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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媒介的結合,例如:文字 x 圖畫 x 音樂 x 影像 x 遊戲, etc.
這我可以接受,但期間仍須經過磨合,而且最好不要某種媒介獨大;或許,出錢的最大,看誰出/掙的錢最多,就最大?
就我所看到的徵文比賽 (台灣),除了沒標明外 (算是常識,所以無須標明~),大多數的比賽都禁止共同創作的作品參賽,這幾年多了一條:禁止 A.I. 介入。
想想,主辦單位為何不喜共同創作的作品?最麻煩的莫過於「功勞」怎麼算,IP 比重如何拿捏吧。
就像朋友共同創業,因故分道揚鑣時,通常都鬧得很難看;持股、盈利、工作、職稱的分配,常常是分手的導火線。
更何況,創作本是作者個人心靈活動的展現,是自己大腦懷胎 N 個月的孩兒。在社團裡彼此討論自己的小孩,可;要讓他人和自己一起懷胎生小孩,怪!!
以上是個人淺見。
對了,補充一點:人會變、事會變、時局會變⋯⋯我自己都無法確定下一個階段的自己,是否還延續這一階段的想法和做法,遑論管到他人了。共同創作、共用IP,受到這種「變來變去」的因子影響更大,倘若要合作,事前必須先簽訂契約,免得日後生出落落長的尾巴。
所以我舉的幾個例子都是商業類型的,不是那種非營利的,是牽涉到金錢的,這種的穩定性就比較高,想擺爛很難擺爛,所以他們才能把東西做出來。
漫威是一門生意,養得起作者,想怎麼談合作都沒問題。除非現在有人出資發薪水,找來作者談共同創作,否則無法拿漫威作類比。
而漫威的作法是角色池共有,角色到處串場。相反的,設定、世界觀等元素總是不斷砍掉重練,多元宇宙多到要編號。而讀者最重視的也不是設定,而是角色,角色更有記憶點。
所以若要共同創作,首重角色的塑造,作者先把自己筆下的角色寫好,吸引其他作者拿來融入到各自的作品中,這是共同創作的第一步。至於設定,不重要。例如今天一部講煉丹的修仙小說,作者或讀者跟本不在意種田的設定,那加入你的共同創作圈的誘因何在?
除了漫威可以參考外,還可以參考克蘇魯系列,這也算是一種共同創作,對該世界觀有興趣的人,各自寫出自己的作品。
共同點是,我喜歡你的世界觀,我就借鏡、參考、作延伸,以發展出我自己的故事。我喜歡你的角色,我就取之加入我的故事,這才是可行的做法。
所以如果能從評文開始,觀摩彼此的作品,發掘別人作品優缺點,認識他人作品的角色,比較有機會慢慢發展出共同創作,若發展不出來也無所謂,合作永遠是你情我願的事。
但要是合作多了有信任基礎了再來談,情況就不一樣
現在類型小說同類的基本上名詞共用情況已經是常態,談不上甚麼獨特世界觀
要弄成同人二創就變成需要授權了,那還不如各自寫各自的類型小說就好。
請看超立方讀原文書整理出來的漫威宇宙衰亡史,大概可以解答您所有的疑惑了
https://youtu.be/j-d7k_sjT64?si=WjEweUbwPYSiNUak
2.但凡是原創創作者,手邊應該有許多庫存點子來不及寫,或者因為瓶頸知道寫了也沒什麼突破所以不寫。而互助團體的目的相當於就是建立「伺服器」,讓單機玩家上聯機看別人玩,進而快速提昇自己的實力。
3.己願他力不太符合資本主義運作的模式。一個好的團體應該是幫助成員成功的同時,團體也逐漸步上軌道。成住壞空的興衰歷程不能避免,但如果像日本漫畫家的「常盤庄」留下一個精神,而成員各自發展自己的流派,對中文的小說生態再建構的幫助還是很大的。
以前還蠻天真的
現在比較務實點了
總之既然手頭資源不多,我還是先透過有一些合作活動,把信任建立起來再來談資源交流跟整合。
這樣效率才會高一點。
畢竟沒有信任的團隊是撐不久的,互相猜疑也無助於彼此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