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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建議統合一下距離單位,從五十五章進入草原開始,里和公里常常混著出現,一里約為五百公尺,也就是兩里約為一公里,兩邊差距可是很大的。
林泉背著蘇蓉奔出五十里,也就是二十五公里,前面說草原走了一個月走了百來公里,這個速度的基準是以什麼為準呢?一般徒步環島落在三十到六十天,路程大約一千公里,這百來公里的路走了個把月是否太慢?而且是草原,雖然走的是蜿蜒的官道但應該並不崎嶇,這個速度對於修仙的兩人來說應該是超級不合格才對。又,一個狂奔就奔出了一個月來走的路程的四分之一,看敘述應該也沒跑到多久,那……照這樣去看一開始為吃個丹藥狂奔個一天半天搞不好就跑出去了?
另外是大鳥翼展一百公尺……也就是說,你站在學校操場一百公尺跑道的正中央,這隻大鳥在你正上方可以把整條跑道遮起來,羽翼一搧就有暴風,這樣一隻大鳥,爪子應該小不到哪去吧?結果也就在蘇蓉背上抓了三道血跡……老實說你寫抓成三段我都信。抓出血跡也不是不可能,或許前端擦過之類的,但要描寫一下合理的過程,我有幸親眼看過老鷹俯衝抓雞,鳥類在捕食那是精準到不行,你說大鳥誤判就不合適,或許可以寫一下騰挪移閃之類的。
怎麼說呢……寫出這些具體數字的確有助於讀者想像畫面,很加分,但要考慮一下前後邏輯,比如寫一百公尺,你就可以想一下日常生活中大家一講就知道是一百公尺的東西去想像再來寫作,其他數字也是一樣,很多東西就會自然而然的融洽起來。
大鳥的部分我需要在著墨,當初確實是想向蘇蓉奮力閃過卻閃不過的感覺,所以畫面應該是使盡全力閃開卻因為鳥類得精準攻擊而沒有完全閃過,才會造成鳥爪的擦傷,這部分我再思考看看怎麼完善,謝過阿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