還無法就是了。
期待你的作品❤️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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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刻
這是由兩位合力創造出來的奇跡,真的太厲害了。
2 年前
回覆
W.H.
@木刻,你是說dreameryuki嗎?我必須說,我很感謝她給我idea,不過她的留言是我寫完這三篇才出來的,我也只是修改一點點:在第三個故事,店主明確說出「而我變成書店主人」,這句確實是d大給我的啟發,其他都是我原創的唷!
我自己不喜歡和別人合作創作(我連詞曲創作都自己來)。我玩過故事接龍的創挑,更確定這一點:我不是一個喜歡和別人合作創作的人。
至於改寫/被改寫這類創挑,除了我一首新詩想讓別的作者改寫成肉文/肉詩以外(因為H文是我從來沒寫過的領域~),其他從沒嘗試過,我知道什麼是我喜歡,而什麼是我不喜歡的。
抱歉,這篇回覆語氣稍重,若有得罪,還請海涵。
2 年前
回覆
木刻
抱歉,我是看到你說受到啟發,將原先沒有的人的三生修改了下去,才說這是二人合力的奇跡。因為這種作者與讀者互動交流令故事變得更好,更多了一個層次,令我有點嚮往。
太過興奮,所以言語有點冒犯,如果令你不舒服,真的很抱歉。
@W.H.
,
2 年前
回覆
W.H.
@木刻,沒事,把話說清楚就好啦。
可能是我這方面有潔癖,我不掠美別人,and vice versa,因為我很在意這種事,為此我還去唸了法律學分,可以考律師資格那種(目前我還不會去考,哪天被激到就很難說~),我特別注意著作權這一塊,最近很夯的A.I.「創作」,也是我的關注範圍。
嚇著你了吧,哈哈,可去看看「刺激」那個創挑我的文章(第七篇),就知道我是會直接說出來的人,但絕不會在背後婊人或捅人。
reurl.cc/eXyX8M
真的沒事啦,我可以想像你的興奮(很可愛~),你多寫,多發表,多參加創挑,也(可能)會遇到啊~加油嘿!!
2 年前
回覆
dreameryuki
1.沒不變的事物,銅像也會消逝。
2.搶劫犯只是想搶劫,無真正傷害別人的想法。但他這樣做的時候,通常就嚇到了其他人,傷害了其他人。(雖然,故事裡的人不怕他。)
3. 2.的搶劫犯成為了書店老闆,與最初的銅像妖為伴。(體驗出了人選擇的重要性。)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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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我回追了前面的故事,超強,每篇都好好看!!
👍👍👍!!!
2 年前
回覆
W.H.
在這裡把這三世的標題列一下:
1. 新同學
2. 別讓超商不開心
(那個搶劫犯第一槍就打穿超商的天花板~
超商怒了,變成魔境!)
3. 午後・書店
我最喜歡 1+2+3!!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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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
忙完啦!!
哇,感謝大家的愛心❤️~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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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想法很有意思!
我只寫了銅像妖的三世(銅像妖➝銅子彈妖➝銅書籤妖),並沒寫人的三世⋯⋯我根本沒往這方面思考。
但是,根據民俗說法,這世周遭的人,可能跟前世相關,既然第二世的主角是銅子彈妖的笨蛋主人(搶劫犯),那麼第一世&第三世,他們彼此應該有關連才對⋯⋯
因此,我加強了設定:
① 第一世:銅像妖&學校的校長
② 第二世:銅子彈妖&超商的搶劫犯
③ 第三世:銅書籤妖&書店的老闆
第一世,校長令人拆了銅像;第二世,銅子彈打中搶劫犯的腳,這是前世的糾葛,即使銅像妖/銅子彈妖並無報復之心,也會如此,這就是果報。
(我想到倪匡先生的作品《尋夢》)
還好,來到第三世,恩怨已了,銅書籤妖住在書裡,老闆住在書店裡(很多小店都是店家合一的,住家就在書店樓上),一妖一人,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耶~(^O^)~❤️~
謝謝妳給我的 idea!
這個想法太好了,我怕我以後會偷了來用。
不要抄襲剽竊就好啦,還有,我不喜歡自己作品被二創——我知道很多作者不在意,不過目前我還無法就是了。
期待你的作品❤️
我自己不喜歡和別人合作創作(我連詞曲創作都自己來)。我玩過故事接龍的創挑,更確定這一點:我不是一個喜歡和別人合作創作的人。
至於改寫/被改寫這類創挑,除了我一首新詩想讓別的作者改寫成肉文/肉詩以外(因為H文是我從來沒寫過的領域~),其他從沒嘗試過,我知道什麼是我喜歡,而什麼是我不喜歡的。
抱歉,這篇回覆語氣稍重,若有得罪,還請海涵。
太過興奮,所以言語有點冒犯,如果令你不舒服,真的很抱歉。
@W.H.,
可能是我這方面有潔癖,我不掠美別人,and vice versa,因為我很在意這種事,為此我還去唸了法律學分,可以考律師資格那種(目前我還不會去考,哪天被激到就很難說~),我特別注意著作權這一塊,最近很夯的A.I.「創作」,也是我的關注範圍。
嚇著你了吧,哈哈,可去看看「刺激」那個創挑我的文章(第七篇),就知道我是會直接說出來的人,但絕不會在背後婊人或捅人。
reurl.cc/eXyX8M
真的沒事啦,我可以想像你的興奮(很可愛~),你多寫,多發表,多參加創挑,也(可能)會遇到啊~加油嘿!!
2.搶劫犯只是想搶劫,無真正傷害別人的想法。但他這樣做的時候,通常就嚇到了其他人,傷害了其他人。(雖然,故事裡的人不怕他。)
3. 2.的搶劫犯成為了書店老闆,與最初的銅像妖為伴。(體驗出了人選擇的重要性。)
👍👍👍!!!
1. 新同學
2. 別讓超商不開心
(那個搶劫犯第一槍就打穿超商的天花板~
超商怒了,變成魔境!)
3. 午後・書店
我最喜歡 1+2+3!!
哇,感謝大家的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