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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本我還可以妥協,但小說我完全不能退讓。
其實我喜歡劇本,不過無辦法用「妥協」來表示是否喜歡。
因為本質上劇本是靈魂,但一個靈魂沒有肉身,也沒有人會知道它的存在。所以是有必要「妥協」。
小說不同的是,它本身就是完整的個體,文字就是根本,基本上不會「妥協」。但在於寫劇本出身的我,習慣上會妥協,這是關係我學習寫作時被教育的態度:
就像之前說話,我寫小說時,一開始我很想擺脫劇本的感覺,因為我想令自己清楚知道我在寫小說,不是寫劇本,有意無意間會盡量避免對白,多用比喻,描述氣氛等。
但久而久之,到了趕稿的時候,老毛病就會出來,將整個章節變成「一場戲」,可能在小說中這也很常見,但我認為可以有更好的處理手法,可是我做不來。(技窮)
啊!不好意思,留言也開始離題了。
所以我寫小說時也會選擇「妥協」,因為我知道自己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好,我需要人去糾正我的說故事技巧,如編輯了解我的作品後,要我作出取捨。因為這是我想學習的,所以我不介意。
一日還在生存,一日也可以寫出更好的作品,不用在意當下的。我想,我是喜歡在寫作探索,或是追求更完美的作品。
也是啦,劇本的功能性跟小說不同。不過我好像聽過有那種出版劇本,不一定會拿來拍攝的那種,感覺會比較free
這樣的話我開始思考自己的小說是不是真的很純粹。我覺得小說一直都蠻自由的。plot 上面也有三幕劇、五幕劇,畫面感呈現上我覺得很像分鏡(帶什麼角度,哪裡要特寫),對話我喜歡劇本那種生動,而不是小說卡卡的作家口吻。我甚至還會在寫的時候融入一點詩的格律……
很多人都會說小說必須用「演」的,感覺也是受drama 影響。如果十三郎的特色是融合了劇本,那我覺得也不錯唉!
「卡卡的作家口吻」,批評這情況,最近粵語有個流行說話。
「 講人話」ww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