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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稱自白,一廂情願的病態,或許「我」永遠不會發現,淮先生為什麼逃進了什麼都沒有的河裡。沒有她,沒有可怕的一切。
在有她的世界裡,淮先生有如一條魚,在陸地上反而喘不過氣。這整篇的氛圍亦然,沉重中帶著些許輕盈,像逆流逃跑的游魚;晦暗中帶點光明,卻只是反射在河面上的日光。觸不及日頭,那便朝向它僅有貢獻,正如朝向僅剩靈魂被禁錮於河中的淮先生。
然而,其實那裡面正如文中說的,什麼也沒有。或許連淮先生都不存在過。
這整篇文筆是優秀的,不過有些細部稍有違和,就是主角的自戀不夠完全。下面就來挑個小骨頭:D
「但願他能諒解我,可我相信他一定會的。」如果後句的「可(是)」,換成「而」,我覺得會更有說服力,也更表達出主角自戀過度的病徵。
前段與中段兩次出現的「不記得他的名字/不記得他叫什麼」,這邊看起來有些多餘,或許第二次的部分可以轉換成更深的困惑,甚至帶出一些焦躁感以對比後續的過剩自戀,其他自卑與自信的對比都不錯。(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只能吐出一個淮字。諸如此類。)
一星期兩星期三星期那邊,這種寫法可能容易讓人誤會,好像是1+2+3,而非循序漸進的疊加上去。而且這種寫法比較看不出強烈感。(你花了一星期……又花了一星期……再花了一星期……如今將滿一個月了。這樣的層次或許會豐富且強烈一些)
走進河裡的那段,修辭與摹寫上是不錯,但少了一點味道,這段也是最不「自白」的一段,沒有之一。主要是部分用字遣詞不夠直白,整體表現也不過深刻,太少著墨在入水的瞬間,並且沒有寫出「深入水中」的意象,畫面嚴格說來,好像只是在泡泡水而已。
那麼就是這樣,上述只是挑點小骨頭,也只是我個人感覺問題,不用太嚴肅看待,謝謝淮湮來玩!
我覺得大大所提點出的地方我都感到很受用,給了我很大的建議,非常謝謝您!
我明白了我在情感描摹上有待加強,還有最後入水的部分也是!🙏🙏🙏🙏🙏
還是很抱歉筆名使用的很勉強Q_Q
這篇文的構思我原先是想寫斯德哥爾摩題材,但把腦袋的思路寫完後就睡著了,後來自己看了看,發現敘述的概念不夠完整,讀者沒辦法接收到我想表達的故事,我感到很抱歉😟
淮先生(加害人,不姓淮,四天前自殺,死於淮河)
主角(被害人,患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根本不知道加害人的名字,只知道加害人後來死於淮河,自己最後自殺在另一條河)
所以大致上的故事是:主角曾是人質,也對加害人產生好感,就連獲救後也是如此,即便旁人(包含醫生)導正,也沒有用。後來加害人在四天前於淮河自殺,主角受到了精神上的衝擊(直接以為加害人姓淮,而自己只是忘了他的名字),但持續守著與加害人生前的諾言(兩人說好相愛滿一個月就要一起死),因此最後主角自殺了,但是是自殺在另一條河。而對加害人來說,他最後還是用了這個方法殺掉了被害人。
嗯嗯嗯,劇情安排我已經完全明白,不過明顯呈現出來的和所安排的有些出入。
而且加害者到底為啥自己先自殺呢,不是說好要一起死嗎🤔
由於是有病的那方個人獨白,所以很多資訊會不明不白的,像是主角是天生有那個病,還是被綁架之後因為什麼原因才產生病態的。以及淮先生為何綁架主角,為何要約定一起死,又為何自己先去死了,又為何要相約一個月,以及選在淮河的理由(嗯我知道是筆名需求www)
雖說淮先生的目的是殺死主角,然後兜了一大圈,這不失為一種手法,但單看獨白的話,會讓人很直接聯想成淮先生受不了有病的主角,所以才提早再見了wwww
其實這篇改成第三人稱我覺得也很可以,也能稍稍多給一些正確的資訊,幫助讀者找到正確的道路XD事後有讀者發問或質疑,你也可以信誓旦旦的說文中哪裡都有暗示明示。
因為,我是個很難被說服的人,只要文中呈現不當,再多解釋都很難讓我信服(因為我已經先被導向另一種安排,並且成功說服了自己)。
謝謝淮煙!
這篇筆名的定位的確比較微妙跟勉強一點,不過沒關係哦🤣